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批示注冊資本改革 廈門樣本帶動13萬人就業
發稿時間:2014-06-17 00:00:00
核心提示:廈門今年起實施商事製度改革成果顯著,目前全國實施的相關(guan) 數據基本成型。
6月11日,廈門經濟綜合服務廳內(nei) 熙來攘往,內(nei) 資受理、檔案查詢、拍賣備案等窗口,一溜接龍。這是今年以來的尋常一景,但就是這個(ge) 占地麵積不大的場所,數月內(nei) 吸引了包括廣東(dong) 、深圳等全國多個(ge) 地方的考察團前來“取經”。
早在今年1月1日,廈門全麵實施商事登記製度改革,打響了全國注冊(ce) 資本登記製度改革的第一槍,領先全國兩(liang) 個(ge) 月時間,亦成了全國推行此項改革的榜樣。
事實上,承擔著穩增長使命的注冊(ce) 資本登記製度改革,在廈門推行的半年時間裏亦有顯著成效,“自改革以來至少帶動就業(ye) 人數增加13.8萬(wan) 人。”當地官方表示,但問題也不少,譬如“各部門商事主體(ti) 信息沒有完全實現共享,工商部門監管力量捉襟見肘,部門之間協調機製不夠通暢等”。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的說法,最近李克強總理對注冊(ce) 資本登記製度改革進行了7次批示,要求對改革進行梳理,把取得的成績向國務院報告。
據了解,目前全國實施注冊(ce) 資本登記製度改革的相關(guan) 數據基本成型。
廈門實施商事登記改革
今年1月1日,正是從(cong) 這一天開始,廈門市實施商事登記製度改革。之後,廈門市商事登記辦理時限由5個(ge) 工作日縮短至3個(ge) ,當日辦結率達六成,登記和備案申請材料分別由原來的14項和6項大幅精簡為(wei) 5項和3項。
廈門市工商局局長陳海疆介紹稱,“早在2013年10月下旬,福建省委書(shu) 記尤權就提出將廈門市作為(wei) 全省商事登記製度改革的試點。”
隨後,廈門市有關(guan) 領導帶隊拜會(hui) 國家工商總局以及全國人大法工委,積極爭(zheng) 取立法支持。
而在廈門市內(nei) 部,這次改革的前期工作也相繼展開。《廈門經濟特區商事登記條例》等製度相繼頒布實施,國家工商總局專(zhuan) 門發函支持廈門市改革,下放由總局管轄的事權。
就在廈門市實施改革兩(liang) 個(ge) 月後,工商注冊(ce) 登記製度改革在全國範圍內(nei) 實行。現在看來,廈門市所進行的商事登記改革同隨後3月份全國推行的工商注冊(ce) 登記製度改革有很大的相似之處。
陳海疆介紹,廈門市將“先照後證”擴至外資項目,也就是對市政府審批權限內(nei) 的《外商投資產(chan) 業(ye) 指導目錄》鼓勵類項目,實行“先照後證”。這項改革措施,被全國人大法工委評價(jia) 為(wei) “很有魄力”。
“我們(men) 剛好遇到這次商事改革,是改革之後的第一個(ge) 營業(ye) 執照。”廈門文廣傳(chuan) 媒集團副總經理許英偉(wei) 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文化傳(chuan) 媒業(ye) 態下不少業(ye) 務以往申請執照,前置審批程序比較複雜,不像這次領照這麽(me) 順利。”
在“先照後證”之後,廈門市又將注冊(ce) 資本“認繳製”擴至所有商事主體(ti) 。
從(cong) 3月1日起,廈門市率先改革企業(ye) 年檢和個(ge) 體(ti) 戶驗照製度,不再對所有企業(ye) 的登記事項和經營資格集中審查,而是將信息公示與(yu) 監督檢查相分離,全麵開展年報公示工作。為(wei) 防止監管“缺位”和“失位”,後續監管較快跟進。完成了商事主體(ti) 設立、變更、備案、注銷等98大項、249個(ge) 細項辦事製度的修改完善和流程再造。製定了廈門市商事登記製度改革後續市場監管《工作方案》,明確各部門對許可審批事項的監管職責,細化監管任務,防止監管缺位和監管力度減弱。
