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評級業管理暫行辦法發布 評級行業進入統一監管時代
發稿時間:2019-12-02 14:26:31 來源:經濟日報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證監會(hui) 等4部門正式發布了《信用評級業(ye) 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明確了行業(ye) 規範發展的政策導向,建立健全統一監管的製度框架。同時,《辦法》與(yu) 國際評級監管準則在加強外部監管、提高市場透明度、促進行業(ye) 競爭(zheng) 、強化責任追究等方麵相銜接。
“這是中國信用評級行業(ye) 發展30年來的裏程碑式事件。”東(dong) 方金誠技術委員會(hui) 主任俞春江認為(wei) ,這將重塑評級行業(ye) 發展格局,強化評級行業(ye) 發展規範性,提升評級機構評級服務水平,推動評級行業(ye) 在新的曆史時期邁上新台階。
30年來,我國信用評級業(ye) 發展取得長足進步,信用評級機構規模不斷壯大,評級技術不斷發展,評級結果更加趨於(yu) 合理,社會(hui) 認可度逐步提高,對促進我國金融市場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與(yu) 此同時,我國信用評級業(ye) 仍處於(yu) 發展初期,還存在監管規則不統一、發展水平不高、獨立性不足、商譽和公信力有待提升等問題,迫切需要建立健全行業(ye) 製度規範,補齊監管短板。
《辦法》基於(yu) 現有監管格局,明確中國人民銀行為(wei) 信用評級行業(ye) 主管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證監會(hui) 為(wei) 業(ye) 務管理部門,依法實施具體(ti) 監管。這改變了過去多頭監管的格局。
此前,我國債(zhai) 券市場一直處於(yu) 相對分割狀態,不同債(zhai) 券品種由不同監管部門核準或者注冊(ce) ,在不同的債(zhai) 券市場發行和流通。債(zhai) 券市場相對分割帶來了對評級機構的多頭監管,評級機構遵循監管和自律規定的成本居高不下。因此,評級行業(ye) 多年來呼籲監管機構能夠逐步統一監管。
俞春江說,《辦法》確立了“行業(ye) 主管部門+業(ye) 務管理部門+行業(ye) 自律組織”三位一體(ti) 的統一管理框架,凝聚了監管共識,建立了部際協調機製,有利於(yu) 發揮監管合力,這標誌著評級行業(ye) 監管正式進入統一監管時代。
央行有關(guan) 負責人強調,《辦法》的出台將對我國金融市場運行產(chan) 生積極影響,能夠促進發揮信用評級在風險揭示和風險定價(jia) 等方麵的作用,有助於(yu) 改善企業(ye) 融資環境,防範金融風險,促進我國金融市場高質量發展;《辦法》有助於(yu) 彌補監管短板,推動我國評級業(ye) 在新的曆史時期規範發展;此外,《辦法》的出台還是在具體(ti) 製度層麵落實關(guan) 於(yu) 擴大金融業(ye) 對外開放的重要部署,有助於(yu) 構建公平有序的競爭(zheng) 環境,促進信用評級業(ye) 高水平對外開放。(記者 陳果靜)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