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法院簡案快審類案量審繁案精審 躍升審判質效
發稿時間:2019-10-15 11:02:28 來源:半月談網
2018年以來,山東(dong) 臨(lin) 沂法院積極探索二審案件分調裁工作機製,實行簡案快審、類案量審、繁案精審,大力提升審判質效。截止今年9月,分調裁工作室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032件,審結2729件,收結比92.25%,結案率90%,結案數量占全院民商事結案總數的25.76%。
優(you) 化案件分流,實行類案集中審
搞好梳理研判。對近年來二審民事案件進行大數據梳理分析,確定了六類案件為(wei) 分調裁工作重點。這六類案件是:上訴理由比較單一,二審爭(zheng) 議點較少案件;無實質性爭(zheng) 議,上訴目的在於(yu) 窮盡程序或拖延時間案件;當事人對抗性相較弱,案情簡單,適合快速簡化審理案件;數量大,爭(zheng) 議事項集中,規律性強,辦案法官易於(yu) 進行要素式審判和模板化文書(shu) 製作案件案件;案件當事人對審判效率需求急迫,能更好地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案件;法律關(guan) 係相同的批量案件。這六類案件占二審民商事案件數量的30%左右,實行類案合並審理,符合中級法院二審案件分調裁工作規律和特點,能實現案件繁簡分流、簡案快審,同時也有利於(yu) 統一司法尺度,有利於(yu) 總結審判經驗,有利於(yu) 加強業(ye) 務指導。
界定分案範圍。在對六類案件進行科學梳理研判的基礎上,院黨(dang) 組研究確定機動車交通事故、保險、財產(chan) 損失保險合同、人身保險合同、財產(chan) 保險合同、保險代位權、金融借款、商品房預售、追索勞動報酬、勞務合同共計10個(ge) 案由分調裁工作室負責審判。實行類案分流模式後,分調裁工作室辦理的案件總體(ti) 相對簡單,能夠實現簡案快審,8成案件能在30日內(nei) 審結,大大提高審判效率。對於(yu) 繁雜案件,工作室在充分合議的基礎上,按程序提交法官會(hui) 議和審委會(hui) 研究把關(guan) ,實行繁案精審,確保案件質量。
優(you) 化資源配置,確保“好馬配好鞍”
合理配置人員。為(wei) 確保分調裁工作任務完成,黨(dang) 組加強了人員配備。分調裁工作室配備法官3人、法官助理3人,書(shu) 記員5人,實習(xi) 書(shu) 記員3人。針對辦案節奏快的特點,專(zhuan) 門挑選綜合能力突出的法官及其助理、書(shu) 記員,強強聯合,形成多拉快跑的“動車”效應。
統籌角色定位。按照新的審判權行使機製審理案件,合議庭成員共同審理、共同合議、共同核簽法律文書(shu) 、共同對案件負責,每個(ge) 成員、每個(ge) 環節處處留痕、責任明晰、考核有據。按照中院製定的《審判人員權力清單》,明確了員額法官、法官助理、書(shu) 記員在新的審判權運行機製中的角色定位,分工明確、各司其責、密切協作。員額法官、法官助理、書(shu) 記員配合默契,形成了1+1+1>3的效果。
優(you) 化分案機製。自今年第二季度起,由平均分案調整為(wei) “結收遞補”式分案,確保給結案快者多分案,保持員額法官未結案件總體(ti) 平衡(團隊負責按70%比例),收結案均衡,避免平均分案造成的案件積壓,鼓勵多辦案、快辦案,能者多勞。完善分調裁工作室法官的考核機製,全麵考核各項質量和效率指標。
優(you) 化審判流程,實行批量集約審
科學排期與(yu) 送達。每周五對本周所收案件進行概覽,對法律關(guan) 係相同相似、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相同或當事人代理人相同的案件,集中排期開庭,提高開庭效率,減少當事人訴累。實行類案、簡案批量化集中調查,開庭排期後,集中打印、集中交付郵寄開庭傳(chuan) 票。
優(you) 化庭審與(yu) 調查。除個(ge) 別疑難複雜案件外,一般采取書(shu) 麵審理方式,隻進行調查複核,不再正式開庭。一是實行簡易化調查,製定法庭調查筆錄模板,法官告知事項由當事人自行從(cong) 屏幕閱讀,法官不再宣讀;書(shu) 麵上訴狀、答辯狀經當事人閱讀後,並征得當事人同意的,可不再宣讀。二是實行要素式調查,調查重點圍繞上訴爭(zheng) 議焦點來進行,上訴中未有爭(zheng) 議的事項一般不再調查。三是實行批量化調查,對於(yu) 法律關(guan) 係相同、一方當事人相同、另一方當事人代理人相同的批量案件,集中同一時間合並調查。如上訴人飛餅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與(yu) 被上訴人中國人民財產(chan)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lin) 沂市分公司及原審第三人蒙陰縣順源運輸有限公司因保險糾紛共有80餘(yu) 起案件上訴至中院,承辦法官在征得各方當事人同意後,利用一個(ge) 上午一次性對該批案件進行了集中調查,有效提高了辦案效率、減輕了當事人訴累。四是實行遠程調查,對外地當事人,視情況實行網上遠程調查。五是書(shu) 麵調查。對於(yu) 補充提交的上訴理由、證據,在征得當事人同意的前提下,采取微信、短信、電子郵件、郵寄書(shu) 麵意見等書(shu) 麵答辯、質證方式,不再傳(chuan) 喚到庭調查質證,最大限度地簡化二審調查方式。
提速案件合議與(yu) 裁判文書(shu) 製作。除調解、撤訴案件隨時簽字合議外,每周五為(wei) 集中合議時間,對簡易案件快速研究,由承辦人說明爭(zheng) 議焦點和二審意見後,直接表決(jue) 。對複雜案件,進行充分討論,除員額法官發表分析和表決(jue) 意見外,也聽取法官助理對案件處理的看法,達到各抒己見、相互啟發的效果。對意見分歧及拿不準的案件,及時提交專(zhuan) 業(ye) 法官委員會(hui) 和審判委員會(hui) 研究。創製了類案裁判文書(shu) 說理模板,在係統自動生成裁判文書(shu) 基礎上,直接引用說理模板進行說理,進一步提升了類案裁判文書(shu) 的製作速度。
協調程序性與(yu) 事務性工作。對辦案信息實行隨時錄入、卷宗同步生成製度,程序性工作“化整為(wei) 零”,隨時辦理,避免積壓疊加。同時,對另一些工作則“化零為(wei) 整”,集約化辦理。如對裁判文書(shu) 采取集中印製、集中郵寄送達,對案件集中報結和上網等,確保每周受理一批、排期一批、調查一批、研究一批、送達一批、報結一批,環環相扣,壓茬進行,使案件審理像流水一樣循環起來,結案從(cong) “零售模式”轉變為(wei) “批發模式”。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