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70年社會保障發展的理論與實踐邏輯
發稿時間:2019-10-08 14:04:34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鄭功成
中國的現代社會(hui) 保障製度是新中國成立後逐步建立和發展起來的。70年來,社會(hui) 保障製度經曆了全麵而深刻的製度變革,實現了從(cong) 部分覆蓋走向全民福祉的發展目標,不僅(jin) 反映了中國人民民生福利的持續改善與(yu) 社會(hui) 權益的持續擴大,更折射了中國經濟社會(hui) 的整體(ti) 變革與(yu) 發展進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史上譜寫(xie) 了濃墨重彩的篇章。
新中國社會(hui) 保障的主要成就
新中國社會(hui) 保障製度的建立,始於(yu) 1949年、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針對災民與(yu) 失業(ye) 工人所采取的大規模社會(hui) 救濟活動,並以195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的頒布與(yu) 實施為(wei) 主要標誌,之後,我國不斷建立其他相關(guan) 的社會(hui) 保障製度,再經過改革開放以來深刻的製度變革,最終演變成為(wei) 當前造福全體(ti) 人民的社會(hui) 保障製度安排。總結中國社會(hui) 保障製度的發展成就,主要可以概括為(wei) 以下四個(ge) 方麵:
1.實現了從(cong) 傳(chuan) 統社會(hui) 保障製度到新型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的全麵轉型
1949年新中國剛成立時,國家“一窮二白”,自然災害頻發,全國受災人口數以千萬(wan) 計,城鎮失業(ye) 工人幾乎占全國在職職工的一半,如何幫助災民與(yu) 失業(ye) 工人度過生活危機成為(wei) 擺在新生的人民政權麵前的緊迫任務。1949年12月、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先後發布《關(guan) 於(yu) 生產(chan) 救災的指示》《關(guan) 於(yu) 救濟失業(ye) 工人的指示》兩(liang) 個(ge) 社會(hui) 保障政策文件,全麵展開了大規模的救濟災民與(yu) 失業(ye) 工人行動,不僅(jin) 迅速化解了災民與(yu) 失業(ye) 工人的生存危機,穩定了災區和重要城市的社會(hui) 秩序,而且對鞏固新生的人民政權、促進新中國的經濟社會(hui) 建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從(cong) 1951年製定並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開始,黨(dang) 和政府相繼建立起了一套與(yu) 計劃經濟體(ti) 製相適應的社會(hui) 保障製度,包括勞動保險、公費醫療、社會(hui) 津貼、城鎮社會(hui) 福利、農(nong) 村合作醫療、農(nong) 村“五保”製度等,其顯著特征是國家—單位(或集體(ti) )保障製,它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公有製緊密結合,雖限於(yu) 異常薄弱的財力而采取了城鄉(xiang) 有別的方式,但城鎮居民均被社會(hui) 保障製度所覆蓋,農(nong) 村居民由集體(ti) 經濟支撐建立了互助性質的初級保障體(ti) 係,人民群眾(zhong) 從(cong) 這套製度中受惠並感受到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優(you) 越性。
改革開放後,伴隨經濟改革的全麵推進,以往的社會(hui) 保障製度也成為(wei) 改革的重要對象,經過不斷探索,能夠適應市場經濟體(ti) 製與(yu) 社會(hui) 發展進步要求的新型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逐漸建立起來。新的社會(hui) 保障製度仍然是國家主導,但多方分擔責任取代了過去的政府、單位(或集體(ti) )的單一責任主體(ti) ,繳費型保障替代了過去的免費型保障,社會(hui) 化保障機製替代了單位(或集體(ti) )包辦的封閉式保障機製,多層次保障體(ti) 係正在替代過去的單一層次保障體(ti) 係。社會(hui) 保障製度的全麵轉型與(yu) 日益健全,有力地維護了經濟改革的順利推進,促進了社會(hui) 公正,維係著國家發展與(yu) 民生質量的持續提升。
