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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為什麽要改革?

發稿時間:2015-09-10 00:00:00  

  如果此輪國企改革不觸動這些痛點,那將是新一輪的瞎折騰。我們(men) 不能被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混合所有製這些浮雲(yun) “遮望眼”,而應該時刻銘記國企改革究竟是為(wei) 了解決(jue) 什麽(me) 問題。

  國企為(wei) 什麽(me) 要改革看似是一個(ge) 非常原始的問題,但對保證國企改革不迷航至關(guan) 重要。國企存在的根本性問題在於(yu) :第一,產(chan) 權不清晰導致較高的代理成本(agencycost)。以央企為(wei) 例,理論上“全民”才是央企的真正股東(dong) ,但在實踐中全民不得不委托給中央政府,中央政府委托給國資委,國資委委托給某些官員去行使股東(dong) 權利。這樣一個(ge) 過長的“代理鏈條”大大提高了代理成本,央企的股東(dong) 代理人不可能像一個(ge) 民企股東(dong) 那樣“關(guan) 心股東(dong) 的利益”。

  第二,政府作為(wei) 大股東(dong) ,必然行使對應的股東(dong) 權利,包括國企高管的任免權利。但在“黨(dang) 管幹部”思維的引導下,混淆了企業(ye) 家(或職業(ye) 經理人)與(yu) 官員的邊界,加劇了政企不分現象。突出表現為(wei) 國企高管的“官員化”,他們(men) 不僅(jin) 保留了與(yu) 官員體(ti) 係相一致的行政級別,而且國企高管與(yu) 政府官員之間保持了密切的雙向流動。以金融央企為(wei) 例,幾乎所有的央企董事長/總經理都來自金融監管部門。

  在這樣一個(ge) 體(ti) 製下,央企始終難以真正市場化:國企的高管更象官員而非企業(ye) 家;國資委婆婆似的微觀管理,不斷侵蝕央企的自主決(jue) 策權;國資委考核、組織部任免,導致國企高管的考核與(yu) 激勵成為(wei) 相互脫節的“兩(liang) 條線”;一些“有背景”的國企高管又能輕鬆實現“內(nei) 部人控製”,不少央企淪為(wei) 腐敗的溫床,尤其以中石油窩案最為(wei) 典型。

  國企的問題不僅(jin) 於(yu) 此。壟斷是市場經濟的天敵,但中國的《反壟斷法》目前並不適用於(yu) 行政性壟斷,這致使央企可以輕鬆享受壟斷利潤。顯然,這是最大的不公平。如果允許騰訊等公司獲得電信牌照,中移動等三大電信公司股價(jia) 將一瀉千裏。此外,由於(yu) 國企與(yu) 政府的“天然的聯係”,國企在土地、稅收/補貼、信貸、審批諸多方麵都享有優(you) 勢。18屆3中全會(hui) 提出“保證各種所有製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chan) 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yu) 市場競爭(zheng) ”,但實踐證明,正如胡祖六所言:“隻要有國企就不可能公平競爭(zheng) ”。

  由此可見,國企改革,不僅(jin) 僅(jin) 是為(wei) 了讓國企更有效率,更是為(wei) 了建立所有企業(ye) 公平競爭(zheng) 的體(ti) 製,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jue) 定性作用。

  九十年代的國企改革成效顯著

  九十年代可謂國企改革激情燃燒的歲月。朱鎔基出任副總理後,毅然決(jue) 然打破國企的“鐵飯碗、鐵工資、鐵交易”,拉開了國企改革大幕。

  1993年十四屆三中全會(hui) 提出了國企改革的頂層設計:建立現代企業(ye) 製度。具體(ti) 而言有如下標準:產(chan) 權關(guan) 係明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kui) ,政企分開、合理激勵。在推進現代企業(ye) 製度的過程中,股份製被作為(wei) 一種重要的實現形式得到推廣,大量國企改製上市。

