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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將推出,混改按下加速鍵

發稿時間:2019-11-13 16:45:34   來源:第一財經   作者:祝嫣然

  以國企市場化改革為(wei) 方向的國有企業(ye) 改革三年行動方案將推出,意味著國企改革進入關(guan) 鍵曆史階段,將明確提出改革的目標、時間表、路線圖。

  業(ye) 內(nei) 專(zhuan) 家分析,預計從(cong) 現在起到明年兩(liang) 會(hui) 前,是研究製定國有企業(ye) 改革三年行動方案時期,預計明年上半年將公布。

  第一財經記者獲悉,多家央企和國有企業(ye) 也正在製定各自的改革方案和行動計劃,以全麵增強國有經濟競爭(zheng) 力、創新力、控製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為(wei) 目標,推動國有企業(ye) 改革向縱深發展。

  三年行動方案將推出

  11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國有企業(ye) 改革領導小組組長劉鶴主持國務院國有企業(ye) 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hui) 議。

  會(hui) 議表示,未來三年是關(guan) 鍵的曆史階段,要落實好國有企業(ye) 改革頂層設計,抓緊研究製定國有企業(ye) 改革三年行動方案,明確提出改革的目標、時間表、路線圖。

  中國企業(ye) 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這意味著國企改革進入關(guan) 鍵曆史階段,這個(ge) 以國有企業(ye) 市場化改革方向的三年行動方案行將推出,新三年國企改革的目標、時間表、路線圖,是國企改革的“行動綱領”,值得期待。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製定國有企業(ye) 改革新的三年行動方案,會(hui) 對國有企業(ye) 改革頂層設計出台以來的四年進行回顧總結,並在推進混合所有製改革、加強國資國有企業(ye) 監管、增強研發創新能力、強化財務硬約束、削減和規範補貼、完善激勵機製、提高勞動生產(chan) 率和資金回報率等重點領域和關(guan) 鍵環節,提出明確的任務舉(ju) 措,製定量化、可考核的具體(ti) 指標。

  上述會(hui) 議強調,黨(dang) 的十九屆四中全會(hui) 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了重大戰略部署,在優(you) 化政府職責、推進布局優(you) 化和結構調整、完善分配製度、促進公平競爭(zheng) 、有效防範風險、鼓勵科技創新、積極參與(yu) 國際競爭(zheng) 、強化人力資本、妥善解決(jue) 曆史遺留問題等方麵,對國有企業(ye) 改革提出了明確要求。現在大政方針已定,關(guan) 鍵是狠抓落實。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員周麗(li) 莎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國有企業(ye) 2020年階段性總結,在過去的這幾年,以頂層設計為(wei) 指引,形成了以《深化國有企業(ye) 改革指導意見》為(wei) 統領、若幹配套文件為(wei) 支撐的1+N政策文件體(ti) 係,為(wei) 國企改革提供了製度體(ti) 係和政策依據。

  周麗(li) 莎表示,現在頂層設計已經比較完備了,未來三年更重要的工作任務是抓緊落實,當前國有企業(ye) 改革從(cong) “四項試點”到“十項試點”,從(cong) 單項改革舉(ju) 措到綜合性改革“雙百行動”企業(ye) ,區域性國資國企綜合改革,培育具有世界一流競爭(zheng) 性企業(ye) ,國有企業(ye) 改革已經由點到麵全麵鋪開。而且重點強調國有企業(ye) 改革舉(ju) 措的落地實施。

  李錦分析,當前國企改革存在的重要問題仍然是目標不具體(ti) 、時間不明確、路線不清晰、具體(ti) 指標無法量化無法考核等問題。三年之後的2022年是黨(dang) 的二十大召開,在這之前,國有經濟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至關(guan) 重要,應有明顯的進展。會(hui) 議對今後三年的結果是留有餘(yu) 地的,結果仍然是“重點領域和關(guan) 鍵環節”,不是說取得全麵勝利或者全麵落實,沒有“畢其功於(yu) 一役”,這是從(cong) 國企改革的艱巨性、長期性與(yu) 複雜性考慮的。

  混改按下加速鍵

  從(cong) 會(hui) 議披露的信息來看,在國企改革的重點領域和關(guan) 鍵環節中,推進混合所有製改革依然是排在第一位的。

  國資委網站8日晚發布的《中央企業(ye) 混合所有製改革操作指引》(下稱《操作指引》),明確了央企混改基本操作流程、“混資本”和“改機製”相關(guan) 環節操作要點。

  11月11日, 國資委又發布了《關(guan) 於(yu) 進一步做好中央企業(ye) 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工作有關(guan) 事項的通知》。央企混改和央企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基本操作流程和操作要點更加細化。

  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所長黃群慧認為(wei) ,《操作指引》消除了以往混改實踐中的很多“模糊地帶”,讓企業(ye) 敢於(yu) 去改,也知道如何去做,從(cong) 而有望起到混改“加速器”的作用。

