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製度
發稿時間:2019-11-14 13:57:20 來源:新華社
《經濟參考報》11月14日刊發題為(wei) 《國務院:完善固定資產(chan) 投資項目資本金製度》的報道。文章稱,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1月1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聽取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調查情況匯報和責任追究審查調查工作情況通報,部署對安全生產(chan) 尤其是危險化學品生產(chan) 管理等問題開展專(zhuan) 項整治;決(jue) 定健全固定資產(chan) 投資項目資本金管理,促進有效投資加強風險防範。
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做好“六穩”工作和深化投融資體(ti) 製改革要求,會(hui) 議決(jue) 定,完善固定資產(chan) 投資項目資本金製度,做到有保有控、區別對待,促進有效投資和加強風險防範有機結合。一是降低部分基礎設施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將港口、沿海及內(nei) 河航運項目資本金最低比例由25%降至20%。對補短板的公路、鐵路、城建、物流、生態環保、社會(hui) 民生等方麵基礎設施項目,在投資回報機製明確、收益可靠、風險可控前提下,可適當降低資本金最低比例,下調幅度不超過5個(ge) 百分點。二是基礎設施領域和其他國家鼓勵發展的行業(ye) 項目,可通過發行權益型、股權類金融工具籌措資本金,但不得超過項目資本金總額的50%。地方政府可統籌使用財政資金籌集項目資本金。三是嚴(yan) 格規範管理,強化風險防範。項目借貸資金和不合規的股東(dong) 借款、“名股實債(zhai) ”等不得作為(wei) 項目資本金,籌措資本金不得違規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zhai) 務,不得違反國有企業(ye) 資產(chan) 負債(zhai) 率相關(guan) 要求,不得拖欠工程款。
廈門大學宏觀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林致遠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加大基建投資是穩投資和穩增長的重要支撐。對地方政府來說,基建項目資本金主要來源於(yu) 一般公共預算之內(nei) 的財政撥款及一般公共預算之外的地方機構財力。地方政府可用於(yu) 擴大基建投資的項目資本金規模相對有限。降低部分基建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有助於(yu) 促進各地加大符合政策要求的基建投資。
“項目資本金定向優(you) 化舉(ju) 措,可以有力地提高逆周期調節的政策效果,增強我國經濟發展韌性。通過降低部分基建項目資本金比例,拓寬鼓勵發展項目的資本金籌措方式,不僅(jin) 可以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還可以有保有壓,將資金優(you) 先配置到國家補短板的重點領域,更好地實現國家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總目標。”國泰君安證券首席宏觀分析師高瑞東(dong) 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
林致遠還指出,繼政府專(zhuan) 項債(zhai) 可以充當項目資本金之外,本次會(hui) 議允許在基建領域和其他國家鼓勵發展的行業(ye) 項目中通過發行權益型、股權類金融工具籌措資本金,進一步拓寬了基建項目資本金的來源,有望激發社會(hui) 資本介入基建領域和特定行業(ye) 的熱情,改善這些領域和行業(ye) 的資本結構和治理結構。“不過,在固定資產(chan) 投資體(ti) 製創新的過程中,也務必要注意防範政府債(zhai) 務風險和金融風險。”
中國政策科學研究會(hui) 經濟政策委員會(hui) 副主任徐洪才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降低最低資本金比例有助於(yu) 擴大投資,更好發揮投資在穩增長中的關(guan) 鍵作用。但與(yu) 此同時,也要求項目相關(guan) 方加強風險防範和管控,這對項目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在提高投資有效性上做文章,就必須降低運行成本,提高項目收益。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