  1999年的十五屆四中全會(hui) 通過的《關(guan) 於(yu) 國有企業(ye) 改革和發展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是迄今為(wei) 止關(guan) 於(yu) 國企改革最重要的文件,標誌著國企改革的最高潮。《決(jue) 定》提出:1從(cong) 戰略上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wei) 有所不為(wei) 。國有經濟需要控製的行業(ye) 和領域主要包括: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ye) 、自然壟斷的行業(ye) ,提供重要公共產(chan) 品和服務的行業(ye) ,以及支柱產(chan) 業(ye) 和高新技術產(chan) 業(ye) 中的重要骨幹企業(ye) 。這一改革思路被理解為(wei) “國企退出競爭(zheng) 性領域”,即“國退民進”;2抓大放小,采取改組、聯合、兼並、租賃、承包經營和股份合作製、出售等多種形式,放開搞活國有小企業(ye) ;3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4繼續推進政企分開。各級黨(dang) 政機關(guan) 都要同所辦的經濟實體(ti) 和直接管理的企業(ye) 在人財物等方麵徹底脫鉤;5建立與(yu) 現代企業(ye) 製度相適應的收入分配製度;6對企業(ye) 及企業(ye) 領導人不再確定行政級別。

  1998-2000年的國企三年改革攻堅,數千萬(wan) 的國企職工下崗、分流、買(mai) 斷,大批國企破產(chan) 、改製、重組。這一輪改革延續到21世紀初,大部分央企實現了改製上市。

  大刀闊斧的國企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改革前,國企虧(kui) 損累累,且拖累銀行體(ti) 係,形成大量壞帳,銀行體(ti) 係壞帳率一度超過20%,銀行業(ye) 陷入“技術性破產(chan) ”。全國國有工業(ye) 企業(ye) 的虧(kui) 損麵從(cong) 九十年代初期的20%多一路上升至1997年的38.22%。不少國企陷入半停產(chan) 狀態,“脫困”成為(wei) 關(guan) 鍵詞。改革後,從(cong) 1998年開始,國企盈利能力顯著改善。

  21世紀第一個(ge) 十年:國企改革的倒退

  無壓力則無改革。中國的改革大多是逼出來的。90年代國企改革之所以取得進展,是因為(wei) 大麵積虧(kui) 損已經讓國企麵臨(lin) 生死考驗。

  21世紀第一個(ge) 十年,在國企改製紅利、上市募集大量資金、中國經濟進入最快速增長階段、房地產(chan) 大牛市、股市大牛市等多重因素帶動下,國企從(cong) 虧(kui) 損累累變成了盈利大戶。不僅(jin) 國企的利潤指標顯著改善,而且國企與(yu) 民企的效率差異也顯著收窄。

  遺憾的是,在國企豐(feng) 厚利潤影響下,國企改革逐漸被國企做大做強所取代。盡管改革的口號始終響亮,但已經變得有名無實,甚至出現逆轉:政企分開沒有進展,至今國企高管依然保留行政級別;一度推開的管理層收購(MBO)因郎鹹平指責國有資產(chan) 流失而戛然而止;央企不斷擴張,國進民退,2013年有44家央企入選世界500強;2010年“兩(liang) 桶油”的利潤輕鬆超過民企500強利潤總和;2011年民生銀行行長直言“銀行利潤太高了,有時候自己都不好意思公布”;央企屢屢成為(wei) 地王引發眾(zhong) 怒,國資委於(yu) 2010年責令78家央企退出房地產(chan) (但央企並不理睬國資委)……

  由於(yu) 國企改革的停頓,以及國企利潤的增長,這導致國企固有的內(nei) 部人控製問題卷土重來,腐敗重生。結果是國企與(yu) 民企的效率差異在2007年之後又迅速擴大,甚至超過了改革之前的差距。

  目前的國企改革實則方向混亂(luan)

  18屆3中全會(hui) 再度將國企改革提上日程。按照18屆3中全會(hui) 《關(guan) 於(yu) 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要求,此輪國企改革有兩(liang) 大主線: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混合所有製。

