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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國企將分三類進行監管八條改革意見出台

發稿時間:2014-05-29 00:00:00  

        5月27日,繼上海、湖南、重慶等地出台改革意見後,湖北亦出台《關(guan) 於(yu) 深化國有企業(ye) 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國企大體(ti) 分為(wei) 公共服務類企業(ye) 、功能類企業(ye) 、競爭(zheng) 類企業(ye) ,分類實施動態調整。另外,將繼續支持產(chan) 業(ye) 相近、行業(ye) 相關(guan) 、主業(ye) 相同的國有企業(ye) 加快實施資源整合,近期將組建省鐵路集團、中南工程谘詢設計集團兩(liang) 大集團。

  5月28日,湖北省國資委[微博]相關(guan) 負責人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意見》在發展混合所有製和國企領導人薪酬分配及任命方麵,會(hui) 有突破性較大的改革,方案全文或將一個(ge) 月後公布,關(guan) 於(yu) 國企領導人薪酬和任命方麵,近期還會(hui) 出台更詳細和徹底的改革方案。

  國企分類動態調整

  湖北國企一直在國民經濟中占比較高。曆年以來,湖北在國資改革方麵做過較多嚐試。2013年,當時的湖北省國資委[微博]負責人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專(zhuan) 訪時也提到湖北國企攤子較大、地位較高,導致曆史遺留問題也很多,思想觀念較陳舊,在職工安置等過程中存在許多問題,改革難度較大。

  而此次《意見》一共8條28項,整體(ti) 按照“有進有退、優(you) 進劣退”的方針,其中提到,國企大體(ti) 分為(wei) 公共服務類企業(ye) 、功能類企業(ye) 、競爭(zheng) 類企業(ye) ,分類實施動態調整。對公共服務類企業(ye) ,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對其他企業(ye) ,可靈活掌握國有股比例,根據需要適時進退,不要求國有控股,有的甚至可以全部退出。

  在企業(ye) 具體(ti) 分類方麵,湖北省國資委相關(guan) 負責人透露,該措施主要是對發展中的國有企業(ye) 做功能定位,目前這三類已有初步的區分,但目前正在動態調整中,暫時還不適合公開。至於(yu) 如何區分,該負責人表示,湖北省國資委已成立21個(ge) 改革工作專(zhuan) 班,進駐湖北21家省出資企業(ye) ,最後會(hui) 根據一企一策的方式做相應的調整;另外還有企業(ye) 在做重組調整中,肯定會(hui) 有新的分類。

  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認為(wei) ,對公共服務類企業(ye) 保持國有控股,對其他兩(liang) 類不作要求,甚至鼓勵民資進入,這種分類實施動態調整的好處是發揮國資和民資各自的優(you) 勢。

  “突破性發展混合所有製,也是湖北此輪國資改革的重點。”湖北省國資委相關(guan) 負責人稱,湖北將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股權置換、項目合作、改製上市等多種形式,實現國企投資主體(ti) 多元化。對國有獨資企業(ye) ,一律進行規範的公司製改造;對競爭(zheng) 性行業(ye) 的國有獨資公司,一律進行混合所有製改造。不斷提升國有資本證券化率,到2020年,力爭(zheng) 提高到50%;對已經實現混合所有製的國企,比如說上市公司,很多仍然是國有股一股獨大,突破的下一步就是解決(jue) “一股獨大”;在混合所有製企業(ye) 中,積極推進員工持股。

  個(ge) 體(ti) 激勵與(yu) 約束並舉(ju)

  在葉青看來,此番國企改革有三處比較有突破。一是推進企業(ye) 領導人員“去行政化”,二是高管的獎金退休後才能拿,三是個(ge) 人可持有上市國企的股票。這三條涉及國企用人機製及領導人薪酬的問題,一直是飽受社會(hui) 關(guan) 注和爭(zheng) 議。

  《意見》明確提出,要創新選人用人和激勵約束機製。《意見》強調,建立市場化導向的選人用人機製,大力推進企業(ye) 領導人員“去行政化”,新任企業(ye) 領導人員一律不再確定其比照的行政級別。按照現代企業(ye) 製度選聘相關(guan) 管理人員,尊重企業(ye) 選人用人自主權。具備條件的,將企業(ye) 經理層的選聘權下放給企業(ye) ,並逐步取消備案。

  “這在國企改革中頗具難度,因此也非常難得。”葉青說,因為(wei) 某些領導者個(ge) 人追求行政待遇、相互攀比行政級別,而造成企業(ye) 運營低效並最終導致企業(ye) 病入膏肓的例子並不少見,

  而不同於(yu) 以往的短期激勵,按照改革《意見》,對國企領導人將突出中長期激勵。具體(ti) 而言,公共服務類、平台性和功能類企業(ye) 領導人員的薪酬,由“基薪+績效薪”組成,完成重大任務後,根據業(ye) 績考核結果,配套實施專(zhuan) 項獎勵。競爭(zheng) 類企業(ye) 領導人員薪酬由“基薪+績效薪+中長期激勵”組成,可以實施股權、現金兩(liang) 種類型的中長期激勵。對現金激勵總額的一定份額,先提取留存,待企業(ye) 領導人員正常離職或退休後方能兌(dui) 現。

  湖北省委黨(dang) 校常務副校長陶良虎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將“中長期激勵”引入到國有企業(ye) 領導人員薪酬體(ti) 係,早在部分央企中就有所試點,該政策的實施,企業(ye) 分類是前提;另外,必須要健全與(yu) 長效激勵相配套的業(ye) 績掛鉤、財務審計和信息披露、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等約束機製,隻有這樣才能保障激勵達到預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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