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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開放新規重磅落地,外資重點關注哪些方麵?

發稿時間:2019-10-17 13:14:38   來源:第一財經  

  “宜早不宜遲,宜快不宜慢”,金融全麵對外開放新格局已然形成。

  10月1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確定,擴大對外開放領域,全麵取消在華外資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業(ye) 務範圍限製,落實好新修改的外資銀行和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

  近日,國務院關(guan) 於(yu) 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的決(jue) 定》正式發布。從(cong) 內(nei) 容來看,具體(ti) 涉及到銀行業(ye) 、保險業(ye) 投資準入和業(ye) 務準入兩(liang) 個(ge) 方麵。

  在市場分析人士與(yu) 外資金融機構看來,與(yu) 以往的修改相比,此次修改體(ti) 現了金融業(ye) 開放程度和改革力度的穩妥和審慎。

  早在今年7月,李克強總理在第十三屆夏季達沃斯論壇開幕式上的致辭中表示,年底前將全麵取消外資準入負麵清單外的限製規定。

  “這是開放型金融新體(ti) 製以穩定的法規製度落地落實的重要舉(ju) 措。”中國法學會(hui) 銀行法學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楊鬆認為(wei) ,此次修改進一步宣示了我國在金融領域不但始終遵守WTO等國際條約義(yi) 務,而且以更加開放姿態建設國際金融服務規則的努力。

  放寬、取消共9方麵

  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的第三次修改。

  此前,《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分別於(yu) 2001年和2006年製定,於(yu) 2013年、2016年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作了修改;於(yu) 2014年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作了修改。

  根據第一財經記者梳理,此次修改重點包括了以下9個(ge) 方麵:

  武漢大學國際金融法教授、博士生導師李仁真認為(wei) ,此次條例修改對於(yu) 優(you) 化外資營商環境、增強金融市場活力和競爭(zheng) 力、促進我國金融業(ye) 健康發展都具有重大意義(yi) 。

  從(cong) 內(nei) 容來看,在外資保險業(ye) 的準入方麵,放寬了外資保險公司設立的時限要求;也放寬了設立主體(ti) 的要求。

  “外國保險集團公司比單一保險公司更容易達到法定設立條件,這更便於(yu) 吸引多元外資保險機構進入我國保險市場。”楊鬆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修改後,外國銀行分行吸收單筆人民幣定期零售存款的門檻由不少於(yu) 100萬(wan) 元降低至不少於(yu) 50萬(wan) 元。

  楊鬆認為(wei) ,這有效銜接了我國相關(guan) 法律,特別是存款保險製度;而增強外國銀行分行資產(chan) 運用的自主性和靈活性,不但夯實了資本充足率監管標準,更體(ti) 現了對跨國銀行總行和母國監管強化的尊重,這些修改體(ti) 現了全新的風險監管理念,反映了對銀行業(ye) 和保險業(ye) 治理和監管規則的國際發展趨勢的關(guan) 注。

  預計外資進入平穩漸進

  可以說,中國金融業(ye) 發展進入了一個(ge) 嶄新的曆史階段,也為(wei) 外資金融機構提供了更為(wei) 廣闊的發展機遇。

  “兩(liang) 部《條例》的修訂,進一步放寬了外資銀行和保險公司的準入條件,豐(feng) 富了外資銀行的商業(ye) 存在形式,為(wei) 外資銀行和保險公司的設立和經營提供了更加寬鬆、自主的製度環境,這將吸引更多機構來華經營。”10月15日下午,銀保監會(hui) 首席律師劉福壽在國務院新聞辦舉(ju) 行的吹風會(hui) 上表示。

  今年5月,銀保監會(hui) 從(cong) 取消股比限製、放寬市場準入條件、拓寬商業(ye) 存在和擴大業(ye) 務範圍等方麵提出了12條開放政策措施;7月,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hui) 辦公室在深入研究評估的基礎上,再次推出了包括放寬外資保險公司準入條件在內(nei) 的11條開放政策措施。這些開放舉(ju) 措的有序推進和實施,得到了市場的積極響應。