2.從(cong) 主要麵向城鎮居民發展成為(wei) 全民共享的福利製度
從(cong) 國際經驗來看,發達國家普遍實現了社會(hui) 保障製度全覆蓋,發展中國家往往隻有補缺型的社會(hui) 救助製度和覆蓋麵窄的社會(hui) 保險製度,因此,覆蓋範圍的大小通常被視為(wei) 衡量一個(ge) 國家社會(hui) 保障製度發達程度的核心指標。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初的社會(hui) 保障主要是麵向災民與(yu) 失業(ye) 工人實行救濟政策,20世紀50年代建成的傳(chuan) 統社會(hui) 保障製度主要麵向城鎮居民,農(nong) 村居民主要依靠集體(ti) 內(nei) 部的互助,遇到大的自然災害時國家出麵給予相應救濟。因此,改革開放之前的傳(chuan) 統社會(hui) 保障製度事實上隻覆蓋了全國總人口的約18%。
改革開放以來,伴隨社會(hui) 保障製度整體(ti) 轉型,特別是近10年來的快速發展,我國的社會(hui) 保障製度實現了覆蓋全民的目標,已經從(cong) 主要麵向城鎮居民提升為(wei) 全民共享的福利製度。不僅(jin) 如此,計劃經濟時期城鄉(xiang) 分割的格局也已被完全打破,城鄉(xiang) 居民的養(yang) 老保險、醫療保險、社會(hui) 救助等基本實現了一體(ti) 化。截至2018年末,全國參加基本養(yang) 老保險人數為(wei) 94293萬(wan) 人,領取養(yang) 老金待遇者達27696萬(wan) 人,每個(ge) 老年人均能按月領取數額不等的養(yang) 老金;全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wei) 134459萬(wan) 人,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全民醫保目標基本實現;在社會(hui) 救助方麵,全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者4526萬(wan) 人,享受特困人員救助者483萬(wan) 人,得到臨(lin) 時救助者1108萬(wan) 人,接受門診和住院醫療救助5361萬(wan) 人次,實現了應救盡救;養(yang) 老服務、殘疾人福利、兒(er) 童福利事業(ye) 也在全麵發展。
中國是一個(ge) 發展中國家,但社會(hui) 保障的覆蓋麵已接近發達國家的水平。作為(wei) 一個(ge) 世界人口大國,中國社會(hui) 保障的這一成就,將全球社會(hui) 保障覆蓋率從(cong) 50%提升到了60%以上,為(wei) 當今世界的社會(hui) 保障發展做出了重大的貢獻,得到了國際社會(hui) 的高度認可,國際社會(hui) 保障協會(hui) 於(yu) 2016年將“社會(hui) 保障傑出貢獻獎”授予了中國政府。
3.從(cong) 應急性救濟走向適度保障,人民福祉不斷增進
新中國成立初期的社會(hui) 保障立足於(yu) 應急性地解決(jue) 災民與(yu) 失業(ye) 工人的生存危機;計劃經濟時期的社會(hui) 保障在城鎮可以勉強維持居民溫飽,在農(nong) 村隻能滿足初級醫療衛生需要和在居民饑餓狀態下施以有限救濟。改革開放後,特別是近10多年來,我國的社會(hui) 保障水平伴隨國民經濟與(yu) 社會(hui) 發展進步呈現出“水漲船高”的態勢,全體(ti) 人民均能夠通過社會(hui) 保障製度安排合理地分享到國家發展的成果。
以養(yang) 老金為(wei) 例,我國企業(ye) 離退休人員的養(yang) 老金已實現連續15年增長,從(cong) 2004年的人月均700多元提高到2018年的2800多元;城鄉(xiang) 居民養(yang) 老金也從(cong) 2009年試點的人月均55元增長到100多元。在醫療保險方麵,享受醫保待遇者從(cong) 2010年的12.3億(yi) 人次增長到2018年的19.8億(yi) 人次,職工醫保政策範圍內(nei) 住院費用基金支付比達81.6%,城鄉(xiang) 居民實際住院費用醫保基金支付比達56.1%,疾病後顧之憂持續大幅度減輕。在社會(hui) 救助方麵,城鎮居民低保標準從(cong) 2000年的人月均157元增長到2018年的579.7元,農(nong) 村低保標準從(cong) 2005年人月均76元增長到2018年的403元;其他各項保障待遇均在同步增長。
