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覆蓋一體化 查處科研失信行為有了統一規則
發稿時間:2019-10-12 14:43:19 來源:科技日報
國慶長假過後,科技部網站接連公布兩(liang) 個(ge) 文件:《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wei) 處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及20部委聯合印發的《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在科研人員中引發熱議。
“不僅(jin) 在篇幅上遠超以前相關(guan) 文件,兩(liang) 文最大的亮點,是一份涵蓋科研活動全流程、統一的調查處理規則,使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wei) 、科研誠信案件有了更細化、更具操作性的調查處理指南。”10月10日,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谘詢研究院副研究員黃小茹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采訪時說,科技部等部門連發兩(liang) 文治理科研失信行為(wei) ,是對過去兩(liang) 年相關(guan) 文件的補充、完善和落實。
2018年5月,中辦、國辦印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幹意見》,要求科技部、中國社科院等部門依法依規研究製定統一的調查處理規則。2019年6月,《關(guan) 於(yu) 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出台。
“這些文件從(cong) 宏觀層麵對科研誠信建設提出指導意見,不僅(jin) 有正麵引導、反麵懲治,而且明確了科研誠信建設和不端行為(wei) 處理的管理機製、責任主體(ti) 和處理原則。最近的兩(liang) 個(ge) 文件,則針對科研失信行為(wei) 涉及的不同情況,細化了微觀操作程序、具體(ti) 調查處理舉(ju) 措以及相關(guan) 責任等。”黃小茹說,此前,科技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hui) 、教育部分別出台了各自領域科研不端行為(wei) 的處理辦法,但由於(yu) 違規行為(wei) 的認定、調查程序、處理尺度等並無統一規則,且各有適用範圍,影響了查處效果。
《規則》明確,財政資金資助的科研項目、基金等的申請、評審、實施、結題等活動中的科研失信行為(wei) ,由項目、基金管理部門(單位)負責組織調查處理。
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科技與(yu) 社會(hui) 發展研究所所長、研究員何光喜認為(wei) ,《規則》對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最基本的標準、程序等提出適用性規定,並增加了科研誠信建設從(cong) 上而下的執行壓力,將倒逼管理機構、管理人員主動、積極地對科研失信行為(wei) 展開調查,也對科研人員和科研單位形成震懾效應。
“我們(men) 調研中曾有專(zhuan) 家反映,學風作風問題的解決(jue) ,要形成有舉(ju) 報必調查處理的規矩。此前有個(ge) 別科研失信行為(wei) ,舉(ju) 報時管理機構不太重視,也存在調查拖遝甚至觀望的情況。”何光喜告訴科技日報記者,現在對處理時間、相應部門的職責等都有明確的規則,如接到舉(ju) 報的單位應在15個(ge) 工作日內(nei) 進行初核,科研誠信案件應自決(jue) 定受理之日起6個(ge) 月內(nei) 完成調查。
在黃小茹看來,《規則》對科研失信行為(wei) 嚴(yan) 肅查處體(ti) 現在雙線調查——行政調查和學術評議,行政調查由單位組織對案件的事實情況進行調查,學術評議則對案件涉及的學術問題進行評議。同時,十條處理措施由輕到重、寬嚴(yan) 相濟,且有聯合懲戒和信息共享措施,將對科研失信行為(wei) 形成全方位的高壓打擊態勢。
違反科研倫(lun) 理規範被列入科研失信行為(wei) ,是《規則》的一大亮點。在何光喜看來,哪些倫(lun) 理行為(wei) 是違規的,不同程度需要采取不同措施,這要在基於(yu) 《規則》的基礎上,製定專(zhuan) 門的文件進行界定和治理。
值得注意的是,《規則》特別提到了申訴複查。何光喜認為(wei) ,這是一大進步。“科研誠信、科研倫(lun) 理等事件爭(zheng) 議和彈性較大,申訴程序非常必要。”他解釋說,組織專(zhuan) 家調查科研誠信案件時,難免出現判斷失誤或有爭(zheng) 議的處理結果,抑或有調查不夠細致、失真而造成的不公,給科研人員提供申訴渠道,在加強學風作風建設的同時,也讓他們(men) 能在學術研究上安心地自由探索。
對此,黃小茹持相同觀點。“科研誠信建設不僅(jin) 是懲處,更多的是正麵引導、教育以及過程監督,目前這些方麵都在加強。”黃小茹稱,如教育部要求對研究生開設學術道德與(yu) 學術寫(xie) 作規範課程,這是今年新開的必修課。而過程監管需要加強,讓科研人員在科研活動中能更好地遵守程序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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