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外匯管理 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
發稿時間:2019-10-28 15:05:12 來源:新華社
在25日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hui) 上,國家外匯管理局新聞發言人、總經濟師王春英表示,外匯局在充分調研與(yu) 前期試點的基礎上,研究推出12項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政策措施,著力提升外匯管理服務實體(ti) 經濟的水平,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王春英表示,此次改革是“放管服”改革和金融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主要體(ti) 現為(wei) 外匯管理方式的優(you) 化,辦事流程的簡化,有利於(yu) 拓寬資金使用渠道,支持境內(nei) 企業(ye) 拓展對外貿易投資,提升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同時,這也將進一步減輕企業(ye) 負擔、激發市場活力、釋放政策紅利,為(wei) 境內(nei) 企業(ye) 和境外投資者創業(ye) 創新活動提供更好的營商環境。
此次12項措施中有6項直接涉及企業(ye) 貿易方麵的內(nei) 容。王春英表示,主要是出於(yu) 為(wei) 外貿企業(ye) 增便利、降成本考慮,幫助企業(ye) 節約成本,提高外匯資金使用效率,支持外貿企業(ye) 發展。
“這次改革將賦予銀行和外貿企業(ye) 更多的自主權。”王春英表示,這次跨境貿易外匯管理政策調整要傳(chuan) 遞這樣的理念:誠信企業(ye) 更加便利、小微企業(ye) 更加簡便、業(ye) 務報告更加便捷、賬戶使用更加自主、登記手續更加清晰、資金使用更加高效。
在解讀此次外商投資方麵的相關(guan) 政策時,王春英舉(ju) 例比較了改革前後的政策差異。她指出,改革後,允許非投資性的外商投資企業(ye) 在不違反現行的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且境內(nei) 所投的項目是真實的、合規的這個(ge) 前提下,無論它的經營範圍內(nei) 是否含“投資”字樣,都可以依法以資本金原幣或者結匯開展境內(nei) 股權投資。
“所有類型的外商投資企業(ye) 都可以資本金依法依規,在符合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以及境內(nei) 所投項目真實合規的情況下,進行股權投資了。”
據介紹,全國目前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ye) 是37萬(wan) 多家,其中投資性的外商投資企業(ye) 不到3000家,非投資性的外商投資企業(ye) 占比超過了99%。“因此這一政策應該說惠及的企業(ye) 麵是非常廣的,我們(men) 覺得上述改革措施的實施會(hui) 極大地便利非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ye) 資本金使用,以及開展境內(nei) 股權投資,特別是投資產(chan) 業(ye) 鏈上下遊的企業(ye) 。”王春英說。
此外,王春英還介紹,十二條措施裏麵有一些措施,前期已經在粵港澳大灣區等地方進行試點。“推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能夠充分發揮粵港澳綜合優(you) 勢,提升大灣區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支撐引領作用,更好地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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