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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發布《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兩部門權威解讀

發稿時間:2019-10-25 14:11:42   來源:中宏網  

  近日,國務院正式發布《優(you) 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從(cong) 2018年1月份國務院首次常務會(hui) 議提出要部署進一步優(you) 化營商環境的議題,到現在立法推出,進程其實相對較快。很多人可能會(hui) 疑惑為(wei) 什麽(me) 在這個(ge) 時間點專(zhuan) 門出台這樣一部行政法規來優(you) 化營商環境?

  為(wei) 什麽(me) 要為(wei) 營商環境立法?

  首先,市場主體(ti) 的活力和社會(hui) 的創造力,很大程度上取決(jue) 於(yu) 營商環境的好壞。在當前國際競爭(zheng) 當中,營商環境已經成為(wei) 比較重要甚至可以說是核心競爭(zheng) 力之一。其次,我國的營商環境也確實存在很多突出的短板和問題,必須堅持不懈地再發力、再加力。需要強化法治保障,把優(you) 化營商環境進一步納入到法治化的軌道。但把涉及方方麵麵以及好的經驗做法上升到法律角度,還是非常複雜的。

  如何上升到法律層麵?

  據司法部立法二局副局長張要波:“《條例》在總體(ti) 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4個(ge) 方麵:第一是找準立法的切入點。營商環境涉及方方麵麵,可以說是千頭萬(wan) 緒,包括一個(ge) 地方的基礎設施好不好,甚至空氣質量好不好等都可能和營商環境有一定的關(guan) 係。《條例》在這方麵顯然不可能麵麵俱到,因此從(cong) 什麽(me) 角度切入,怎麽(me) 樣才能抓住重點就成為(wei) 一個(ge) 非常關(guan) 鍵的問題。”

  第二是認真總結近年來我國優(you) 化營商環境的經驗和做法,實踐證明行之有效、人民群眾(zhong) 滿意、市場主體(ti) 支持的改革舉(ju) 措上升為(wei) 法規製度。

  第三是對標國際先進水平,特別是對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jia) 的11個(ge) 方麵的主要指標,都力求有所回應,為(wei) 相關(guan) 領域優(you) 化營商環境提供目標指引。

  第四是把握好《條例》作為(wei) 優(you) 化營商環境基礎性行政法規的定位,我們(men) 重在確立基本的製度規範,明確方向性要求,整個(ge) 《條例》以概括性、統領性規定為(wei) 主,同時也不取代現有的政策措施,對流程性的內(nei) 容原則上不做規定,也不設具體(ti) 行業(ye) 具體(ti) 的管理製度。

  《條例》有哪些特點?

  優(you) 化營商環境是一項係統工程,要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寧吉喆認為(wei) ,本次《條例》的規定全麵,內(nei) 容詳實,充分反映了社會(hui) 各界的訴求和心聲,凝聚了社會(hui) 的廣泛共識,是一項史無前例、開創性的工作。《條例》主要有三個(ge) 特點。

  第一,既全麵係統,又突出重點。《條例》共7章、72條,圍繞貫徹新發展理念、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guan) 係、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等進行了有針對性的製度設計,對“放管服”改革的關(guan) 鍵環節確立了基本規範。同時,聚焦突出問題,重點圍繞強化市場主體(ti) 保護、淨化市場環境、優(you) 化政務服務、規範監管執法、加強法治保障這5個(ge) 方麵,明確了一攬子製度性解決(jue) 方案,推動各級政府深化改革、轉變職能。

  第二,既有原則規定,又有具體(ti) 要求。《條例》圍繞建立健全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進行了製度設計。比如,明確國家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ti) 公平參與(yu) 市場競爭(zheng) ,平等對待內(nei) 資企業(ye) 、外商投資企業(ye) 等各類市場主體(ti) ,健全公開透明的監管規則和標準體(ti) 係。同時,對壓減企業(ye) 開辦時間、簡化企業(ye) 注銷流程等反映強烈的問題都作了具體(ti) 的規定,在實踐中便於(yu) 操作,有助於(yu) 切實提升市場主體(ti) 的獲得感。比如,針對企業(ye) 開辦,《條例》明確,在國家規定的企業(ye) 開辦時限內(nei) ,各地區應當確定並公開具體(ti) 辦理時間。

  第三,既集成實踐經驗,又注重匯聚眾(zhong) 智。《條例》參考遼寧、吉林、黑龍江、河北、陝西、天津等省市先行先試出台的地方性法規,是近年來優(you) 化營商環境實踐經驗的集成和集體(ti) 智慧的結晶。在起草過程中,國家發改委會(hui) 同司法部,廣泛征求了60個(ge) 中央有關(guan) 部門、37個(ge) 地方政府、11個(ge) 研究機構、37家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和5個(ge) 民主黨(dang) 派中央共計150個(ge) 單位的意見,還召開了17場專(zhuan) 題會(hui) ,聽取了150家內(nei) 外資企業(ye) 、50個(ge) 城市分管市領導、50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以及美國駐華商會(hui) 、歐盟駐華商會(hui) 等機構的意見,並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這為(wei) 良法善治奠定了堅實基礎。

  怎樣去落實《條例》?

  寧吉喆提到,在落實《條例》的過程中,要做到“4個(ge) 聚焦”和“5個(ge) 進一步”,一是聚焦減審批減材料,市場準入門檻不斷放寬。二是聚焦規則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監管不斷強化。三是聚焦激活力減負擔,服務中小微企業(ye) 力度不斷加大。四是聚焦減環節壓時限,市場主體(ti) 獲得感不斷增強。“5個(ge) 進一步”:一是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二是進一步推進公正監管;三是進一步做到簡政便民;四是進一步提振市場主體(ti) 投資興(xing) 業(ye) 的信心;五是進一步完善製度法規。

  如何體(ti) 現對外商關(guan) 切的回應?

  此外,關(guan) 於(yu) 外商普遍關(guan) 注的知識產(chan) 權問題,《條例》也做了明確的規定:一是加強知識產(chan) 權的執法,嚴(yan) 厲打擊侵犯知識產(chan) 權違法行為(wei) 。二是積極推進修法進程,建立健全知識產(chan) 權懲罰性賠償(chang) 製度。三是提升知識產(chan) 權審查質量效率,積極推進知識產(chan) 權“快保護”。四是加強知識產(chan) 權保護的國際合作,支持企業(ye) 海外獲權和維權。

  到目前為(wei) 止,我國已經為(wei) 企業(ye) 編製發布了美國、日本、巴西、印度等多個(ge) 國家的專(zhuan) 利申請實務指引,與(yu) 28個(ge) 國家簽署了專(zhuan) 利審查高速路合作協議。還將持續關(guan) 注並不斷加大力度,提升企業(ye) 海外知識產(chan) 權風險防控能力,推動我國企業(ye) 知識產(chan) 權在海外的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有關(guan) 領域市場準入問題,今年6月30日,國家發改委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將外資準入負麵清單在去年、前年大幅削減的基礎上又做了壓減。目前,全國外資準入負麵清單條目已經減到40項,自貿試驗區外資準入負麵清單條目減到了37項,製造業(ye) 領域基本放開。並且還將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領域,放寬市場準入,希望外資企業(ye) 到中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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