目前,廈門市行政審批事項已減少22%,平均辦結時限壓縮至法定承諾時限的33%;審批環節全部精簡到5個(ge) 以內(nei) ,23.2%的審批服務事項實現“一審一核”,74%的事項“即來即辦”。
“公司成立5個(ge) 月以來,整合效率初步顯現,公司主業(ye) 地麵廣告收入增幅遠高於(yu) 一季度行業(ye) 同比增幅5%。”許英偉(wei) 說。
經營場所實施負麵清單製/
在國務院的注冊(ce) 資本登記製度改革方案中,明確將有關(guan) 市場主體(ti) 經營場所條件的具體(ti) 規定權給了地方政府,而廈門也巧妙地運用了這一規定。
廈門市工商局提供的材料顯示,其對商事主體(ti) 經營場所實行“負麵清單+分類管理+部門協作”的管理製度。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所謂負麵清單,就是對危化品、娛樂(le) 、落後產(chan) 業(ye) 、廢品回收等16項涉及危及公共安全、高汙染行業(ye) 的經營項目的禁設區域進行明確,同時還擬定《廈門市經營場所禁設區域目錄》,對負麵清單以外的經營場所簡化申請材料和程序,商事主體(ti) 憑租賃合同即可直接向商事登記機關(guan) 申請備案;對負麵清單內(nei) 的經營場所,根據所從(cong) 事經營項目,按前置許可、後置許可和一般項目分別管理。在這兩(liang) 個(ge) 基礎上,還有關(guan) 鍵的部門聯動、協作管理。也就是開發、建立經營場所禁設區域甄別平台。建立這一平台後,當麵對從(cong) 事負麵清單內(nei) 的一般經營項目,商事登記機關(guan) 無法判定申請備案的經營場所是否屬於(yu) 禁止設立時,可以通過平台向相關(guan) 許可、監管部門發起經營場所甄別請求。
截至6月6日,廈門商事登記機關(guan) 共發出經營場所甄別信息236條,涉及5個(ge) 監管部門,其中甄別為(wei) 禁設區域不能備案經營場所的有111條。另外,對3家商事主體(ti) 的不合法場所取消備案。
這一模式的建立,對全國範圍內(nei) 的注冊(ce) 資本登記製度改革的推廣具有借鑒意義(yi) ,巧妙地解決(jue) 了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對不符合城市定位的行業(ye) 的可控性問題。
廈門市工商局提供的材料顯示,《廈門市經營場所禁設區域目錄》是一個(ge) 動態、開放的目錄,市政府可根據不同發展時期的不同要求,及時進行清理和公布。
負麵清單的公布也防止了投資者對一些不符合地域發展規劃行業(ye) 的盲目投資。在整體(ti) 準入環境日益寬鬆的大趨勢下,市場主體(ti) 的快速增長不會(hui) 過多增加城市綜合管理的成本。
新增企業(ye) 數同比增80%
商事登記改革不可避免地引發新注冊(ce) 商事主體(ti) 數量的增多。
前不久,部分省區市工商登記製度改革實施座談會(hui) 在重慶市召開,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劉玉亭表示,自注冊(ce) 資本登記製度改革3月1日實施以來至5月底,全國新登記注冊(ce) 企業(ye) 92.88萬(wan) 戶,同比增長74.47%,新增注冊(ce) 資本(金)4.8萬(wan) 億(yi) 元,同比增長1.07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截至6月6日,廈門市工商局新登記各類商事主體(ti) 29904戶,其中企業(ye) 14854戶(內(nei) 資14622戶;外資232戶);個(ge) 體(ti) 工商戶15050戶。與(yu) 2013年同期相比,新設量同比增長81.48%。
