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本經濟製度”的探索與確立
發稿時間:2019-11-25 12:52:28 來源:民商雜誌 作者:吳敬璉
20世紀90年代上半期市場取向改革的整體(ti) 推進,使市場經濟的輪廓日漸顯現出來,原來一統天下的國有經濟和準國有的“集體(ti) 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所占份額下降到50%以下。
但是直到這時,市場的產(chan) 權製度基礎還不明確。占比很大的“民營經濟”產(chan) 權關(guan) 係模糊,其中日益壯大的私有經濟的正式地位隻是“公有製經濟的補充”。為(wei) 了取得生存空間,不少私有企業(ye) 依附於(yu) 國有或集體(ti) 企業(ye) ,靠讓渡部分控製權和給公有製企業(ye) 繳納“管理費”來換取一頂“公有製企業(ye) 下屬單位”的“紅帽子”。
現實的經濟發展與(yu) 蘇式社會(hui) 主義(yi) 基本經濟製度框架的矛盾在持有不同觀點的人群中引起了極不相同的反應。兩(liang) 種觀點之間的碰撞終於(yu) 在1996年末、1997年初引發了一場我國應當采取什麽(me) 樣的基本經濟製度的大爭(zheng)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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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市場交換,說到底,無非是在不同所有者之間進行的產(chan) 權交換。然而觀察從(cong) 20世紀70年代末期到90年代初期的中國經濟改革會(hui) 發現一個(ge) 獨特的現象,就是不論是理論論述還是政策討論,都以市場的建構為(wei) 主要內(nei) 容,而很少涉及市場的產(chan) 權製度基礎。究其原因,乃是傳(chuan) 統觀念仍然統治著人們(men) 的頭腦。許多人仍然以為(wei) ,公有製,特別是它的“高級形式”——國有製天經地義(yi) 地是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唯一的經濟基礎。任何離開這一訓條的想法,都屬於(yu) 離經叛道。
關(guan) 於(yu) 社會(hui) 主義(yi) 的基本經濟製度,在斯大林的親(qin) 自指導下由蘇聯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編寫(xie) 的《政治經濟學教科書(shu) 》說得十分清楚。它寫(xie) 道:“生產(chan) 資料公有製是社會(hui) 主義(yi) 生產(chan) 關(guan) 係的基礎”,“在社會(hui) 主義(yi) 條件下,公有製在國民經濟的一切領域內(nei) 都占有絕對統治地位”。“社會(hui) 主義(yi) 公有製有兩(liang) 種形式:(1)國家全民所有製;(2)合作社集體(ti) 農(nong) 場所有製。”其中,“國家所有製是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中占優(you) 勢的、起主導作用的所有製形式”體(ti) 現著“最成熟、最徹底的”社會(hui) 主義(yi) 生產(chan) 關(guan) 係;國有製“這一社會(hui) 主義(yi) 所有製的高級形式,在整個(ge) 國民經濟中起著領導的和決(jue) 定的作用”;集體(ti) 所有製是在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力發展水平不夠高的情況下作為(wei) 一種權宜之計保留下來的,當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集體(ti) 所有製就應當逐步向“全麵的全民(國家)所有製”過渡。
蘇聯的製度模式對社會(hui) 主義(yi) 陣營中各國的經濟製度產(chan) 生了決(jue) 定性的影響,在相當長的時間內(nei) 根深蒂固、不容任何懷疑和討論。早在1953年毛澤東(dong) 修訂的《過渡時期總路線宣傳(chuan) 提綱》中就明確指出:“這條總路線的實質,就是使生產(chan) 資料的社會(hui) 主義(yi) 所有製成為(wei) 我們(men) 國家和社會(hui) 唯一的經濟基礎。”在國有製和準國有的集體(ti) 所有製成為(wei) 唯一的經濟基礎以後,又製定了“窮過渡”的方針,要求早日過渡到“全麵的全民所有製”,即全麵的國有製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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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wei) 了避開來自傳(chuan) 統意識形態的巨大政治障礙,鄧小平等領導人采取了種種變通政策和“不爭(zheng) 論”等策略手段,緩步鬆動國有經濟的絕對控製,使民間創業(ye) 行為(wei) 獲得一定的活動空間。
