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期中的地方政府債務政策
發稿時間:2015-09-21 00:00:00
就目前來看,對於(yu) 經濟增長過快減速的擔憂已經成了中央關(guan) 注的焦點。所以,政府會(hui) 提高對於(yu) 風險的容忍度,放寬地方政府債(zhai) 務的口子,提高其融資便利。但目前經濟中已經開始滋生一些潛在的金融風險,不容忽視,未來可能帶來較大的挑戰。因此,應該本著“法治為(wei) 基礎,適度靈活性”的原則,製定我國的地方政府債(zhai) 務政策。
以法治為(wei) 基礎,對地方政府債(zhai) 務依法約束。美國作為(wei) 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的發源地,其經濟受到沉重打擊。盡管如此,美國的政府債(zhai) 務嚴(yan) 格依照法律規定,不得隨意擴張。美國的州一級政府可以發行債(zhai) 券,但伴隨著嚴(yan) 格的監管。監管主要內(nei) 容包括事前監管和破產(chan) 機製。事前監管指通過立法對地方政府的借貸活動做出規定,具體(ti) 規定有:借貸隻能用於(yu) 長期公共資產(chan) 投資,一般不能用於(yu) 政府的日常支出;對借貸的關(guan) 鍵變量事先做出限製,包括財政赤字、償(chang) 債(zhai) 比率、擔保上限等;要求預算過程公開透明,對財政賬目進行公開的審計,定期發布財政債(zhai) 務信息。此外,建立了完善的破產(chan) 機製。地方政府如果出現債(zhai) 務違約,將進入到破產(chan) 程序。破產(chan) 機製的設計考慮公共機構破產(chan) 與(yu) 私人機構破產(chan) 的不同,既要保護債(zhai) 權人的利益,又要注意維持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目前美國的破產(chan) 法僅(jin) 允許市和市以下地方政府宣布破產(chan) ,不適用於(yu) 州政府。在完善的法律約束之下,美國地方政府債(zhai) 務的權責利較好地匹配,風險合理分散,減少道德風險。
對於(yu) 我國地方政府債(zhai) 務問題,也應在完善法治的基礎上進行合理的約束。首先,從(cong) 法律層麵賦予地方政府發債(zhai) 權。鑒於(yu) 地方政府負債(zhai) 巨大已是既成事實,承認此事實並不會(hui) 減輕地方政府的責任,反而有利於(yu) 讓地方政府承擔其債(zhai) 務責任。其次,嚴(yan) 格地方政府的債(zhai) 務管理。對於(yu) 債(zhai) 券融資所投資的項目,從(cong) 事前、事中、事後多個(ge) 環節進行監管,使之高度透明化。發揮地方人大對於(yu) 政府發債(zhai) 的約束力,培育獨立的會(hui) 計師事務所、項目評估機構、信用評級機構等,為(wei) 投資者提供客觀中立的各類信息。
充分認識到轉型的意義(yi) 和難度,減少政策靈活性。其實這涉及怎麽(me) 看到轉型期的問題。任何一個(ge) 經濟體(ti) ,從(cong) 開始經濟起飛到最終成長為(wei) 發達經濟體(ti) ,都需要經過一次次轉型。這一過程無論長短,都會(hui) 是比較痛苦的。它意味著新的產(chan) 業(ye) 逐步取代舊的產(chan) 業(ye) ;舊的產(chan) 業(ye) 逐步退出市場。勞動者們(men) 因不再適應新的市場需求要麽(me) 退出勞動力市場,要麽(me) 需要進行新的職業(ye) 培訓。很少有國家是在極短的時間內(nei) 高速、順利度過轉型期的,我們(men) 應該給予經濟增速放緩以更耐心的心理準備。
同樣以美國為(wei) 例。隨著本世紀初互聯網泡沫破滅,美國開始出現實體(ti) 經濟增長潛力不足。緊接著因過度依賴房地產(chan) 和金融業(ye) ,金融過度創新而產(chan) 生金融危機。危機對實體(ti) 經濟的打擊很大,但同時也是市場發揮優(you) 勝劣汰機製的時候。一些低效的企業(ye) 退出市場,一些過剩的產(chan) 能被淘汰,資源重新處於(yu) 高度流動的狀態,並積極向最富有活力、代表未來發展方向的領域聚集。這一期間,美國除了用積極的貨幣政策放鬆銀根外,較少使用其他刺激性的政策,對於(yu) 債(zhai) 務政策更是采取了依法實施的做法。
就我國地方政府債(zhai) 務管理而言,當前應堅持適度靈活的原則,不必急於(yu) 全麵放鬆。應提高對GDP增速下降的容忍度。避免一些落後產(chan) 業(ye) 借著寬鬆的政策死灰複燃,甚至繼續擴大,帶來更大的麻煩。也避免人為(wei) 地增加經濟的波動,到後來失去了市場自身的調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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