廈門市工商局總會(hui) 計師吳惠芬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等媒體(ti) 采訪時表示,整個(ge) 一季度,廈門新增企業(ye) 數量的同比增幅為(wei) 106%,到了4月底的時候,同比增幅為(wei) 102%,而目前廈門新增企業(ye) 數量的同比增幅為(wei) 80%。具體(ti) 來看這些增量,跟改革中的一些具體(ti) 措施還有關(guan) 係,例如,在新增的商事主體(ti) 中,47.92%的比例是私人企業(ye) ,個(ge) 體(ti) 工商戶占比50.51%,新設內(nei) 資公司中,98%選擇“零首付”出資設立,91.65%資金規模低於(yu) 500萬(wan) 元,75.11%低於(yu) 100萬(wan) 元。
作為(wei) 一個(ge) 自主創業(ye) 者,私人定製旅遊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史訓洋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等媒體(ti) 采訪時表示,注冊(ce) 資本登記製度改革,放低了創業(ye) 門檻,盤活了運作資金。
“改革前,我們(men) 開公司,注冊(ce) 資本首期最少要到資20%,其他資金必須在2年內(nei) 全部到位。而現在,不對注冊(ce) 資本額和首期到資做限製,我們(men) 可以根據企業(ye) 自身情況自主決(jue) 定到資時間。”史訓洋說。
吳惠芬表示,從(cong) 當前的數據來分析,第三產(chan) 業(ye) 成為(wei) 投資的首選,占比高達81.92%,其中批發零售比較受歡迎,“整體(ti) 來看,我們(men) 受益最大的就是服務業(ye) ,從(cong) 鼓勵創業(ye) 帶動就業(ye) 的角度講,商事改革作用明顯。”
如果按照2013年廈門社會(hui) 就業(ye) 人數與(yu) 新設主體(ti) 量比來推算,上半年的改革將至少帶動廈門市社會(hui) 就業(ye) 人數增加13.8萬(wan) 人,是去年全年新增就業(ye) 的76.8%,達到了鼓勵創業(ye) ,帶動就業(ye) 的良好效果。
改革後續監管壓力加碼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盡管廈門改革已經實行半年,但依然存在一些問題。
廈門市副市長張燦民認為(wei) ,廈門市改革總的來講並沒有出現大起大落,溫和的放量符合市場經濟,不過改革之路還很長,很多問題沒有暴露出來,需要一步三回頭,不斷檢討、反省。
根據廈門市工商局提供的材料,在廈門進行商事製度改革後,後續監管壓力較大。
記者了解到,由於(yu) 少數政府部門還存在改革之前的慣性思維,“誰審批、誰監管”落實不夠到位,部門間協調機製不夠順暢。
目前我國缺乏統一的《商事登記法》,實務大多依靠工商總局頒發的規章,很多操作細節靠各地工商部門具體(ti) 把握,導致標準不一、操作不易。
“每三個(ge) 月回頭看,查找差距,不斷提升完善。”廈門市副市長張燦民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等媒體(ti) 采訪時表示,事中、事後的監管,要專(zhuan) 門探索,真正營造一個(ge) 跟國際化接軌的機製,要做好規章製度的保障。
由於(yu) 部分商事主體(ti) 辦理營業(ye) 執照後,“搶跑”經營涉及後置行政許可的事項,給後續監管帶來壓力。
針對此現象,廈門市工商部門表示,應該加強頂層設計,強化後續監管。
廈門工商部門建議,修改完善相關(guan) 法律法規,盡快修訂工商總局《企業(ye) 經營範圍登記管理規定》,促進商事登記簡化。建議其第12條修訂為(wei) “分公司可以經營總公司經營範圍中許可經營項目,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真正實現企業(ye) “法無禁止即可為(wei) ”,同時避免工商機關(guan) 的越權。及時對《國民經濟行業(ye) 分類》中的行業(ye) 類別劃分和行業(ye) 特點表述進行更新或微調,或作出更為(wei) 明確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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