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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有關政策和流程明確——進一步減輕中低收入群體負擔

發稿時間:2019-12-16 10:11:35   來源:經濟日報  

  12月14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guan) 政策問題的公告,明確了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等政策,進一步減輕中低收入群體(ti) 負擔。

  同時,稅務總局發布《關(guan) 於(yu) 辦理2019年度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明確了相關(guan) 操作流程,並於(yu) 12月14日至26日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為(wei) 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辦稅方式和流程。

  三種情形無需辦理

  2019年1月1日起,新個(ge) 人所得稅法全麵實施。這次個(ge) 稅改革,除提高“起征點”和增加6項專(zhuan) 項附加扣除外,還建立了綜合與(yu) 分類相結合的個(ge) 人所得稅製,其中綜合所得需要進行年度匯算清繳。

  “為(wei) 什麽(me) 我的工資、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已經被扣繳過個(ge) 人所得稅了,還要進行年度納稅申報?”對於(yu) 年度匯算,不少人會(hui) 有這個(ge) 疑問。

  對此,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斌解釋,這些收入在預扣預繳階段由扣繳義(yi) 務人扣繳的個(ge) 稅屬於(yu) 稅款的預繳,這4個(ge) 所得項目作為(wei) 綜合所得需要按年度合並,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wan) 元以及依法確定的扣除後的餘(yu) 額,為(wei) 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表計算得到的才是納稅人的年度應納稅額,“這一數字與(yu) 已預繳的稅款對比,在年度納稅申報時多退少補。”

  “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實現納稅人準確履行最終納稅義(yi) 務。”北京國家會(hui) 計學院財稅政策與(yu) 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說。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hui) 學術委員汪蔚青介紹,個(ge) 稅匯算清繳是國際通行做法,很多國家和地區都設置了這項製度。

  值得關(guan) 注的是,《征求意見稿》依據兩(liang) 部門公告規定,明確了符合3種情形之一的,納稅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前兩(liang) 種情形屬於(yu) 對部分本來應當辦理年度匯算且需要補稅的納稅人,包括納稅人需要補稅但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wan) 元的;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第三種情形,則是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yu) 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李旭紅認為(wei) ,規定免除匯算清繳義(yi) 務的情形,有利於(yu) 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ti) 負擔,降低納稅人的遵從(cong) 成本,持續釋放改革紅利。“免除匯算清繳義(yi) 務給很多企業(ye) 員工帶來了便利,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免除匯算義(yi) 務更是一個(ge) 減稅‘紅包’。”中國林產(chan) 工業(ye) 協會(hui) 地板專(zhuan) 業(ye) 委員會(hui) 副理事長、浙江省地板協會(hui) 會(hui) 長徐偉(wei) 說。

  兩(liang) 類匯算情形明確

  根據《征求意見稿》,需要辦理2019年度匯算的情形,可以分為(wei) 退稅、補稅兩(liang) 類。

  一類是平時多預繳了個(ge) 稅,需要申請退稅的納稅人。隻要納稅人平時因為(wei) 扣除不足或未申請扣除等原因多預繳了稅款,都可以申請退稅。

  比如,納稅人在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wan) 元,但平時預繳過個(ge) 稅的,可以申請退稅。納稅人在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zhuan) 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扣除的,可以在年度匯算時填報相關(guan) 信息後補充扣除。

  另外一類是少預繳了個(ge) 稅,應當補稅的納稅人。補稅是納稅人的義(yi) 務,但從(cong) 有利於(yu) 納稅人的角度出發,國家對年度匯算補稅作出了例外性規定,即隻有綜合所得年收入超過12萬(wan) 元且年度匯算補稅金額在400元以上的納稅人,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並補稅。

  專(zhuan) 家指出,有一些常見情形,將導致年度匯算的結果需要或可能需要補稅。比如,在兩(liang) 個(ge) 以上單位任職受雇並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複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後,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於(yu) 預扣預繳率等。

  便捷流程輕鬆“搞定”

  除了明確規定納稅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免除了相當一部分納稅人年度匯算補稅義(yi) 務外,稅務總局還通過流程上的科學設計,提供高效、快捷的辦稅方式,最大限度方便廣大納稅人。

  《征求意見稿》規定了辦理年度匯算的3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

  首先,納稅人可以自行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guan) 將推出係列優(you) 化服務措施,通過個(ge) 人所得稅手機APP、網頁端、12366自然人專(zhuan) 線等渠道提供涉稅谘詢,幫助納稅人順利完成年度匯算。對於(yu) 因年長、行動不便等獨立完成年度匯算存在特殊困難的,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guan) 還可以提供個(ge) 性化年度匯算服務。

  其次,考慮到很多納稅人主要從(cong) 一個(ge) 單位領取工資薪金,單位對納稅人的涉稅信息掌握的比較全麵、準確,為(wei) 更好地幫助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征求意見稿》規定,納稅人可以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如保險營銷員或證券經紀人)的扣繳義(yi) 務人代為(wei) 辦理。

  第三,納稅人可根據自己的情況和條件,自主委托涉稅專(zhuan) 業(ye) 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個(ge) 人代為(wei) 辦理年度匯算。

  “根據《征求意見稿》,廣大納稅人可優(you) 先通過網上稅務局、個(ge) 人所得稅手機APP預填申報表,通過查看、修改、確認3個(ge) 環節即可完成申報,輕輕鬆鬆就可享受個(ge) 稅改革紅利,體(ti) 現出的便民理念是一大亮點。”北京大學經濟學院財政學係主任劉怡說。(記者 曾金華 董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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