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法治中國建設行穩致遠——訪中國社科院國際法學研究所所長莫紀宏
發稿時間:2019-11-20 12:08:42 來源:新華社 作者:白陽、羅沙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是黨(dang) 的十九屆四中全會(hui) 決(jue) 定提出的一項重要內(nei) 容。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日前舉(ju) 行吹風會(hui) ,中國社科院國際法學研究所所長莫紀宏就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有關(guan) 情況進行解讀,並回答了記者提問。
“從(cong)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到‘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雖隻是一字之差,但內(nei) 涵更加豐(feng) 富。”莫紀宏說,“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指靜態意義(yi) 上的法律規範和法律製度的體(ti) 係,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包括法律體(ti) 係、法治實施體(ti) 係、法治監督體(ti) 係、法治保障體(ti) 係、黨(dang) 內(nei) 法規體(ti) 係等五個(ge) 子體(ti) 係。全麵依法治國涉及方方麵麵,隻有通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才能把各方麵的工作有機串聯起來。
莫紀宏說,法治建設不能僅(jin) 僅(jin) 滿足於(yu) 有法可依,或者是有了一個(ge) 完善的法律體(ti) 係就行了,更關(guan) 鍵的還在於(yu) 能不能把這些法律付諸行動。強調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意味著要更加重視憲法和法律的實施,通過加強憲法和法律的實施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黨(dang) 的十九屆四中全會(hui) 決(jue) 定提出,健全保證憲法全麵實施的體(ti) 製機製。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落實憲法解釋程序機製。
莫紀宏表示,落實憲法解釋程序機製,是健全保證憲法全麵實施的體(ti) 製機製的一項重要措施。“根據現行憲法規定,憲法解釋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的一項專(zhuan) 有職權。要將這項職權落地,需要製定具體(ti) 的憲法解釋程序、機製等。”
黨(dang) 的十九屆四中全會(hui) 決(jue) 定提出,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保證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得到依法正確行使,保證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堅決(jue) 排除對執法司法活動的幹預。拓展公益訴訟案件範圍。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其核心環節就是怎樣使靜態的法律製度能夠在實踐中得到良好的實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各級國家行政機關(guan) 、執法機關(guan) 要依法履行自身的職責。”莫紀宏說,黨(dang) 的十九屆四中全會(hui) 從(cong) 加強對法律實施監督的角度出發,拓展公益訴訟的範圍,進一步加大對國家行政機關(guan) 、執法機關(guan) 履行職責的監督,將推動憲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實施。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