  《操作指引》的出台,為(wei) 央企混改提供了係統的操作指南,有利於(yu) 中央企業(ye) 規範混改工作流程,深化混改內(nei) 涵,以“混資本”促進“改機製”,切實提高中央企業(ye) 競爭(zheng) 力、創新力、控製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

  國資委披露的數據顯示,中央企業(ye) 實施混改3700多項,引入非公資本超過1萬(wan) 億(yi) 元,混合所有製企業(ye) 戶數占比超過70%,比2012年底提高近20個(ge) 百分點;中央企業(ye) 資產(chan) 總額的65%已進入上市公司,營業(ye) 收入的61%、利潤總額的88%來自於(yu) 上市公司。

  國資委相關(guan) 負責人稱,與(yu) 此同時,不敢混、不願混、為(wei) 混而混、一混了之、重混輕改等問題仍然存在,反映出有的企業(ye) 對混改的目的、意義(yi) 認識不清,混改目標和路徑不明確,缺乏頂層設計和戰略考量,擔心混的過程中有國有資產(chan) 流失風險等。

  周麗(li) 莎表示,《操作指引》對具體(ti) 的混改落實舉(ju) 措進行了細化,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指引強調了混合所有製改革包括“混”的部分,也包括“改”的部分。

  “混”隻是第一步,“改”才是關(guan) 鍵。《操作指引》明確轉變企業(ye) 運營機製的主要內(nei) 容包括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管控方式、深化三項製度改革、靈活用好多種激勵約束機製和加強黨(dang) 的建設等方麵,並就相關(guan) 工作的重點內(nei) 容、有關(guan) 規定和指導原則進行了詳細說明。

  周麗(li) 莎強調,混改隻是改革的方式之一,不能“一混了之”“一混就靈”。混改不是“為(wei) 混而混”,在企業(ye) 沒有對混合所有製改革開展係統論證研究,缺乏對企業(ye) 所處行業(ye) 、領域以及整體(ti) 發展戰略的全麵係統分析,缺乏對具體(ti) 改革項目的必要性研究,混改不會(hui) 取得較好的效果。混改要發現問題、解決(jue) 問題,給這種改革探索創造一個(ge) 寬鬆的環境,使得不斷地通過混合所有製改革,各類所有製企業(ye) 融合發展、共同發展。

  加強國資監管

  會(hui) 議明確的國企改革重點領域和關(guan) 鍵環節中,緊隨混改之後的是“加強國資國有企業(ye) 監管”。加快由“管企業(ye) ”向“管資本”轉變的國資監管體(ti) 製改革,已成為(wei) 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新突破的重要抓手。

  根據國務院授權,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目前正在加快由“管企業(ye) ”向“管資本”轉變,核心要義(yi) 就是在國有資產(chan) 集中統一監管的原則下,出資人要對所出資的資本負責,主要應該是關(guan) 注國有資本的布局、國有資本的運營、國有資本的收益。同時,出資人作為(wei) 監管部門,一定要防止國有資產(chan) 的流失。

  周麗(li) 莎表示,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ti) 製,一方麵是該放的放權到位,積極推進放權授權,按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與(yu) 經營權分離的原則,科學界定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中央企業(ye) 及所出資企業(ye) 的權責邊界,依法落實企業(ye) 法人財產(chan) 權和經營自主權,進一步激發國有企業(ye) 發展活力,為(wei) 國有資本做強做優(you) 做大注入新的動力。

  “另一方麵是該管的管住管好,推進國有資產(chan) 監管機構職能聚焦於(yu) 管資本,進一步提高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提升管資本的效率和效果,準確把握出資人定位,在放權授權的同時,確保出資人參與(yu) 重大事項的決(jue) 策權。”周麗(li) 莎說。

  今年,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ti) 製實現了重大突破。4月28日,國務院發布《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ti) 製方案》,明確了國資委、財政部及其他部門、機構作為(wei) 出資人代表機構的履職方式,加強企業(ye) 行權能力建設,實現授權與(yu) 監管相結合、放活與(yu) 管好相統一。

  6月3日,國務院國資委向各中央企業(ye) 、地方國資委印發《關(guan) 於(yu) 印發<國務院國資委授權放權清單(2019年版)>的通知》,國資委重點選取了5大類、35項授權放權事項列入《清單》。

  國資委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與(yu) 以往工作相比,今年出台的授權放權清單主要亮點可以概括為(wei) “三個(ge) 更加”:一是更加明確相關(guan) 條件和程序,確保授權放權落實落地;二是更加聚焦企業(ye) 的重點關(guan) 切,確保授權放權激發活力;三是更加強化分類授權,確保授權放權精準到位。

  周麗(li) 莎表示,要實現以管資本為(wei) 主的職能轉變,不斷優(you) 化監管方式,將更多運用法治化、市場化的監管方式。除了常態化的監管以外,也要注重通過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國資國企在線監管係統,把央企不僅(jin) 是在集團層麵也包括各級子企業(ye) 的層麵的整個(ge) 運營實現全方位的監管,通過信息化提升監管方式的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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