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經濟新常態下的大氣汙染治理

發稿時間:2015-09-23 00:00:00  

  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以來,全國大部分地區的大氣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空氣質量的改善必然涉及既有經濟的調整和新增資金的投入,最近一些局部地區提出,因為(wei) 化解產(chan) 能過剩,治理大氣汙染,改善空氣質量,影響了經濟增長。筆者認為(wei) ,即便因為(wei) 嚴(yan) 格環境執法監管,導致了GDP增速下降,那也隻是環境汙染型經濟和資源消耗型經濟的下降,是經濟轉型升級過程中必須付出的代價(jia) ,必須邁過的坎。從(cong) 一些地方的實踐來看,對產(chan) 能過剩、技術落後的汙染型企業(ye) 進行整頓關(guan) 停,不僅(jin) 不會(hui) 影響全國的經濟發展,還會(hui) 促進產(chan) 能優(you) 化,避免劣幣驅除良幣的現象。

  在嚴(yan) 格大氣環境保護要求的倒逼下,經濟增長和大氣環境保護會(hui) 達成新的平衡。在各方麵的努力下,預計“十三五”末期、“十四五”初中期,我國的大氣環境質量會(hui) 到達拐點。為(wei) 了讓拐點早日到來,經濟下行的地方需要學習(xi) 深圳、珠海等沿海城市轉型的經驗,積極開展自我改造和升級。對於(yu) 企業(ye) ,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必要出台扶助式的大氣汙染治理政策和升級改造政策,幫助它們(men) 渡過經濟和技術上的難關(guan) 。

  應當因地製宜製定環境標準。在環境守法還不是普遍常態的情形下,現在要做的是嚴(yan) 格執法,回歸到全麵、嚴(yan) 格執行達標排放這一基礎的管製手段上來。隻有全麵實現達標排放,打下環境法治基礎,才能逐步提升環境標準。

  環境治理需要堅持原則性與(yu) 靈活性相結合。大氣汙染嚴(yan) 峻局麵的出現,是長期粗放式發展積累的結果,如果過於(yu) 著急,采取短期的休克式療法,經濟、社會(hui) 和環境保護必然出現大問題。《環境保護法》要嚴(yan) 格實施,對於(yu) 嚴(yan) 重汙染又治理無望的企業(ye) ,應當堅決(jue) 關(guan) 閉。對於(yu) 可以升級改造的企業(ye) ,則需要利用責令企業(ye) 整改這一法律責任的寬容性,在自由裁量權的範圍內(nei) ,由有關(guan) 部門出台細則,給企業(ye) 必要的整改期與(yu) 升級期,不要盲目地予以取締和關(guan) 閉。在升級改造方麵,國家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給予資金和技術支持,不要因升級改造是企業(ye) 的主體(ti) 義(yi) 務而袖手旁觀。放任企業(ye) 倒閉,是不符合服務型政府要求的行為(wei) ,必然導致經濟下滑,最終不利於(yu) 環境保護地可持續開展。

  應當改革全國性的總量控製製度。按照環境質量管理的要求,針對區域、流域與(yu) 單元實施大氣和水汙染物排放的總量控製,實時環境流量的動態監管。要大力支持環境汙染第三方治理,發展環境保護產(chan) 業(ye) ;發展綠色金融,為(wei) 社會(hui) 資本創造多渠道、有回報的環境保護投資機會(hui) ;通過建設汙水集中處理等汙染處理的基礎設施,提高區域的納汙和處理能力,共享環境治理設備和技術,減少環境治理成本,為(wei) 企業(ye) 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要求提供必要條件。

  此外,有關(guan) 部門還應當拿出切實的手段,支持企業(ye) 進行環境保護方麵的技術革新和銀行信貸。目前,一些大氣汙染治理新技術的推廣存在製度障礙,很多新技術因為(wei) 既有的政策和評審體(ti) 製,難以被迅速推廣,創新經濟難以實現。由於(yu) 經濟下行,信貸風險加大,大部分銀行不願意貸款給工業(ye) 企業(ye) 特別是中小工業(ye) 企業(ye) ,導致企業(ye) 無錢進行環境保護科技創新與(yu) 升級改造。這些需要引起有關(guan) 部門重視。■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