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通告》解讀
發稿時間:2019-12-06 13:53:15 來源:工業(ye) 和信息化部網站
日前,工業(ye) 和信息化部發布《關(guan) 於(yu) 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通告》(下稱《通告》),對2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作出部署。為(wei) 更好地理解和執行《通告》,工業(ye) 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規司對有關(guan) 情況進行了解讀。
問:工業(ye) 和信息化領域2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背景是什麽(me) ?
答: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開展“證照分離”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業(ye) 製度性交易成本、優(you) 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ju) 措。國務院日前印發《關(guan) 於(yu) 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下稱《通知》),決(jue) 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廣東(dong) 、天津、福建、遼寧、浙江、河南、湖北、重慶、四川、陝西、海南、山東(dong) 、江蘇、廣西、河北、雲(yun) 南、黑龍江等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我部2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列入了“證照分離”改革試點事項,分別實行告知承諾、優(you) 化審批服務等改革。根據國務院有關(guan) 要求,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近期研究製定了《通告》,進一步明確了工作要求和落實措施。
問:為(wei) 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業(ye) 和信息化部開展了哪些工作?
答:工業(ye) 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視工業(ye) 和信息化領域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證照分離”改革,根據國務院的整體(ti) 部署,積極推進相關(guan) 改革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部相關(guan) 司局加強改革試點的協調推動和業(ye) 務指導、各級工業(ye) 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各地通信管理局具體(ti) 落實的工作機製,加大統籌協調,加強改革督辦。
二是加大學習(xi) 宣傳(chuan) 。梳理涉部改革事項並通過部門戶網站、微信公眾(zhong) 號發布,指導工業(ye) 和信息化係統做好學習(xi) 宣傳(chuan) 和實施準備。及早研究部署,向部相關(guan) 司局通報“證照分離”改革工作要求、工作安排,明確工作責任。
三是製定實施方案。組織研究製定《通告》,對工業(ye) 和信息化部實行“證照分離”改革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逐項明確貫徹落實措施;對其中實行告知承諾的相關(guan) 許可事項,研究製定告知承諾審批試點實施方案。
問:《通告》的主要內(nei) 容是什麽(me) ?
答:根據黨(dang) 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部署,《通告》針對工業(ye) 和信息化領域2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提出了“證照分離”改革的工作要求和落實措施。
一是明確時間安排。《通告》明確自2019年12月1日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nei) 依法設立的企業(ye) 申請辦理實行“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2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國務院《通知》和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貫徹落實措施辦理。
二是強化政策落實。《通告》要求各級工業(ye) 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民用爆炸物品行業(ye) 主管部門)、各地通信管理局按照《“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中央層麵設定,2019年版)》有關(guan) 規定,認真落實各項改革舉(ju) 措、事中事後監管措施。部相關(guan) 司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改革試點的協調推動和業(ye) 務指導工作,推動各項措施落地實施。
三是完善貫徹落實措施。《通告》針對工業(ye) 和信息化領域實行“證照分離”改革的2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逐項明確貫徹落實措施。其中,對於(yu) 道路機動車輛生產(chan) 企業(ye) 、食鹽定點生產(chan) 和批發企業(ye) 、電子認證服務和有關(guan) 監控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互聯網域名服務等18項實行優(you) 化審批服務的事項,從(cong) 減少申請材料、壓縮審批時間、簡化審批流程等方麵進行改革。對於(yu) 2項實行告知承諾的第二類增值電信業(ye) 務相關(guan) 許可事項,另行製定發布告知承諾審批試點實施方案,有序推進改革試點工作。同時,《通告》要求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優(you) 化有關(guan) 貫徹落實措施,推動改革效應和社會(hui) 效益最大化,持續優(you) 化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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