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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教師尊嚴是全社會責任

發稿時間:2019-10-30 14:19:46   來源:中國教育報   作者:王石川

  據四川新聞網報道,四川省仁壽縣某中學學生顏某因對老師日常管理不滿,在教室內(nei) 用磚頭將班主任黃某頭部打傷(shang) 。目前,黃某正在接受治療,顏某已被公安機關(guan) 依法刑事拘留。

  顏某怒向班主任拍磚,究竟為(wei) 何?據報道,顏某違反校規騎自行車被教育一事,是此次事件的導火索,“我們(men) 學校三令五申不準騎自行車,他不但騎車還載人,被門衛教育了。不改,進來就被黃老師逮住了”。如果此說屬實,則讓人難過。麵對老師批評,按常理應反思和認錯,而顏某卻惱羞成怒,懷恨在心,不僅(jin) 冒犯老師,還下狠手傷(shang) 害老師,實在不妥。

  顏某該付出什麽(me) 樣的代價(jia) ,當交由法院裁決(jue) 。在這個(ge) 關(guan) 口,與(yu) 其譴責顏某,不如探討他為(wei) 何變得如此充滿戾氣。報道中知情老師指出,“這名學生的家長是在仁壽經商的,平時他在屋頭媽老漢都不管,也管不到,他被公安帶走了,還說很恨這個(ge) 老師,就要把這個(ge) 老師弄死”。顏某的父母身為(wei) 監護人,不管教或未盡到管教義(yi) 務,或是顏某報複老師的重要原因。一項針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分析發現,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多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因素,顏某所接受的家庭教育顯然有值得深入剖析的地方。

  一定程度上,幾乎每個(ge) “問題少年”背後都站著“問題家長”。日前,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十四次會(hui) 議分組審議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有專(zhuan) 家直言,父母失職對未成年人權益的侵害,比任何來自其他方麵的傷(shang) 害都更為(wei) 嚴(yan) 重。正因如此,有專(zhuan) 家建議在家庭預防中規定監護失職責任,對實施犯罪的未成年人監護人給予相應的教育和處罰,幫助他們(men) 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人們(men) 常說:“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學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如果家長對孩子放任不管,孩子必然染成惡習(xi) ,乃至跌入犯罪深淵。進而言之,家庭教育是教育孩子的起點,父母既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也是終身老師。當孩子長到15歲,家長仍不能矯正孩子身上的不良行為(wei) ,直至孩子違法犯罪,某種程度上說明家長是失職的。

  與(yu) 一般的違法犯罪行為(wei) 相比,學生打老師更是挑戰了傳(chuan) 統價(jia) 值觀。古人說得好:“師嚴(yan) 道尊,教乃可施。”老師被毆打,勢必產(chan) 生職業(ye) 困惑,也讓廣大教師感到寒心。連基本的安全感都得不到保障,還談何尊嚴(yan) ?何談教書(shu) 動力?

  嗬護教師的尊嚴(yan) 是全社會(hui) 的責任,無論學生還是家長,無論學校還是教育主管部門都有責任做到。如果教師獲得不了應有的尊嚴(yan) ,他們(men) 在忍辱負重中教學,會(hui) 有良好效果嗎?從(cong) 這種角度看,顏某向班主任拍磚,“拍”掉了什麽(me) ?“拍”掉的是師道尊嚴(yan) ;“拍”出了什麽(me) ?很顯然,他拍出了一名學生的無禮與(yu) 殘忍。愛護教師,不是膚淺的口頭表達,需要嚴(yan) 密的製度來捍衛。而去除潛藏在學生心中的戾氣,一味批判並無太大意義(yi) 。如果家長不盡職盡責,如果法律不嚴(yan) 格落實,如果監管部門缺乏防範措施,會(hui) 有更多的顏某冒出來,這才是教育的真正可悲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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