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區如何走出營商環境“低窪地帶”
發稿時間:2019-10-17 13:15:31 來源:鳳凰網·政能亮
10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提出,以更優(you) 營商環境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10月14日至15日,李克強總理在陝西考察期間,也多次提到營商環境,強調“西部發展潛力大,關(guan) 鍵要大力營造好的營商環境”。
近年來改善我國營商環境的工作,一直得到了國家的重視。今年中央政府工作報告,在5處分別提到我國改善營商環境的成效、不足、目標與(yu) 舉(ju) 措,提出要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
3月1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hui) 議表決(jue) 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簡稱《外商投資法》)。《外商投資法》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以頂層設計的方式提出國家實行高水平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資促進機製,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和公平競爭(zheng) 的市場環境。
10月8日,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審議通過了《優(you) 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以政府立法為(wei) 各類市場主體(ti) 投資興(xing) 業(ye) 提供製度保障。這一係列工作,將為(wei) 建設法治化的營商環境提供法律依據和製度保障。
在多年的努力下,中國外商投資營商環境在持續改善。根據世界銀行《2019年營商環境報告》,中國營商環境排名由第78名上升至第46名,上升32位,在G20國家中提升位次最多,營商環境改善幅度位居全球第三、東(dong) 亞(ya) 太平洋地區之首,是營商環境改善最為(wei) 顯著的經濟體(ti) 之一;在全部10項一級評估指標當中,中國有7項都取得了顯著改善,報告專(zhuan) 門肯定了中國在“開辦企業(ye) 流程”“獲得新電力的連接時間”以及“跨境貿易”方麵的巨大改進。
但同時,中國地域遼闊,不同地區的發展水平差異巨大。數據顯示,我國西部地區以占全國70%的國土麵積、28%的人口、20%的經濟總量,僅(jin) 擁有全國大約7%的對外貿易額、10%的利用外資額和8%的對外投資額。
雖然,近年來,西部地區在結合自身優(you) 勢、著力探索擴大開放的特色之路的過程中,進行了無水港、口岸作業(ye) 區、口岸後續監管點、保稅倉(cang) 庫等口岸功能區探索,取得了一係列體(ti) 製改革和機製創新成果,但受製於(yu) 地理區位、開放理念、製度約束等諸多因素的限製,中國西部的營商環境與(yu) 東(dong) 部沿海地區以及國際先進水平存在差距,開放程度低、行政效率較低、審批事項過多、服務水平較弱等方麵,這在一定程度上限製了西部地區開放型經濟體(ti) 係的構建。
根據《2019中國城市營商環境指數評價(jia) 報告》,營商環境指數排名前十的城市,為(wei) 上海、北京、深圳、廣州、南京、武漢、杭州、天津、成都、西安。西部地區在前十排名中隻有成都與(yu) 西安兩(liang) 地,而且排名靠後。
報告還指出,雖然經過數十年高速工業(ye) 化發展,我國各城市間的硬環境差距已呈現出明顯收窄趨勢,但軟環境差距仍然較大;各城市均比較重視硬環境建設,在硬環境建設方麵積累了豐(feng) 富的經驗,有了相對成熟的發展方式,但在軟環境建設方麵,大多數城市尚處於(yu) 摸索階段。而在軟環境建設上,西部地區開發、開放相對更晚,更是具有天然的劣勢。
整體(ti) 而言,西部地區可以說是我國營商環境建設的“低窪地帶”。但另一方麵中國西部地區,也是中國最具開放發展潛力的區域之一。擴大對外開放,西部地區亟待在優(you) 化營商環境上做文章。正如總理所言,“西部發展潛力大,關(guan) 鍵要大力營造好的營商環境。”如今,擺在中國西部地區發展麵前的一項任務,則是對標國際、國內(nei) 高標準,努力補齊營商環境短板,以更優(you) 營商環境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
西部地區要實現中央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的目標,首先要在意識上認識到營商環境已成為(wei) 地方經濟軟實力和競爭(zheng) 力的重要體(ti) 現,優(you) 化營商環境成為(wei) 了地方構建開放型經濟體(ti) 製和提高經濟發展質量的有效抓手。
“家有梧桐樹,自有鳳來棲。”未來,各地對外資的吸引力的差距,將更多體(ti) 現在地方營商環境的差距上。通過轉變意識,把營商環境的改善放到必要高度,以一流的營商環境吸引一流的企業(ye) ,努力營造公平競爭(zheng) 的市場環境。
具體(ti) 而言,西部地區地方政府可在以下方麵做好工作:
圍繞營商環境法治化,要在《外商投資法》實施日起,平等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不得強製或變相強製外國投資者和外資企業(ye) 轉讓技術,嚴(yan) 格在法定權限內(nei) 製定外商投資促進和便利化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國務院出台的《優(you) 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清理取消未納入全國和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負麵清單的限製措施。全麵取消在華外資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業(ye) 務範圍限製。加強地方執法,推進綜合執法改革。
圍繞營商環境的國際化,要對標國際一流標準,推廣國內(nei) 最佳實踐,力爭(zheng) 補齊短板、提升營商環境總體(ti) 水平,讓各類市場主體(ti) 願意來、留得住、發展得好。確立“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麵清單管理製度”,實現外資市場準入製度與(yu) 發達國家的一致性,真正做到“法律上平等、政策上一致”。
圍繞營商環境的便利化,則是要大幅提升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擴大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試點範圍。支持外資企業(ye) 自主選擇借用外債(zhai) 模式,鼓勵其資本金依法用於(yu) 境內(nei) 股權投資。對外資項目,合並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合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用地批準。推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主要業(ye) 務申報全覆蓋。著力完善產(chan) 權保護製度,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製經濟產(chan) 權。
重慶、成都、陝西、貴陽等西部重要城市,要加快完善與(yu) 國際接軌的城市綜合服務功能,大力吸引國際組織、國際知名機構和企業(ye) 入駐,為(wei) 外國人創新創業(ye) 提供出入境、停居留、商業(ye) 商務等便利。(陳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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