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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就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工作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19-12-25 13:53:23   來源:生態環境部網站  

  生態環境部高度重視並積極支持促進中小企業(ye) 發展工作,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guan) 於(yu) 促進中小企業(ye) 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堅持“兩(liang) 個(ge) 毫不動搖”和“三個(ge) 沒有變”,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對國有企業(ye) 和民營企業(ye) 一視同仁,對大中小企業(ye) 平等對待。以深化環評“放管服”改革和規範生態環境督察執法工作為(wei) 抓手,優(you) 化營商環境,提升執法規範性公平性,為(wei) 中小企業(ye) 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就支持中小企業(ye) 發展工作有關(guan) 情況,生態環境部有關(guan) 負責同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目前,生態環境部在優(you) 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麵總體(ti) 布局是什麽(me) ?有哪些具體(ti) 舉(ju) 措?

  答:2018年9月,我部召開生態環境全係統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視頻會(hui) 議,對全國生態環境係統“放管服”工作做出統一安排,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先後印發《關(guan) 於(yu) 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關(guan) 於(yu) 進一步深化生態環境監管服務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等指導性文件,聯合全國工商聯印發《關(guan) 於(yu) 支持服務民營企業(ye) 綠色發展的意見》,圍繞加大“放”的力度、優(you) 化“管”的方式,提升“服”的實效,精準“治”的舉(ju) 措等方麵提出具體(ti) 措施。

  在“放”方麵,完善市場準入機製、精簡規範許可審批事項、深化環評審批改革。具體(ti) 措施有,進一步梳理生態環境領域市場準入清單,清單之外不得另設門檻和隱性限製,全麵實施市場準入負麵清單;持續推進“減證便民”行動,進一步減少行政申請材料。推進道路運輸車輛年審、年檢和機動車排放檢驗“三檢合一”等。

  在“管”方麵,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推動出台關(guan) 於(yu) 全麵實施環保信用評價(jia) 的指導意見。同時將在2020年年底前,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全麵推進行政執法公示製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jue) 定法製審核製度。

  在“服”方麵,增強企業(ye) 綠色發展能力。具體(ti) 措施有,在全部行政審批事項“一網通辦”基礎上,持續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同時,積極推動落實環境保護稅、環境保護專(zhuan) 用設備企業(ye) 所得稅、第三方治理企業(ye) 所得稅、汙水垃圾與(yu) 汙泥處理及再生水產(chan) 品增值稅返還等優(you) 惠政策。

  在“治”方麵,穩妥推進民生領域環境監管,分類實施“散亂(luan) 汙”企業(ye) 整治,精準實施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統籌規範生態環境督察執法。

  問:近年來,生態環境部在支持中小企業(ye) 發展方麵開展了哪些工作?取得成效如何?

  答:近年來,我部通過深化環評領域“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務企業(ye) 能力,減輕中小企業(ye) 負擔,取得成效顯著。

  一是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取消多項行政審批事項。通過修訂《環境影響評價(jia) 法》,取消了行業(ye) 主管部門預審、試生產(chan) 審批、竣工環保驗收許可和環評機構資質許可等4項行政許可,建設項目環評領域僅(jin) 保留了1項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shu) (表)行政審批。尤其是取消環評機構資質許可後,配套出台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shu) (表)編製監督管理辦法》等規範環評文件編製監督管理的文件,建設單位既可以委托技術單位編製環境影響報告書(shu) (表),如果自身具備相應技術能力也可以自行編製。既有利於(yu) 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通過更加充分的市場競爭(zheng) 提升環評服務水平和服務意識,也有利於(yu) 進一步減輕企業(ye) 負擔,推進實體(ti) 經濟發展。

  二是簡化中小企業(ye) 環評手續,對環境影響很小的建設項目環評由審批改為(wei) 備案管理。2017年,我部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辦法》,對環境影響登記表實施備案製改革,改革後無需審批,僅(jin) 需依法在網上備案係統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進行備案。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製改革惠及大量環境影響很小的中小企業(ye) ,實現了讓信息多跑路,讓企業(ye) 少跑路,企業(ye) 10分鍾即可完成備案手續。

  自2017年1月1日備案係統上線以來,截止目前,全國已備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281萬(wan) 餘(yu) 個(ge) 。僅(jin) 2019年1月至11月,全國共備案登記表項目約104萬(wan) ,占全國履行環評手續建設項目的84.1%。其中,投資額在1000萬(wan) 及以下的中小微企業(ye) 項目共93萬(wan) 餘(yu) 個(ge) ,占備案總數的近90%。

