基層政務公開有了時間表
發稿時間:2020-01-13 14:05:27 來源:人民日報
1個(ge) “小目標”、8項任務清單、3方麵保障措施……日前,國辦出台《關(guan) 於(yu) 全麵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指導意見》,提速和深化“最後一公裏”政務公開工作。
這份專(zhuan) 項文件聚焦基層政務公開多個(ge) 領域的實際問題,從(cong) 監督導向逐步向服務導向轉變。多項要求直指工作中的痛點難點,且更具可操作性。
規範化不等於(yu) 一刀切
到2023年,基本建成全國統一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ti) 係;2021年底前,國務院部門編製完成相關(guan) 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2020年底前,基層政府編製完成本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
此次,《關(guan) 於(yu) 全麵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基層政務公開“時間表”。不論是標準指引還是標準目錄,都需回答好公開什麽(me) 、如何公開等問題。對此,《意見》在多處用列舉(ju) 法劃出底線要求,如明確標準目錄至少包括公開事項的內(nei) 容、依據、時限等要素。
同時,標準化不等於(yu) 一刀切。《意見》特別提出,編製目錄要因地製宜、實事求是,體(ti) 現地區和領域特點,避免公開事項及標準一刀切。
“這項務實的要求,反映出基層政務公開最關(guan) 鍵的需求導向原則。”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治國情調研室主任、研究員呂豔濱認為(wei) ,緊貼市場主體(ti) 和人民群眾(zhong) 實際需求進行公開,而非不顧實際地照搬照套,才能讓基層政務公開有更多實際效果。
工作目標清晰了,落實對象也要明確。《意見》對“基層政府”的範圍作出界定,包括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和鄉(xiang)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並要求,政務公開與(yu) 村(居)務公開有效銜接、相同事項的公開內(nei) 容對應一致。
據介紹,數量龐大的基層政府,其公開工作效果直接關(guan) 係著企業(ye) 和群眾(zhong) 的獲得感。不少基層政府工作人員一直對出台可操作性強的文件需求強烈,希望在工作中能“照方抓藥”。
《意見》的出台十分及時,也籌劃已久。2017年5月至2018年9月,國辦部署在北京、江蘇、安徽等15個(ge) 省(區、市)100個(ge) 縣(市、區),圍繞涉及群眾(zhong) 切身利益、社會(hui) 關(guan) 注度高的26個(ge) 領域開展了試點工作。試點結束後,國辦進行了複核驗收並進行多輪討論,隨後才形成政務公開標準規範,推向全國。
避免信息多頭公開
近年,“強化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台作用”的認識,逐漸普及和落地。在此基礎上,《意見》首次明確“縣級政府門戶網站作為(wei) 政務公開第一平台”的要求。
這個(ge) 第一平台的任務有哪些?《意見》提出2項,既要“集中發布本級政府及部門、鄉(xiang) 鎮(街道)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又要“開設統一的互動交流入口和在線辦事入口”。通過這種集約化的發布方式,保證信息公開的權威性,推進公開平台的規範化。
此外,《意見》配套提出的兩(liang) 方麵要求值得關(guan) 注。一方麵,要積極借助縣級融媒體(ti) 中心優(you) 勢和渠道,擴大政府信息傳(chuan) 播力和影響力;另一方麵,政務服務大廳、便民服務中心等場所要提供辦事谘詢答複等服務。可見,信息傳(chuan) 播既需要各類融媒體(ti) 共同發揮優(you) 勢,也要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最合適的手段。
“《意見》對政務公開平台的這些要求,可避免信息多頭公開,杜絕形式主義(yi) ”,呂豔濱說,對於(yu) 從(cong) 中央到地方出台的各項政策文件,有的群眾(zhong) 習(xi) 慣看報紙,有的靠手機接收信息;同一種公開方式,可能對偏遠地區很實用,但是對相對發達地區卻不夠“解渴”,推進標準化也是為(wei) 了更好地服務群眾(zhong) 。
公開平台進一步升級,流程規範逐步立了規矩。
《意見》明確要求,規範政務公開工作流程,推進辦事服務公開標準化。其中有不少新提法,比如,探索將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標準規範嵌入部門業(ye) 務係統,這有助於(yu) 倒逼部門之間加速信息共享;再比如,把為(wei) 企業(ye) 和群眾(zhong) “辦好一件事”作為(wei) 標準,對辦事服務信息加以集成、優(you) 化、簡化,匯總編製辦事一本通,這來源於(yu) 試點地區的創新做法……
為(wei) 了更好完成這些任務,《意見》要求,建立完善基層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與(yu) 宣傳(chuan) 、網信、政務服務、大數據管理、融媒體(ti) 中心等單位的協調聯動機製,形成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的工作合力。
繼續推進公眾(zhong) 參與(yu) 行政決(jue) 策
公眾(zhong) 參與(yu) 是決(jue) 策公開的重要環節,也是搭建政府和公眾(zhong) 溝通的重要橋梁。如何進一步增進群眾(zhong) 對政府工作的認同和支持?
《意見》要求,完善基層行政決(jue) 策公眾(zhong) 參與(yu) 機製。其中,對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設項目,要采取座談會(hui) 、聽證會(hui) 、實地走訪、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問卷調查、民意調查等多種方式;對社會(hui) 普遍關(guan) 心的問題,要保證政策實施、項目推進中及時回應公眾(zhong) 關(guan) 切;完善利益相關(guan) 方、群眾(zhong) 代表、專(zhuan) 家、媒體(ti) 等列席政府有關(guan) 會(hui) 議製度……這些都有助於(yu) 推進政府決(jue) 策更加透明化、精細化、科學化。
實際上,促進公眾(zhong) 有序參與(yu) 行政決(jue) 策一直是政務公開的重要內(nei) 容。但基層政府行政決(jue) 策過程中,公眾(zhong) 參與(yu) 的事項範圍、參與(yu) 程序等規定和做法不盡一致,難以做出硬性規定,要發揮好公眾(zhong) 參與(yu) 製度的效用還需繼續探索。去年9月起施行的《重大行政決(jue) 策程序暫行條例》,為(wei) 增強公眾(zhong) 參與(yu) 實效作出細致規定,此次《意見》的出台也再次釋放出加快探索和落實的信號。
此外,《意見》還對健全解讀回應工作機製作出專(zhuan) 項要求,包括運用簡明問答、圖表圖解、案例說明等多種方式對重要政策進行解讀等。
《意見》起草部門有關(guan) 負責人指出,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是一個(ge) 漸進過程,基層政府是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貫徹落實的“最後一公裏”,許多工作與(yu) 群眾(zhong) 切身利益密切相關(guan) ,不能一蹴而就。相信基層政務公開含金量會(hui) 更高,服務成色會(hui) 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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