在1979年,中國政府宣布允許外國投資者在中國設立合資企業(ye) ,同時允許個(ge) 體(ti) 勞動者在一定範圍內(nei) 開展活動。然後允許個(ge) 體(ti) 業(ye) 主在不超過7個(ge) 人的限度內(nei) 少量雇工。與(yu) 此同時,在農(nong) 村允許包產(chan) 到戶,使農(nong) 民家庭農(nong) 場得以普遍建立,繼之以鄉(xiang) 鎮企業(ye) 的發展。
不過直到20世紀80年代初期,私人企業(ye) 仍在禁止之列。1982年12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hui) 經濟製度的基礎是生產(chan) 資料的社會(hui) 主義(yi) 公有製,即全民所有製和勞動群眾(zhong) 集體(ti) 所有製。”“國營經濟是社會(hui) 主義(yi) 全民所有製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營經濟的現固和發展。”“在法律規定範圍內(nei) 的城鄉(xiang) 勞動者個(ge) 體(ti) 經濟,是社會(hui) 主義(yi) 公有製經濟的補充。”這部《憲法》完全沒有提到私營經濟。
但是在1981年,不超過7人雇工的限定大門打開以後,私營企業(ye) 雇工人數很快突破了7個(ge) 人的限額,使雇傭(yong) 勞動的私營經濟實際上開始發展。雖然鄧小平主張“看一看,不要貿然禁止”;一些地方政府由於(yu) 私營企業(ye) 具有活躍地方經濟、解決(jue) 就業(ye) 問題等方麵的積極作用,往往對它們(men) 采取默認乃至暗中鼓勵的態度,但在相當長時間內(nei) ,私營企業(ye) 的活動處於(yu) 不合法或半合法的狀態,許多私營企業(ye) 隻能采取投靠公有製企業(ye) ,戴“紅帽子”的辦法來取得自己的生存空間。
直到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宣布“私營經濟一定程度的發展有利於(yu) 促進生產(chan) ,活躍市場,擴大就業(ye) ,更好地滿足人民多方麵的的生活需求,是公有製經濟必要的和有益的補充”,私營企業(ye) 才正式取得了合法地位。接下來,1988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把“國家允許私營經濟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nei) 存在和發展寫(xie) 進了《憲法》。這時,作為(wei) 公有製經濟補充的私營經濟的合法地位得到了法律的正式確認。不過,直到這時,私營經濟仍然被限製在“公有製經濟的補充”的範圍內(nei) ,謹慎地使民營經濟的發展不致影響到“公有製為(wei) 主體(ti) ,國有製為(wei) 主導”地位的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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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對於(yu) 私營經濟的發展有種種限製,但是私營企業(ye) 憑借它們(men) 的適應性和競爭(zheng) 力,仍然在與(yu) 國營經濟的競爭(zheng) 中逐步壯大。與(yu) 之相對應,國有企業(ye) 在工業(ye) 總產(chan) 值中的占比,也從(cong) 1978年的78%,下降到上世紀90年代初期的55%左右。
這時,黨(dang) 政領導開始意識到,需要對“公有製為(wei) 主體(ti) 、國有製為(wei) 主導”老提法做出某些新的解釋,以便給予非公有製經濟更大的活動空間。
這樣1993年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hui) 通過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建立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若幹問題的決(jue) 定》對這一提法在解釋上做了少許鬆動。它寫(xie) 道:“就全國來說,公有製在國民經濟中應占主體(ti) 地位,有的地方、有的產(chan) 業(ye) 可以有所差別”,“公有製的主體(ti) 地位主要體(ti) 現在國家和集體(ti) 所有的資產(chan) 在社會(hui) 總資產(chan) 中占優(you) 勢,國有經濟控製經濟命脈及其對經濟發展的主導作用等方麵”,“國家要為(wei) 各種所有製經濟平等參與(yu) 市場競爭(zheng) 創造條件,對各類企業(ye) 一視同仁”。
