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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種納稅失信行為可修複信用

發稿時間:2020-01-03 13:10:42   來源:經濟日報  

  良好的納稅信用能給企業(ye) 帶來許多實惠,反之則會(hui) 受到多種限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9年年底發布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對納入納稅信用管理的企業(ye) 納稅人,符合相關(guan) 條件的,可在規定期限內(nei) 向主管稅務機關(guan) 申請納稅信用修複,具體(ti) 包括19種情節輕微或未造成嚴(yan) 重社會(hui) 影響的納稅信用失信行為(wei) 。記者教你如何用好這項政策——

  問:哪些情形可申請納稅信用修複?

  答:隻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在規定期限內(nei) 向主管稅務機關(guan) 申請納稅信用修複。一是納稅人發生未按法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資料備案等事項且已補辦的。二是未按稅務機關(guan) 處理結論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未構成犯罪,納稅信用級別被直接判為(wei) D級的納稅人,在稅務機關(guan) 處理結論明確的期限期滿後60日內(nei) 足額繳納、補繳的。三是納稅人履行相應法律義(yi) 務並由稅務機關(guan) 依法解除非正常戶狀態的。具體(ti) 19種情形可參見國家稅務總局《關(guan) 於(yu) 納稅信用修複有關(guan) 事項的公告》的附件《納稅信用修複範圍及標準》。

  問:申請修複有沒有時間限製?

  答:不同失信行為(wei) 有不同的要求。符合上述第一項所列條件且失信行為(wei) 已納入納稅信用評價(jia) 的,納稅人可在失信行為(wei) 被稅務機關(guan) 列入失信記錄的次年年底前向主管稅務機關(guan) 提出信用修複申請;失信行為(wei) 尚未納入納稅信用評價(jia) 的,納稅人無需提出申請,由稅務機關(guan) 按照《納稅信用修複範圍及標準》對納稅人該項納稅信用評價(jia) 指標分值進行調整,並按照規定做好後續納稅信用評價(jia) 。

  符合上述第二項和第三項所列條件的,納稅人可在納稅信用被直接判為(wei) D級的次年年底前向主管稅務機關(guan) 提出申請。

  問:申請修複需要走什麽(me) 程序?

  答:申請納稅信用修複的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guan) 提交《納稅信用修複申請表》,並對糾正失信行為(wei) 的真實性作出承諾。主管稅務機關(guan) 自受理納稅信用修複申請之日起15個(ge) 工作日內(nei) 完成審核,並向納稅人反饋信用修複結果。如果稅務機關(guan) 發現納稅人未履行信用修複承諾、通過提交虛假材料申請納稅信用修複的,會(hui) 在核實後撤銷已完成的納稅信用修複,並在納稅信用年度評價(jia) 中按次扣5分。(記者 董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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