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項措施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
發稿時間:2019-10-28 15:06:25 來源:人民日報
記者從(cong) 國新辦25日舉(ju) 行的國務院政策吹風會(hui) 上獲悉: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充分調研與(yu) 前期試點基礎上,推出12項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政策措施,包括擴大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擴大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試點等,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國家外匯管理局總經濟師、國際收支司司長王春英說,擴大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即允許符合條件的銀行,為(wei) 信用良好的企業(ye) 辦理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時,自主優(you) 化業(ye) 務辦理流程。自今年初在粵港澳大灣區、上海、浙江開展貨物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以來,試點銀行反映,可節約企業(ye) 單證準備和審核時間50%以上。本次改革將擴大試點地區範圍,並將試點業(ye) 務範圍從(cong) 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擴大至服務貿易外匯收支。
自2017年起,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試點工作開展。試點企業(ye) 資本項目收入(含結匯所得人民幣)用於(yu) 境內(nei) 支付使用時,銀行無需事前逐筆審核交易單證,可憑支付指令直接辦理,以切實提高企業(ye) 外匯資金使用便利化程度。此次改革後,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試點地區範圍將進一步擴大。
此外,小微跨境電商企業(ye) 貨物貿易收支手續將簡化,年度貨物貿易規模在20萬(wan) 美元以下的小微跨境電商企業(ye) ,可不辦理“貿易外匯收支企業(ye) 名錄”登記手續,預計惠及支付機構95%以上的跨境電商企業(ye) 客戶;將企業(ye) 外債(zhai) 注銷登記由外匯局辦理改為(wei) 直接到銀行辦理,取消企業(ye) 需在1個(ge) 月內(nei) 辦理外債(zhai) 注銷登記手續的時間要求;取消資本項目外匯賬戶開戶數量限製,企業(ye) 在符合審慎監管要求情況下,可在銀行開立多個(ge) 賬戶。
此次改革將賦予銀行和外貿企業(ye) 更多自主權,誠信經營的企業(ye) 業(ye) 務報告更加便捷、賬戶使用更加自主、登記手續更加清晰、資金使用更加高效,有利於(yu) 幫助外貿企業(ye) 節約成本,提高外匯資金使用效率。(記者 屈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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