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發展司負責人就《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19-11-06 11:25:40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9年10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修訂發布了《產(chan) 業(ye) 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以下簡稱《目錄(2019年本)》)。就社會(hui) 各界關(guan) 注的問題,記者采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產(chan) 業(ye) 發展司負責人。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目錄》及修訂背景
根據《國務院關(guan) 於(yu) 發布實施〈促進產(chan) 業(ye) 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jue) 定》(國發〔2005〕40號),《目錄》是引導投資方向、政府管理投資項目,製定實施財稅、信貸、土地、進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據。《目錄》由鼓勵、限製和淘汰三類組成。不屬於(yu) 以上三類,且符合國家有關(guan) 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為(wei) 允許類,不列入《目錄》。
2005年,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目錄(2005年本)》,2011年和2013年,分別對《目錄》進行了修訂和修正。《目錄》實施對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引導社會(hui) 投資方向,促進產(chan) 業(ye) 結構調整和優(you) 化升級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3年上一版《目錄》發布以來,我國產(chan) 業(ye) 發展取得了曆史性成就,規模不斷擴大、結構持續優(you) 化、競爭(zheng) 力顯著增強。當前,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chan) 業(ye) 變革持續深化,產(chan) 業(ye) 發展麵臨(lin) 的內(nei) 外部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上一版《目錄》已經無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需要予以修訂。
問:《目錄(2019年本)》修訂的導向和重點是什麽(me)
本次修訂的導向是: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全麵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hui) 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以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為(wei) 主線,優(you) 化存量資源配置,擴大優(you) 質增量供給,促進我國產(chan) 業(ye) 邁向全球價(jia) 值鏈中高端。
修訂重點是:一是推動製造業(ye) 高質量發展。把製造業(ye) 高質量發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傳(chuan) 統產(chan) 業(ye) 改造提升,大力培育發展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目錄(2019年本)》製造業(ye) 相關(guan) 的條目共900多條,占總條目數的60%以上。
二是促進形成強大國內(nei) 市場。重點是加強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nong) 村人居環境,促進農(nong) 村一二三產(chan) 業(ye) 融合發展;提高現代服務業(ye) 效率和品質,推動公共服務領域補短板,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ye) ;促進汽車、家電、消費電子產(chan) 品等更新消費,積極培育消費新增長點。
三是大力破除無效供給。適度提高限製和淘汰標準,新增或修改限製類、淘汰類條目近100條。同時,對現有條目不能完全覆蓋,且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行業(ye) 標準的,在限製類和淘汰類中分別設置了兜底條款。
四是提升科學性、規範化水平。對限製類、淘汰類條目,明確品種和參數,突出可操作性;對鼓勵類條目,發展方向比較明確的領域,盡可能明確指標參數,方向尚不明確的新產(chan) 業(ye) 新業(ye) 態,則“宜粗不宜細”,僅(jin) 作方向性描述。同時,把市場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從(cong) 限製類刪除。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目錄(2019年本)》的修訂過程
去年9月《目錄》修訂以來,廣泛征求了各地、有關(guan) 部門、行業(ye) 協會(hui) 的意見;通過調研、座談等方式聽取了基層政府部門、企業(ye) 的意見建議;並於(yu) 今年4月上旬到5月上旬,通過網絡公開征求了社會(hui) 公眾(zhong) 意見。修訂期間,共收到各方麵意見建議2500多條,經逐條認真研究梳理,大部分都予以采納吸收。未予采納的主要是不符合法律法規或相關(guan) 政策規定、不符合產(chan) 業(ye) 發展全局利益、技術水平不先進等情況。《目錄(2019年本)》成稿後,我們(men) 還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了政策評估。
在修訂工作中,我們(men) 通過廣泛征求意見、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評估論證等方式,凝聚相關(guan) 各方共識、解決(jue) 現實突出問題,力求修訂後的《目錄》反映最新發展成果、引領產(chan) 業(ye) 發展方向。
問:請介紹一下《目錄(2019年本)》修訂的基本情況
《目錄(2019年本)》共涉及行業(ye) 48個(ge) ,條目1477條,其中鼓勵類821條、限製類215條、淘汰類441條。與(yu) 上一版相比,從(cong) 行業(ye) 看,鼓勵類新增“人力資源與(yu) 人力資本服務業(ye) ”、“人工智能”、“養(yang) 老與(yu) 托育服務”、“家政”等4個(ge) 行業(ye) ,將上一版“教育、文化、衛生、體(ti) 育服務業(ye) ”拆分並分別獨立設置,限製類刪除“消防”行業(ye) ,淘汰類新增“采礦”行業(ye) 的相關(guan) 條目;從(cong) 條目數量看,總條目增加69條,其中鼓勵類增加60條、限製類減少8條、淘汰類增加17條;從(cong) 修訂麵看,共修訂(包括新增、修改、刪除)822條,修訂麵超過50%。
問:《目錄》是如何實施的
根據有關(guan) 規定,總的要求是,對鼓勵類項目,按照有關(guan) 規定審批、核準或備案;對限製類項目,禁止新建,現有生產(chan) 能力允許在一定期限內(nei) 改造升級;對淘汰類項目,禁止投資並按規定期限淘汰。在貫徹實施《目錄》時,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jue) 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在實際工作中,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有關(guan) 部門建立協同推進和監督檢查機製,切實加強政策協同,依照有關(guan) 法律法規嚴(yan) 格監督執法,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實增強產(chan) 業(ye) 政策的執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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