4.從(cong) 單純的民生保障發展成為(wei) 能夠長久支持經濟增長的重要機製
社會(hui) 保障通常被視為(wei) 保障民生的基本製度安排,在發展落後、保障不足的階段,這一製度隻能定位在提供最基本的民生保障上,對經濟增長的貢獻有限。但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10多年來的實踐表明,日益健全的社會(hui) 保障製度能夠通過轉移支付直接增加城鄉(xiang) 居民的即期收入,直接減輕乃至解除城鄉(xiang) 居民在養(yang) 老、醫療、貧困、失業(ye) 、天災人禍等方麵的後顧之憂,進而減少其為(wei) 應對未來生活風險的儲(chu) 蓄,這不僅(jin) 增強了人民群眾(zhong) 的消費信心,也極大地提高了人民群眾(zhong) 的消費能力,促進了消費增長與(yu) 消費升級,使中國經濟發展具有了恒久的動力。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伴隨社會(hui) 保障實現全民覆蓋、保障水平持續提高,居民家庭消費也在急劇增長,全國商品性消費繼2008年、2012年先後突破10萬(wan) 億(yi) 、20萬(wan) 億(yi) 元後,2018年社會(hui) 消費品零售總額達到38萬(wan) 多億(yi) 元。最終消費(包括居民家庭消費和政府消費)對中國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從(cong) 2014年48.8%上升到2018年76.2%,成為(wei) 名副其實且能夠長久支撐中國經濟增長的第一引擎,這一現象顯然與(yu) 社會(hui) 保障製度具有密切的內(nei) 在關(guan) 聯性。
新中國社會(hui) 保障的艱辛探索
70年來,中國社會(hui) 保障的發展之路並不平坦。根據新中國經濟社會(hui) 發展進程,中國社會(hui) 保障製度的發展也可以大體(ti) 劃分為(wei) 兩(liang) 個(ge) 發展階段:改革開放前建立的是國家—單位保障型的傳(chuan) 統社會(hui) 保障製度,它與(yu) 計劃經濟體(ti) 製相適應;改革開放後逐漸形成的是國家—社會(hui) 保障型的新型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它與(yu) 市場經濟體(ti) 製相適應。
1.改革開放前社會(hui) 保障的探索與(yu) 發展
從(cong) 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前的30年間,我國的社會(hui) 保障經曆了1949年和1950年實行應急性救濟、1951年—1967年建立傳(chuan) 統社會(hui) 保障製度並在不斷調整中發展、1968年—1970年從(cong) 勞動保險到企業(ye) 保險蛻變後定型、1971年—1977年進一步延續發展的過程。
1951年製定並實施了麵向城鎮企業(ye) 職工並惠及其家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標誌著現代社會(hui) 保障在中國的正式製度化,這一綜合型社會(hui) 保障製度包括了職工養(yang) 老、醫療、工傷(shang) 等多項保障。1952年建立了麵向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的公費醫療製度,1955年建立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和現役軍(jun) 官退休養(yang) 老製度,同一時期還建立了職工福利製度與(yu) 多項社會(hui) 福利製度。農(nong) 村則在1956年—1960年間建立了“五保”製度和合作醫療等集體(ti) 福利製度。至此,城鄉(xiang) 有別的傳(chuan) 統社會(hui) 保障製度得以成型。