  國有資本運營公司

  “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概念的提出,是發源於(yu) 新加坡淡馬錫模式。長期以來,淡馬錫模式被中國視為(wei) 楷模,前往考察者絡繹不絕。之所以提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是對國資委模式的反思。國資委成立於(yu) 2003年,是為(wei) 了解決(jue) 當時國有資產(chan) 管理“五龍治水”的混亂(luan) 局麵。國資委成立後,集中行使國有股東(dong) 權利,提高了國企治理的效率。但是國資委逐漸形成了“管人、管事、管資產(chan) ”的思路,“婆婆式”的管理風格反而加劇了政企不分。更糟糕的是,國資委是個(ge) 有名無實的股東(dong) ,因為(wei) 國企高管都屬於(yu) “中管幹部”,由中組部任免。相比之下,新加坡淡馬錫的職能類似於(yu) 中國的國資委,但淡馬錫對下屬國企的管理高度市場化,國企高管的選聘、薪酬、獎懲都能市場化。

  來源:藍鯨財經記者工作平台作者:劉勝軍(jun) 1412次點擊:我要評論

  如果此輪國企改革不觸動這些痛點,那將是新一輪的瞎折騰。我們(men) 不能被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混合所有製這些浮雲(yun) “遮望眼”,而應該時刻銘記國企改革究竟是為(wei) 了解決(jue) 什麽(me) 問題。

  國企為(wei) 什麽(me) 要改革看似是一個(ge) 非常原始的問題,但對保證國企改革不迷航至關(guan) 重要。國企存在的根本性問題在於(yu) :第一,產(chan) 權不清晰導致較高的代理成本(agencycost)。以央企為(wei) 例,理論上“全民”才是央企的真正股東(dong) ,但在實踐中全民不得不委托給中央政府,中央政府委托給國資委,國資委委托給某些官員去行使股東(dong) 權利。這樣一個(ge) 過長的“代理鏈條”大大提高了代理成本,央企的股東(dong) 代理人不可能像一個(ge) 民企股東(dong) 那樣“關(guan) 心股東(dong) 的利益”。

  第二,政府作為(wei) 大股東(dong) ,必然行使對應的股東(dong) 權利,包括國企高管的任免權利。但在“黨(dang) 管幹部”思維的引導下,混淆了企業(ye) 家(或職業(ye) 經理人)與(yu) 官員的邊界,加劇了政企不分現象。突出表現為(wei) 國企高管的“官員化”,他們(men) 不僅(jin) 保留了與(yu) 官員體(ti) 係相一致的行政級別,而且國企高管與(yu) 政府官員之間保持了密切的雙向流動。以金融央企為(wei) 例,幾乎所有的央企董事長/總經理都來自金融監管部門。

  在這樣一個(ge) 體(ti) 製下,央企始終難以真正市場化:國企的高管更象官員而非企業(ye) 家;國資委婆婆似的微觀管理,不斷侵蝕央企的自主決(jue) 策權;國資委考核、組織部任免,導致國企高管的考核與(yu) 激勵成為(wei) 相互脫節的“兩(liang) 條線”;一些“有背景”的國企高管又能輕鬆實現“內(nei) 部人控製”,不少央企淪為(wei) 腐敗的溫床,尤其以中石油窩案最為(wei) 典型。

  國企的問題不僅(jin) 於(yu) 此。壟斷是市場經濟的天敵,但中國的《反壟斷法》目前並不適用於(yu) 行政性壟斷,這致使央企可以輕鬆享受壟斷利潤。顯然,這是最大的不公平。如果允許騰訊等公司獲得電信牌照,中移動等三大電信公司股價(jia) 將一瀉千裏。此外,由於(yu) 國企與(yu) 政府的“天然的聯係”,國企在土地、稅收/補貼、信貸、審批諸多方麵都享有優(you) 勢。18屆3中全會(hui) 提出“保證各種所有製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chan) 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yu) 市場競爭(zheng) ”,但實踐證明,正如胡祖六所言:“隻要有國企就不可能公平競爭(zheng) ”。