  三是優(you) 化環境影響評價(jia) 分類管理名錄,簡化環評類別。對於(yu) 有一定環境影響的中小企業(ye) ,環評根據環境影響大小實施分類管理。為(wei) 進一步優(you) 化環評分類管理,我部於(yu) 2015年、2017年、2018年三次修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jia) 分類管理名錄》,累計降低128類建設項目類別,將部分行業(ye) 建設項目類別由編製環境影響報告書(shu) 降級為(wei) 編製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由編製環境影響報告表降級為(wei) 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簡化了房地產(chan) 、交通運輸業(ye) 、城市基礎設施、社會(hui) 事業(ye) 與(yu) 服務業(ye) 、衛生、農(nong) 副食品加工業(ye) 、食品製造業(ye) 、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ye) 等多個(ge) 涉及中小企業(ye) 的行業(ye) 類別,切實減輕了企業(ye) 負擔,降低項目建設成本。

  四是提高服務質量,進一步壓縮環評審批時間。各級生態環境部門進一步提高環評審批辦事窗口服務質量,推動網上“不見麵”審批,簡化申請材料,細化辦事指南,為(wei) 企業(ye) 辦理環評手續提供便捷服務。優(you) 化審批流程,項目審批時間壓縮至法定時間一半。

  下一步,我部將持續深化環評“放管服”改革,加大簡政放權力度,進一步下放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限,優(you) 化分類管理名錄,精簡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繼續落實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完善網上備案係統,提高中小企業(ye) 填報便利度。強化環評機構資質許可取消後的監督管理,淨化和規範環評從(cong) 業(ye) 市場,提高服務企業(ye) 能力。

  問:生態環境部對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執法中出現的“一刀切”問題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有什麽(me) 打算?

  答:我部堅決(jue) 反對、嚴(yan) 格禁止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執法中對企業(ye) 采取簡單粗暴的處置措施,對既影響損害生態環境部門的形象和公信力,也損害合法合規企業(ye) 的基本權益的“一刀切”行為(wei) 零容忍。我部印發的《關(guan) 於(yu) 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嚴(yan) 格禁止“一刀切”,保護合法合規企業(ye) 權益,對於(yu) 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企業(ye) ,不得采取集中停產(chan) 整治措施。

  一是製定出台禁止“一刀切”的具體(ti) 指導意見,明確具體(ti) 要求。在支持服務民營企業(ye) 綠色發展的意見和重點區域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中,細化禁止“一刀切”的措施,提高可操作性。對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現代服務業(ye) 、環保“領跑者”企業(ye) 和環境友好的成長型中小微企業(ye) ,加大扶持力度,引導規範發展,保障正常生產(chan) 。

  二是規範環境執法行為(wei) ,細化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我部印發《推進行政執法“三項製度”實施意見》《關(guan) 於(yu) 進一步規範適用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等文件,對生態環境行政執法領域全麵推行行政執法公示製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jue) 定法製審核製度等“三項製度”,細化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建立全國生態環境部門執法“雙隨機 一公開”監督製度,從(cong) 源頭、過程、結果等關(guan) 鍵環節約束和規範行政執法行為(wei) 。

  三是加大對“一刀切”行為(wei) 查處力度,對存在嚴(yan) 重問題的地方移交問責並曝光。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製定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在組織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生態環境保護監督執法等工作中,嚴(yan) 格禁止“一律關(guan) 停”“先停再說”等敷衍做法。對采取集中停工、停業(ye) 等“一刀切”方式應付督察的行為(wei) 嚴(yan) 肅查處,對確實屬於(yu) “一刀切”問題的作為(wei) 重要事項向地方轉辦。例如,對陝西省寶雞市高新區為(wei) 應對監督檢查導致部分非“散亂(luan) 汙”企業(ye) 關(guan) 停問題,山東(dong) 省臨(lin) 沂市蘭(lan) 山區及部分街道“一刀切”導致部分街鎮餐飲企業(ye) 大麵積停業(ye) ,板材企業(ye) 集中停產(chan) 停業(ye) 等問題進行了曝光和移交問責。

  四是統籌規範監督檢查頻次,做到對守法者無事不擾。我部嚴(yan) 格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關(guan) 於(yu) 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統籌規範監督檢查頻次,大幅減少督查檢查考核數量,隻保留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強化監督幫扶兩(liang) 項。出台實施《統籌規範強化監督實施方案(試行)》,整合安排城市黑臭水體(ti) 治理、水源地保護、打擊“洋垃圾”進口、“清廢”行動等多項專(zhuan) 項任務,對計劃、任務、時間、地域、人員、方式進行全方位統籌,實現監督檢查規模、人數以及地方配合工作量大幅減少。

  下一步,我部將繼續堅決(jue) 禁止生態環境督察執法“一刀切”,進一步提高執法規範性和公平性,堅持優(you) 化服務與(yu) 嚴(yan) 格監管並重,引導激勵和約束懲戒並舉(ju) ,做好引導企業(ye) 環境守法工作,為(wei) 企業(ye) 守法創造良好外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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