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法治方式優化營商環境
發稿時間:2019-11-19 15:38:48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杜 雲(yun)
近日,世界銀行發布的《2020年營商環境報告》顯示,我國排名比去年上升15位,名列第三十一。這是我國連續第二年位列營商環境改善幅度全球排名前十。從(cong) 一定意義(yi) 上說,這是我們(men) 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持續優(you) 化營商環境取得的重要成果。在今年2月召開的中央全麵依法治國委員會(hui) 第二次會(hui) 議上,習(xi) 近平同誌深刻闡述了“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這一重要論斷。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我們(men) 要進一步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加快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ti) 製。推動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必須在營商環境建設中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為(wei) 各類市場主體(ti) 投資興(xing) 業(ye) 提供堅強製度保障。
把平等保護貫徹到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各個(ge) 環節。平等是法治的內(nei) 在價(jia) 值。優(you) 化營商環境,就要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ti) 產(chan) 權和合法權益,堅持內(nei) 外資企業(ye) 一視同仁、平等對待。今年出台的外商投資法,強調對外商投資企業(ye) 依法平等適用國家支持企業(ye) 發展的各項政策,保障外商投資企業(ye) 依法平等參與(yu) 標準製定工作,政府采購依法對外商投資企業(ye) 在中國境內(nei) 生產(chan) 的產(chan) 品、提供的服務平等對待。這一舉(ju) 措有利於(yu) 提振境外投資者信心,激發投資熱情。此外,還應在市場準入、審批許可、經營運行、招投標等方麵,為(wei) 民營企業(ye) 打造公平競爭(zheng) 環境,給民營企業(ye) 發展創造充足市場空間。推進產(chan) 業(ye) 政策向普惠化、功能性轉變,清理違反公平、開放、透明市場規則的政策文件,推進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zheng) 執法。同時,加強對非公有製經濟產(chan) 權保護,加大知識產(chan) 權保護力度,增強人民群眾(zhong) 財產(chan) 安全感。
促使行政權力在法律框架內(nei) 有序運行。規範權力運行是法治的客觀要求。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要求我們(men) 堅持用法治來劃定政府和市場的邊界,尊重市場經濟規律,注重通過市場手段調節各類主體(ti) 的利益關(guan) 係。隻有把權力關(guan) 進製度的籠子,讓權力在法治軌道上運行,才能理順政府和市場的關(guan) 係,不斷破除製約經濟發展和社會(hui) 活力的體(ti) 製機製障礙,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jue) 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有效激發市場內(nei) 在動力和活力。當前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規範重大行政決(jue) 策程序,做到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堅持從(cong) 實際出發,堅持盡力而為(wei) 、量力而行,以規範的程序、科學的決(jue) 策維護重大公共利益、維護人民合法權益,促進決(jue) 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製約又相互協調。
建立健全法律規範體(ti) 係。沒有一套完備的法律規範體(ti) 係,優(you) 化營商環境就會(hui) 缺乏明確的規範依據和製度支撐。這就需要把工作重點放在完善製度環境上,健全法規製度、標準體(ti) 係,加強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加強普法工作。作為(wei) 優(you) 化營商環境的基礎性行政法規,《優(you) 化營商環境條例》將於(yu) 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條例總結我國優(you) 化營商環境的經驗做法,將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改革舉(ju) 措用法規製度固定下來,圍繞貫徹新發展理念、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guan) 係、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等進行有針對性的製度設計,確立起對內(nei) 外資企業(ye) 等各類市場主體(ti) 一視同仁的營商環境基本製度規範,為(wei) 打造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和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了製度保障,標誌著以政府立法為(wei) 各類市場主體(ti) 投資興(xing) 業(ye) 提供製度保障邁出實質性步伐,在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中具有裏程碑意義(yi) 。當前和今後一個(ge) 時期,應把學習(xi) 宣傳(chuan) 貫徹實施該條例作為(wei) 優(you) 化營商環境的一項重要任務,切實抓緊抓好。
凝聚依法治理的強大合力。立法、執法、司法打好組合拳,多點發力、多方配合,才能為(wei) 企業(ye) 發展創新提供法治支撐,促進企業(ye) 合法誠信經營。對食品、藥品等領域的重大安全問題,應拿出治本措施,對違法者用重典,用法治維護好人民群眾(zhong) 生命安全和身體(ti) 健康。這就要求我們(men) 堅持“拉高線”與(yu) “保底線”並重,創新監管方式,寓監管於(yu) 服務之中,強化源頭治理和質量安全監管,探索適應新業(ye) 態特點、有利於(yu) 公平競爭(zheng) 的公正監管辦法,推進“互聯網+監管”。加大打擊假冒偽(wei) 劣產(chan) 品力度,堅決(jue) 遏製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對企業(ye) 違法經營侵犯人身權、財產(chan) 權等行為(wei) 堅決(jue) 嚴(yan) 格依法懲處、公開曝光,提高企業(ye) 違法違規成本,不斷提高監管效能,使市場既充滿活力又規範有序。
加強涉外法治專(zhuan) 業(ye) 人才培養(yang) 。當前,全球經濟競爭(zheng) 日趨激烈。這在很大程度上表現為(wei) 營商環境的競爭(zheng) 。人才往哪走、資金往哪流、項目在哪建,說到底取決(jue) 於(yu) 哪裏的機會(hui) 多、障礙少、效率高、服務好。我國已深度融入經濟全球化進程,要在國際競爭(zheng) 中贏得優(you) 勢、掌握主動,必須在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上取得更大進展。其中一個(ge) 重要方麵,就是加強涉外法治專(zhuan) 業(ye) 人才培養(yang) ,積極開展涉外法律服務,保障和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高校的政法院係可以與(yu) 涉外法律服務機構等實務部門建立聯合培養(yang) 涉外法律人才的協同工作機製,將優(you) 質涉外法律服務教學資源引進高校,強化實踐教學。擴大對外公證合作,加強國際執法司法合作,推動建立國際商事調解組織,培養(yang) 一批在業(ye) 務領域、服務能力等方麵具有較強國際競爭(zheng) 力的涉外法律服務機構。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特別是營商環境,廣泛吸引各方麵人才來華創新創業(ye) 。
(作者單位: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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