  由此可見,國企改革,不僅(jin) 僅(jin) 是為(wei) 了讓國企更有效率,更是為(wei) 了建立所有企業(ye) 公平競爭(zheng) 的體(ti) 製,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jue) 定性作用。

  九十年代的國企改革成效顯著

  九十年代可謂國企改革激情燃燒的歲月。朱鎔基出任副總理後,毅然決(jue) 然打破國企的“鐵飯碗、鐵工資、鐵交易”,拉開了國企改革大幕。

  1993年十四屆三中全會(hui) 提出了國企改革的頂層設計:建立現代企業(ye) 製度。具體(ti) 而言有如下標準:產(chan) 權關(guan) 係明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kui) ,政企分開、合理激勵。在推進現代企業(ye) 製度的過程中,股份製被作為(wei) 一種重要的實現形式得到推廣,大量國企改製上市。

  1999年的十五屆四中全會(hui) 通過的《關(guan) 於(yu) 國有企業(ye) 改革和發展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是迄今為(wei) 止關(guan) 於(yu) 國企改革最重要的文件,標誌著國企改革的最高潮。《決(jue) 定》提出:1從(cong) 戰略上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wei) 有所不為(wei) 。國有經濟需要控製的行業(ye) 和領域主要包括: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ye) 、自然壟斷的行業(ye) ,提供重要公共產(chan) 品和服務的行業(ye) ,以及支柱產(chan) 業(ye) 和高新技術產(chan) 業(ye) 中的重要骨幹企業(ye) 。這一改革思路被理解為(wei) “國企退出競爭(zheng) 性領域”,即“國退民進”;2抓大放小,采取改組、聯合、兼並、租賃、承包經營和股份合作製、出售等多種形式,放開搞活國有小企業(ye) ;3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4繼續推進政企分開。各級黨(dang) 政機關(guan) 都要同所辦的經濟實體(ti) 和直接管理的企業(ye) 在人財物等方麵徹底脫鉤;5建立與(yu) 現代企業(ye) 製度相適應的收入分配製度;6對企業(ye) 及企業(ye) 領導人不再確定行政級別。

  1998-2000年的國企三年改革攻堅,數千萬(wan) 的國企職工下崗、分流、買(mai) 斷,大批國企破產(chan) 、改製、重組。這一輪改革延續到21世紀初,大部分央企實現了改製上市。

  大刀闊斧的國企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改革前,國企虧(kui) 損累累,且拖累銀行體(ti) 係,形成大量壞帳,銀行體(ti) 係壞帳率一度超過20%,銀行業(ye) 陷入“技術性破產(chan) ”。全國國有工業(ye) 企業(ye) 的虧(kui) 損麵從(cong) 九十年代初期的20%多一路上升至1997年的38.22%。不少國企陷入半停產(chan) 狀態,“脫困”成為(wei) 關(guan) 鍵詞。改革後,從(cong) 1998年開始,國企盈利能力顯著改善。

  21世紀第一個(ge) 十年:國企改革的倒退

  無壓力則無改革。中國的改革大多是逼出來的。90年代國企改革之所以取得進展,是因為(wei) 大麵積虧(kui) 損已經讓國企麵臨(lin) 生死考驗。

  21世紀第一個(ge) 十年,在國企改製紅利、上市募集大量資金、中國經濟進入最快速增長階段、房地產(chan) 大牛市、股市大牛市等多重因素帶動下,國企從(cong) 虧(kui) 損累累變成了盈利大戶。不僅(jin) 國企的利潤指標顯著改善,而且國企與(yu) 民企的效率差異也顯著收窄。

  遺憾的是,在國企豐(feng) 厚利潤影響下,國企改革逐漸被國企做大做強所取代。盡管改革的口號始終響亮,但已經變得有名無實,甚至出現逆轉:政企分開沒有進展,至今國企高管依然保留行政級別;一度推開的管理層收購(MBO)因郎鹹平指責國有資產(chan) 流失而戛然而止;央企不斷擴張,國進民退,2013年有44家央企入選世界500強;2010年“兩(liang) 桶油”的利潤輕鬆超過民企500強利潤總和;2011年民生銀行行長直言“銀行利潤太高了,有時候自己都不好意思公布”;央企屢屢成為(wei) 地王引發眾(zhong) 怒,國資委於(yu) 2010年責令78家央企退出房地產(chan) (但央企並不理睬國資委)……