  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外資銀行在華共設立了41家外資法人機構、116家外國銀行分行和151家代表處。境外保險公司在我國一共設立59家外資保險法人機構和131家代表處。外資銀行和外資保險公司,在華資產(chan) 占比分別達到1.64%和6.36%。

  從(cong) 修改內(nei) 容來看,《條例》不僅(jin) 大幅放寬了外資銀行的市場準入,也拓展了外資銀行的業(ye) 務範圍,向全球金融機構和機構投資者傳(chuan) 遞了積極信號。

  瑞穗銀行(中國)副行長深潟智博認為(wei) ,一係列金融業(ye) 開放政策對於(yu) 外資機構擴大對華投資、擴大業(ye) 務經營將產(chan) 生積極影響,為(wei) 外資銀行更好地在華發展創造了機遇。比如,對開辦人民幣業(ye) 務的放開,對中資金融機構參股比例的放開,對網點開設的支持等方麵的政策,都有利於(yu) 外資機構進一步擴大和加快在華業(ye) 務發展。

  “目前,我行重點關(guan) 注的開放政策有兩(liang) 方麵,一是外資銀行業(ye) 務範圍的擴大;二是外資投資資產(chan) 管理相關(guan) 業(ye) 務。”深潟智博稱。

  渣打銀行也表示,將積極把握這些開放措施所帶來的發展機遇,聚焦於(yu) 既符合中國經濟未來發展方向,又能充分發揮渣打優(you) 勢和專(zhuan) 長的領域,積極支持“一帶一路”倡議、大灣區建設、人民幣國際化、債(zhai) 券市場開放、跨境貿易等進程,著力於(yu) 暢通中小企業(ye) 融資渠道,為(wei) 包括國企、外企、私企和個(ge) 人等各類客戶提供優(you) 質創新的產(chan) 品和服務。

  不過,與(yu) 中資金融機構相比,外資機構對國內(nei) 市場和當地企業(ye) 的熟悉程度有待加深,還缺乏足夠的客戶基礎,但在海外拓展經驗、產(chan) 品創新、業(ye) 務綜合化發展等方麵擁有豐(feng) 富的發展經驗和較強的競爭(zheng) 優(you) 勢。

  國家金融與(yu) 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認為(wei) ,外資銀行可以通過強化與(yu) 中資銀行多層次、全方位的合作,來實現優(you) 勢互補、收益共享。

  曾剛預計,外資銀行的經營理念相對成熟,更注重投資回報率和銀行發展的可持續性。在一係列對外開放政策推出後,預計外資銀行會(hui) 進一步加強對中國市場的研究,對介入中國市場的時機和方式進行整體(ti) 評估,並在進入節奏上繼續保持平穩漸進態勢。

  金融監管又迎新要求

  在有序擴大開放的同時,確保金融體(ti) 係的穩定至關(guan) 重要。

  業(ye) 內(nei) 多位專(zhuan) 家均認為(wei) ,在金融業(ye) 推進內(nei) 外資一致原則的同時,要建立與(yu) 之相適應的風險防範和監管製度,有效維護金融體(ti) 係的安全穩定。

  李仁真表示,本次條例修改也對金融監管提出了新的標準和要求。“依法放寬市場準入並不意味著市場無序競爭(zheng) ,而是應與(yu) 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相結合,始終把防控係統性風險作為(wei) 金融監管的重中之重,努力提升審慎監管水平和全麵風險管理能力,促進銀行業(ye) 、保險業(ye) 健康發展,維護金融體(ti) 係安全穩定。”

  曾剛則表示,應全麵評估外資銀行進入中國市場的程度及其可能的影響,針對不同類型銀行以及不同類型進入模式,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此外,要把握資本項目開放和銀行業(ye) 開放的順序和節奏。在金融業(ye) 開放過程中加強對外資金融機構跨境資金運作的監管,防止跨境資金頻繁運作造成的金融風險,穩妥推進資本項目和人民幣可自由兌(dui) 換。

  曾剛還強調,要不斷加強監管製度建設,加大對違法犯罪行為(wei) 的打擊力度,使監管規則逐步與(yu) 國際接軌。同時,強化外資母行與(yu) 子行的風險隔離,確保金融體(ti) 係穩定。(記者 杜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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