然而,這一新闡釋盡管十分小心謹慎,仍然引起了一些堅持國有經濟統治地位和質疑民營經濟發展的政治家、理論家的不滿。他們(men) 在1995-1997年間,先後寫(xie) 了四份基本傾(qing) 向一致、內(nei) 容和側(ce) 重點有所不同的長篇文章(俗稱“萬(wan) 言書(shu) ”),對改革開放以來的方針政策提出了強烈質疑。特別是在1997年初中共十五大召開前夕,他們(men) 發表了“第三份萬(wan) 言書(shu) ”《關(guan) 於(yu) 堅持公有製主體(ti) 地位的若幹理論和政策問題》,對發展多種所有製經濟的改革方針進行了批判。這份“萬(wan) 言書(shu) ”認為(wei) ,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hui) 對“公有製為(wei) 主體(ti) ”和“國有製為(wei) 主導”的新闡釋“相當普遍地被接受”,“是一個(ge) 不幸的事實”;同時,全麵論證了自己對社會(hui) 主義(yi) 基本經濟製度的主張,即“社會(hui) 主義(yi) 把全民所有製(即國有製)作為(wei) 公有製的高級形式和必須追求的目標”。
文章說,要堅持社會(hui) 主義(yi) 就必須做到:第一,“國有經濟,主要是幾十萬(wan) 個(ge) 大、中、小型獨立核算的工業(ye) 企業(ye) 以及國家經濟命脈部門保持統一完整的體(ti) 係”;第二,“國有經濟必須主導集體(ti) 經濟”;第三,“公有經濟必須將非公有經濟置於(yu) 補充地位”。
這份“萬(wan) 言書(shu) ”還尖銳指責政府聽任非國有工業(ye) 的增長勢頭大於(yu) 國有工業(ye) ,“使國有工業(ye) 的比重大幅下降”。它聲稱,如果集政權與(yu) 所有權於(yu) 一身的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不能用政權的力量保衛國有企業(ye) ,就無異於(yu) 在執行一種“戈爾巴喬(qiao) 夫式的錯誤路線”。
主張市場經濟改革的人們(men) 對“萬(wan) 言書(shu) ”給予了正麵的回應。
首先作出回應的,是原深圳市委書(shu) 記厲有為(wei) 。他在中共中央黨(dang) 校學習(xi) 班上的一次講話中說,要把全民所有製與(yu) 國家所有製區分開來。在社會(hui) 主義(yi) 初級階段,由全社會(hui) 占有生產(chan) 資料的全民所有製是一種“理想化的、不實際的占有形式”,因為(wei) 國有企業(ye) 職工以外的人民群眾(zhong) 並沒有任何財產(chan) 處置權和收益分配權;而國家所有製則是以統治階級的國家為(wei) 代表的占有形態。國家所有製與(yu) 其他形式的公有製或私有製可以同時並存,互為(wei) 條件,互相依存,公平競爭(zheng) 。無產(chan) 階級的國家所有製,更適宜於(yu) 從(cong) 事社會(hui) 效益為(wei) 主、公益性為(wei) 主的行業(ye) 和事業(ye) ,屬於(yu) 市場競爭(zheng) 性的行業(ye) ,不宜由國家所有製壟斷或占主導地位。
在他的心目中,社會(hui) 主義(yi) 初級階段的公有製,與(yu) 馬克思、恩格斯預言的由全社會(hui) 占有生產(chan) 資料的全民所有製形式不同,表現為(wei) 多數人占有多數生產(chan) 資料的占有形式。具體(ti) 地說,多數人占有多數生產(chan) 資料的公有製可以有以下幾種實現形式:各級政府所有的公有製,統稱為(wei) 國家所有製;社區集體(ti) 形成並集體(ti) 擁有的資產(chan) ,可稱為(wei) 社區所有製;勞動者個(ge) 人投資集合成的集體(ti) 資產(chan) ,即集體(ti) 所有製;社團投資形成的資產(chan) ,可稱之為(wei) 社團所有製;勞動者在大公司購入股權因而轉化為(wei) 不可分割的集體(ti) 資本,可稱之為(wei) 社會(hui) 占有製;把技術作為(wei) 資本投入形成的技術資本和把科學管理能力作為(wei) 資本投入形成的經營資本等等。除以上公有製形式外,私人資本、單獨經營、私人所有的私有製經濟在會(hui) 主義(yi) 初級階段也允許存在和發展。“上述各種所有製經濟互相融合形成的經濟實體(ti) ,則為(wei) 混合所有製。隨著生產(chan) 力的發展和生產(chan) 的社會(hui) 化,混合所有製的實現形式會(hui) 越來越多,越來越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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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有經濟的戰略性改組”課題組對“第三個(ge) 萬(wan) 言書(shu) ”做出了更加深入和全麵的回應。