1968年—1970年間,我國的社會(hui) 主義(yi) 建設進入艱辛探索時期,傳(chuan) 統社會(hui) 保障製度也發生了一些蛻變,即麵向城鎮居民的社會(hui) 保障進一步走向單位化,國家仍然決(jue) 定著社會(hui) 保障政策並通過指令性計劃加以實施,但勞動保險籌資機製改為(wei) 企業(ye) 各自承擔,社會(hui) 保障的具體(ti) 組織實施亦由各個(ge) 單位包辦。當然,由於(yu) 政府始終承擔著最終責任,城鎮居民的福利保障權益繼續得到維護。這一時期農(nong) 村“五保”製度得到鞏固,合作醫療與(yu) 免費型初等教育因城鎮知識青年上山下鄉(xiang) 提供了規模龐大的人力支持而迅速發展,農(nong) 村缺醫少藥、文盲遍地的狀態迅速改變。
透過傳(chuan) 統社會(hui) 保障製度的發展曆程,可以發現如下基本邏輯:
其一,社會(hui) 主義(yi) 公有製是傳(chuan) 統社會(hui) 保障製度的製度基礎。在這樣的背景下,國家和單位(或集體(ti) )對社會(hui) 成員的生活提供保障被視為(wei) 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應有之義(yi) 和優(you) 越性的具體(ti) 體(ti) 現,並與(yu) 各個(ge) 單位或集體(ti) 的勞動分配和勞動者及其家屬的生活活動交織在一起,初次分配與(yu) 再分配連成一體(ti) ,形成的是低工資(報酬)、多福利、追求平等的社會(hui) 分配機製,社會(hui) 保障在其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其二,計劃體(ti) 製構成了傳(chuan) 統社會(hui) 保障製度的政治與(yu) 社會(hui) 背景。在城鎮,以全民所有製企業(ye) 為(wei) 主體(ti) ,加上少數集體(ti) 所有製企業(ye) ,他們(men) 既是經濟社會(hui) 部門,也是社會(hui) 保障和公共服務部門,城鎮勞動者既從(cong) 企事業(ye) 單位獲得工資報酬,又和家屬一起享受公有製下的各種生活福利保障;在農(nong) 村,集體(ti) 所有製的人民公社、生產(chan) 大隊、生產(chan) 小隊以“一大二公”為(wei) 基本特征,既是生產(chan) 單位又是基層政權組織,還是無所不包的社會(hui) 組織,既管生產(chan) 性事務又管農(nong) 村社會(hui) 成員的社會(hui) 事務與(yu) 集體(ti) 福利,農(nong) 村居民的收入與(yu) 福利保障幾乎全部來自集體(ti) 分配。同時,在高度集中的計劃體(ti) 製下,麵向勞動者的各項勞動保險與(yu) 職業(ye) 福利,以及麵向城鎮居民的各種補貼與(yu) 福利設施均按國家統一計劃加以實施,且均采取免費型福利供給的方式。
其三,城鄉(xiang) 分割與(yu) 單位(或集體(ti) )分割構成了傳(chuan) 統社會(hui) 保障製度的基本特征。嚴(yan) 格的戶籍製度與(yu) 職業(ye) 身份管製,以及附加在城鎮戶籍之上的各種福利政策,固化了城鄉(xiang) 二元分割和單位(或集體(ti) )分割,進而形成了企業(ye) 保障、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保障與(yu) 農(nong) 村集體(ti) 保障等不同的製度安排。從(cong) 今天的視角來看,這種製度結構將社會(hui) 成員緊緊捆綁在不同的單位或集體(ti) ,限製了勞動者的自由流動和人力資源的優(you) 化配置。同時,伴隨著國有企業(ye) 勞動者老齡化而出現了不同單位(或集體(ti) )負擔畸輕畸重的現象。
需要指出的是,傳(chuan) 統社會(hui) 保障製度雖標準不高,經曆過局部波折,但總體(ti) 上仍是不斷發展的。這種通過福利分配來追求平等的直接效果是居民收入差距不大,改革開放前夕我國的城鎮基尼係數在0.2以下、農(nong) 村在0.21—0.24之間,表明當時的中國是一個(ge) 均等化程度很高的社會(hui) 。
2.改革開放後社會(hui) 保障的探索與(yu) 發展
1978年中國拉開了改革開放的帷幕。進入20世紀80年代後,伴隨經濟改革的推進,一些國有企業(ye) 因不堪承受醫療費用支出的膨脹開始自發嚐試讓職工分擔部分醫療費用,一些地區因國有企業(ye) 無力承擔自行支付退休職工養(yang) 老金而自發對某些行業(ye) (如紡織業(ye) )的退休費用進行跨單位統籌,這可以視為(wei) 傳(chuan) 統社會(hui) 保障製度變革前的準備。