  由於(yu) 國企改革的停頓,以及國企利潤的增長,這導致國企固有的內(nei) 部人控製問題卷土重來,腐敗重生。結果是國企與(yu) 民企的效率差異在2007年之後又迅速擴大,甚至超過了改革之前的差距。

  目前的國企改革實則方向混亂(luan)

  18屆3中全會(hui) 再度將國企改革提上日程。按照18屆3中全會(hui) 《關(guan) 於(yu) 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要求,此輪國企改革有兩(liang) 大主線: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混合所有製。

  國有資本運營公司

  “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概念的提出,是發源於(yu) 新加坡淡馬錫模式。長期以來,淡馬錫模式被中國視為(wei) 楷模,前往考察者絡繹不絕。之所以提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是對國資委模式的反思。國資委成立於(yu) 2003年,是為(wei) 了解決(jue) 當時國有資產(chan) 管理“五龍治水”的混亂(luan) 局麵。國資委成立後,集中行使國有股東(dong) 權利,提高了國企治理的效率。但是國資委逐漸形成了“管人、管事、管資產(chan) ”的思路,“婆婆式”的管理風格反而加劇了政企不分。更糟糕的是,國資委是個(ge) 有名無實的股東(dong) ,因為(wei) 國企高管都屬於(yu) “中管幹部”,由中組部任免。相比之下,新加坡淡馬錫的職能類似於(yu) 中國的國資委,但淡馬錫對下屬國企的管理高度市場化,國企高管的選聘、薪酬、獎懲都能市場化。

  如果此輪國企改革不觸動這些痛點,那將是新一輪的瞎折騰。我們(men) 不能被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混合所有製這些浮雲(yun) “遮望眼”,而應該時刻銘記國企改革究竟是為(wei) 了解決(jue) 什麽(me) 問題。

  一個(ge) 表麵邏輯在於(yu) :淡馬錫的組織形式是企業(ye) 而非政府機構,其行為(wei) 和思維方式顯然比國資委更加市場化。這一點在中國也得到了驗證。在國資委體(ti) 係之外,中國將金融機構的股份交由“中央匯金公司”管理,中央匯金可謂中國的“金融淡馬錫”。從(cong) 實踐結果來看,金融國企的市場化程度更高,社會(hui) 對匯金的評價(jia) 要好於(yu) 國資委。

  問題在於(yu) ,淡馬錫直接向新加坡財政部負責。如果仿照淡馬錫模式,國資委就沒有必要繼續存在。但國資委顯然不願自廢武功,更希望在國資委的下麵組建若幹個(ge) “中國淡馬錫”。財政部與(yu) 國資委在這一問題上的分歧,估計是國企改革方案一拖再拖的原因所在。

  但筆者認為(wei) ,組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隻是學到了淡馬錫的表麵功夫。如果做不到以下幾點,結果必定是“換湯不換藥”:將國資委和中組部手中的考核與(yu) 任免權力還給國企董事會(hui) ;實現國企高管的市場化,徹底取消行政級別,由董事會(hui) 向全社會(hui) “真正公開”選聘,並給予市場化的薪酬待遇。

  “混合所有製”

  混合所有製並非新概念,早在1999年十五屆四中全會(hui) 就已提出。那麽(me) 為(wei) 何再度提出這個(ge) 概念?筆者以為(wei) ,中央的意圖是借助混合所有製,進一步降低國有股比重,以股權結構變化帶動經營機製改變。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信息部主任徐洪才一語中的:“國有企業(ye) 不創新,隻剩下華為(wei) 、中興(xing) 、阿裏巴巴搞創新;國有銀行不創新,依靠民營銀行搞創新,這不行。國企占用了這麽(me) 多資源,有愧於(yu) 自己的曆史責任。混合所有製改革無非就是搭便車,讓不用心的國有資本搭用心的民營資本的便車。”