他們(men) 從(cong) 理論和實際兩(liang) 個(ge) 方麵提出自己的觀點:
從(cong) 理論方麵說,他們(men) 指出,社會(hui) 主義(yi) 作為(wei) 一種社會(hui) 理想,本質在於(yu) 追求社會(hui) 公正和共同富裕。“一個(ge) 國家是否具有社會(hui) 主義(yi) 的性質,並不是由國有經濟所占份額決(jue) 定的……隻要共產(chan) 黨(dang) 采取正確的政策有效地防止了財富分配的兩(liang) 極分化,我們(men) 國家的社會(hui) 主義(yi) 性質都是有保證的。”
“第三個(ge) 萬(wan) 言書(shu) ”所謂“社會(hui) 主義(yi) 把國有製作為(wei) 公有製的高級形式和必須追求的目標”,無非是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shu) 》關(guan) 於(yu) 社會(hui) 主義(yi) 基本經濟特征的舊調重彈。這些觀點已經成為(wei) 進一步推進改革開放的主要障礙。十分有必要“擺脫蘇聯模式和《政治經濟學教科書(shu) 》的束縛,對社會(hui) 主義(yi) 作出更明確的定義(yi) ”。
他們(men) 指出,由於(yu) 不恰當地規定國有製的地位和作用,已經出現了國有經濟布局太廣、“十個(ge) 指頭按不住幾百個(ge) 跳蚤”的情況,因此應當從(cong) “一般性競爭(zheng) 領域”退出,集中到“國家必須管的戰略性部門”上去。
與(yu) 此同時,“應當鼓勵對多種公有製形式(如各種形式的基金和基金會(hui) 、各種形式的合作組織、社區所有製)的探索和開拓”;“除公有製經濟外,適應現代生產(chan) 力的多層次性和個(ge) 人創造性的重要作用,應當支持和鼓勵各種非國有經濟成分,包括合作社經濟、民營經濟以及外資經濟的發展”;“國家應當對各種經濟成分采取一視同仁的政策……著力營造平等競爭(zheng) 的環境,實現在市場規則麵前人人平等”;“而不能將它局限於(yu) 國家所有製和蘇式‘集體(ti) 所有製’,更不能把國家所有製看作‘公有製的最高形式和社會(hui) 主義(yi) 必須追求的目標’”。
與(yu) 思想領域的辯論相伴而行的,是實際經濟發生的新變動。常言道“形勢比人強”,經濟體(ti) 製的實際運行狀況比理論論證更加雄辯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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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出現的一個(ge) 突出問題,是仍然占有中國經濟半壁江山和主導地位的國有企業(ye) 陷入了困境。
隨著上世紀90年代初期全麵改革的啟動和民營經濟的發展,一方麵供給增加使供不應求的賣方市場轉變為(wei) 供過於(yu) 求的買(mai) 方市場,另一方麵民營經濟從(cong) “拾遺補缺”的補充地位逐漸壯大成為(wei) 國民經濟舉(ju) 足輕重的組成部分。這兩(liang) 方麵的變化,都使市場競爭(zheng) 日趨激烈,而不能適應這種變化的國有企業(ye) 逐漸陷入困境。到90年代中期,國有企業(ye) 虧(kui) 損增加,效率和盈利每況愈下。
從(cong) 國有企業(ye) 的狀況看,1988年國有工業(ye) 企業(ye) 的虧(kui) 損麵為(wei) 10.7%,到了1995年虧(kui) 損麵已達到國有工業(ye) 企業(ye) 總量的33.3%,1998年進一步發展到47.4%。1998年,國有企業(ye) 累計剝離下崗職工總數達到1350萬(wan) 人。從(cong) 全部國有企業(ye) 的狀況看,1993年國有企業(ye) 還有1667.3億(yi) 元的淨盈利,之後就逐年下降,1997年降到539.8億(yi) 元,1998年甚至出現了78億(yi) 元的淨虧(kui) 損。從(cong) 地域上看,遼寧、吉林、黑龍江東(dong) 北三省作為(wei) 老工業(ye) 基地,成為(wei) 國有經濟陷於(yu) 困境的重災區。其中尤為(wei) 突出的是作為(wei) 我國工業(ye) 重鎮的遼寧省。到1997年,全省國有企業(ye) 已經連續三年淨虧(kui) 損。當時的926戶國有大中型企業(ye) 中,有491戶是虧(kui) 損戶,虧(kui) 損麵高達53%,一大批企業(ye) 處於(yu) 停產(chan) 、半停產(chan) 狀態。由於(yu) 國有企業(ye) 虧(kui) 損嚴(yan) 重、涉及麵廣、引起國內(nei) 外廣泛關(guan) 注,被稱為(wei) “遼寧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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