真正意義(yi) 上的社會(hui) 保障改革始於(yu) 1986年。這一年,第六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hui) 議通過的《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第七個(ge) 五年計劃》,首次單獨設章闡述社會(hui) 保障改革與(yu) 社會(hui) 化問題;同年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ye) 實行勞動合同製暫行規定》《國營企業(ye) 職工待業(ye) 保險暫行規定》《關(guan) 於(yu) 發布改革勞動製度四個(ge) 規定的通知》,正式用符合市場經濟體(ti) 製的勞動合同製替代了計劃經濟時期的終身就業(ye) 製,首次為(wei) 失業(ye) 工人建立失業(ye) 保險製度,對勞動合同製工人退休養(yang) 老實行社會(hui) 統籌,並開始在外商投資企業(ye) 試水繳費型社會(hui) 保險製度。這些事件標誌著我國的社會(hui) 保障開始從(cong) “單位化”走向“社會(hui) 化”。不過,當時的變革主要是為(wei) 了推進國有企業(ye) 改革,社會(hui) 保障改革不可避免地打上了為(wei) 國有企業(ye) 改革配套的烙印,新製度在傳(chuan) 統社會(hui) 保障製度框架內(nei) 緩慢生長。
1993年黨(dang) 的十四屆三中全會(hui) 通過《關(guan) 於(yu) 建立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若幹問題的決(jue) 定》,將社會(hui) 保障確定為(wei) 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維係機製和市場經濟體(ti) 係的五大支柱之一;1994年、1995年國務院先後推進醫療保險、養(yang) 老保險改革試點,均實行社會(hui) 統籌和個(ge) 人賬戶相結合,這使得社會(hui) 保障改革呈現出鮮明的效率取向。1998年黨(dang) 中央、國務院整合全國社會(hui) 保險管理體(ti) 製,強力推進“兩(liang) 個(ge) 確保、三條保障線”,以切實維護離退休人員的養(yang) 老金權益和保障下崗、失業(ye) 工人及城鎮貧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並將建立獨立於(yu) 企事業(ye) 單位之外的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籌資渠道多元化、管理服務社會(hui) 化作為(wei) 建設新製度的明確目標。這些重大舉(ju) 措使社會(hui) 保障改革繼續堅持維護社會(hui) 公平的取向,新型社會(hui) 保障製度得以快速成長。
2009年,國務院以全民醫保和人人享有養(yang) 老金為(wei) 目標,實施“三年醫改”方案,同年啟動農(nong) 村居民養(yang) 老保險試點,並大規模推進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這標誌著新型社會(hui) 保障製度進入全麵建設時期。2010年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製定《社會(hui) 保險法》並於(yu) 2011年實施,明確了中國新型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是以權利與(yu) 義(yi) 務相結合的社會(hui) 保險為(wei) 主體(ti) 的製度安排。2017年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全麵建成覆蓋全民、城鄉(xiang) 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重構了整個(ge) 社會(hui) 保障管理體(ti) 製,為(wei) 新型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建設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