  問題在於(yu) ,混合所有製產(chan) 生上述效果,必須突破臨(lin) 界點,即國有股變成小股東(dong) 。除非國有股份降低到50%以下,否則國有股繼續一股獨大,國企機製濤聲依舊。筆者在2014年10月應邀出席了“連線浙江——國企民企共謀混合所有製經濟發展對話會(hui) ”,在會(hui) 議上民企代表華立集團董事局主席汪力成、巨星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長仇建平都直言:如果民企不能控股,搞混合所有製沒有意義(yi) 。仇建平還以自己收購杭叉集團的案例來說明:當時談判的時候,最重要的一個(ge) 條款是巨星必須收購至少51%的股份。

  2014年7月15日,筆者在李克強總理經濟形勢座談會(hui) 發言時提出,“混合所有製改革非常有必要,但現在,很多民營企業(ye) 對混合所有製還存有顧慮。”“什麽(me) 顧慮?”李克強馬上問。我回答,“主要有三個(ge) 方麵。一是政府拿出什麽(me) 東(dong) 西來混合?二是民營資本能占多大比例?三是混合‘聯姻’後會(hui) 不會(hui) 受到幹預?”

  按照上述標準來衡量中石化的混合所有製改革,隻能說是徹底迷航。在此案例中,中石化將銷售子公司30%的股份出售給數十家外部投資者。結果如何?中石化銷售子公司成功融資千億(yi) 元,但國有股依然一股獨大(70%),顯然難以達到實質性改變經營機製的目的。剛剛宣布的中信股份“混合所有製”案例中,泰國正大集團與(yu) 日本伊藤忠組建的合資公司,宣布以803億(yi) 港元獲得中信股份20.61%的股份。盡管交易金額巨大,但交易後中信集團依然持有59.9%的股份。在這樣的股權結構下,要擺脫行政力量的羈絆是非常困難的。

  因此,當前盡管國企改革鑼鼓喧天,但其實一片混沌。如今對國企改革的認知,在很多方麵尚且不如1999年的十五屆四中全會(hui) ,政企分開、退出競爭(zheng) 性領域等實質性問題已被束之高閣。以央企高管薪酬問題為(wei) 例,當前的央企高管薪酬的確存在諸多不合理之初,但解決(jue) 這一問題應該加快實現央企高管的市場化,而非靠限薪令“一限了之”。最先推出國企改革方案的上海,也宣布競爭(zheng) 性領域國企的黨(dang) 委書(shu) 記、董事長、總經理由上海市委管理。既不提國企退出競爭(zheng) 性領域,又不提政企分開。

  國有資本運營公司也好,混合所有製也罷,都隻是達致目標的方法和工具。如果目標本身不清晰,工具亦無所適從(cong) 。

  隻有找準國企改革的痛點,國企改革才能取得實質性進展。就目前而言,國企改革的痛點集中在以下幾個(ge) 方麵:1央企在電信、石油、電力等行業(ye) 的行政性壟斷;2央企在房地產(chan) 等競爭(zheng) 性領域遍地開花,與(yu) 民爭(zheng) 利;3國企高管的“官員化”,是政企不分的根源。隻要不解決(jue) 這一問題,國企高管薪酬問題亦無解;4董事會(hui) 的虛置。盡管不少國企都組建了董事會(hui) ,但董事會(hui) 幾乎沒有任何實質性權力,獨立董事大多是退休官員或其他國企的領導,國資委和組織部都直接越過董事會(hui) 幹預國企。

  如果此輪國企改革不觸動這些痛點,那將是新一輪的瞎折騰。我們(men) 不能被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混合所有製這些浮雲(yun) “遮望眼”,而應該時刻銘記國企改革究竟是為(wei) 了解決(jue) 什麽(me)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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