經過改革開放以來的製度變革,與(yu) 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新型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替代了與(yu) 計劃經濟相適應的傳(chuan) 統社會(hui) 保障製度。在社會(hui) 保險製度方麵,傳(chuan) 統的非繳費型退休金製度轉化為(wei) 繳費型的社會(hui) 養(yang) 老金製度,繳費型社會(hui) 醫療保險全麵替代原有的免費型勞保醫療、公費醫療與(yu) 農(nong) 村合作醫療;工傷(shang) 保險製度從(cong) 單位負責製走向社會(hui) 保險製,新創的失業(ye) 保險製度在國有企業(ye) 改革與(yu) 市場競爭(zheng) 中發揮了有益作用。在社會(hui) 救助方麵,從(cong) 傳(chuan) 統的政策性救濟走向法製化的最低生活保障製度,進而發展成為(wei) 綜合型社會(hui) 救助製度,這一製度有效地保障了低收入困難群體(ti) 的基本生活,維護了底線公正;在住房保障方麵,從(cong) 原來的福利分配經過商品化改革再回歸到適度保障,使大多數居民的居住條件得到改善。
概括而言,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hui) 保障改革走過的是一條從(cong) 被動變革到主動變革、從(cong) 自下而上探索到自上而下推進、從(cong) 個(ge) 別地區試點到全麵總結經驗推廣、從(cong) 單項改革到綜合改革、從(cong) 服務並服從(cong) 於(yu) 經濟改革與(yu) 發展到獨成體(ti) 係地發展、從(cong) 注重效率取向到以維係和促進社會(hui) 公正為(wei) 己任的漸進式發展路徑。改革目前已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各項製度尚未真正成熟,深化改革的任務還十分繁重。
新中國社會(hui) 保障製度發展的基本經驗
經過70年來的製度變革與(yu) 發展,中國新型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日益健全,不僅(jin) 有效地解除了人民生活的後顧之憂,保障了13億(yi) 多人的基本生活,而且有力地保障了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促進了社會(hui) 公正。總結中國社會(hui) 保障製度變革與(yu) 發展的經驗,主要有如下幾點:
1.堅持民生為(wei) 重的發展取向
新中國成立以來,民生問題一直受到黨(dang) 和政府的高度重視。重視民生必定重視社會(hui) 保障,改善民生必定強化社會(hui) 保障,這是中國社會(hui) 保障70年發展的一條基本經驗。
新中國成立初期,伴隨著生產(chan) 資料公有製的全麵推行,國家通過迅速建立包括勞動保險、公費醫療、城鎮社會(hui) 福利、農(nong) 村合作醫療等在內(nei) 的一係列社會(hui) 保障製度來保障民生,體(ti) 現的即是民生為(wei) 重的價(jia) 值取向。進入20世紀80年代,中國實行改革開放並選擇了更有效率的市場經濟體(ti) 製,國民經濟獲得了持續快速發展,社會(hui) 保障製度變革則始終以民生為(wei) 重,黨(dang) 和政府特別重視通過不斷健全社會(hui) 保障製度,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民生。比如,20世紀80年代,針對可能出現的失業(ye) 工人,建立了國有企業(ye) 失業(ye) 保險製度;20世紀90年代末,針對部分退休人員不能按時足額領取養(yang) 老金、國有企業(ye) 改革中出現大規模下崗職工等現象,強力推進“收支兩(liang) 條線”“兩(liang) 個(ge) 確保、三條保障線”的政策;進入21世紀以來,國家全麵推進養(yang) 老保險、醫療保險的發展並迅速覆蓋全體(ti) 人民。這些舉(ju) 措不僅(jin) 有效化解了困難群體(ti) 的生活危機,而且全麵增進了全體(ti) 人民的福祉。
2.充分發揮社會(hui) 主義(yi) 的製度優(you) 勢
中國是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社會(hui) 主義(yi) 的本質要求決(jue) 定了社會(hui) 保障製度的發展方向。早在1955年毛澤東(dong) 就指出,“現在我們(men) 實行這麽(me) 一種製度,這麽(me) 一種計劃,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強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強些。而這個(ge) 富,是共同的富,這個(ge) 強,是共同的強,大家都有份。”可見,社會(hui) 主義(yi) 中國追求的是共同富裕。改革開放後,鄧小平明確指出,“社會(hui) 主義(yi) 的目的就是要全國人民共同富裕,不是兩(liang) 極分化。”“社會(hui) 主義(yi) 最大的優(you) 越性就是共同富裕,這是體(ti) 現社會(hui) 主義(yi) 本質的一個(ge) 東(dong) 西。”社會(hui) 保障具有二次分配的功能,要走向共同富裕,就需要通過建立健全社會(hui) 保障製度,實現社會(hui) 財富更加公平的再分配。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和全國一盤棋的國家治理格局,決(jue) 定了我們(men) 的國家發展能夠考慮長遠與(yu) 全局,並且政府具有統一、有效的執行力。可以說,正是社會(hui) 主義(yi) 的製度優(you) 勢和中國政府的積極作為(wei) ,推進了新中國社會(hui) 保障的快速發展。回顧70年來的發展曆程,中國社會(hui) 保障的重大改革措施都是由黨(dang) 中央在凝聚全黨(dang) 智慧並廣泛征求各界意見的條件下提出的,通過製定統一、具體(ti) 的政策和大規模的轉移支付,中央政府對社會(hui) 保障改革發揮了有力的指導和支撐作用,各級政府在改革推進中能夠保持行動的高度一致性。從(cong) 新中國成立初期采取大規模的救濟行動,到20世紀50年代迅速建成與(yu) 計劃經濟相適應的傳(chuan) 統社會(hui) 保障製度,再到改革開放後新型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的不斷發展,特別是近10多年來社會(hui) 保障成為(wei) 全民共享國家發展成果的基本製度保障,黨(dang) 和政府發揮的作用為(wei) 當代世界所僅(jin) 見。比如,城鄉(xiang) 養(yang) 老保險中的基礎養(yang) 老金全部由政府負擔,雖然開始時養(yang) 老金水平並不高,但製度得以迅速全麵建立起來,每個(ge) 老年人的養(yang) 老金待遇得到了保障;再比如,城鄉(xiang) 居民的醫療保險,政府承擔的籌資責任與(yu) 個(ge) 人繳費之比約為(wei) 3:1或4:1,有力地推進了全民醫保目標的實現;而針對困難群體(ti) 的醫療救助更是政府的重要責任,2018年全國醫療救助基金支出424.6億(yi) 元,資助參加基本醫療保險7673.9萬(wan) 人,實施門診和住院救助5361萬(wan) 人次,等等。
3.依據國情走中國特色的社會(hui) 保障發展之路
中國是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也是一個(ge) 曆史悠久、地域遼闊、人口眾(zhong) 多的發展中國家,這樣的國情決(jue) 定了我們(men) 不可能照搬任何國家的社會(hui) 保障發展模式。新中國成立以來,黨(dang) 和政府依據現實國情,不斷探索,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的社會(hui) 保障發展之路。在計劃經濟時代,在財力有限的條件下,中國重視預防、低成本高產(chan) 出的農(nong) 村合作醫療製度取得了巨大成功,獲得了世界衛生組織與(yu) 世界銀行的高度讚譽;生產(chan) 自救和政府救災相結合的體(ti) 製亦使中國能夠化解自然災害頻繁發生的局麵;強大的家庭保障與(yu) 鄰裏互助傳(chuan) 統則為(wei) 社會(hui) 成員應對生活風險提供了巨大的韌性。改革開放後,為(wei) 減少改革成本,盡力保障群眾(zhong) 福利不受損失,社會(hui) 保障製度改革采取了漸進式的策略,每項改革都從(cong) 地方試點開始,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再形成全國性方案,在全國加以推進。目前來看,政府補貼低收入困難群體(ti) 參加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建立福利養(yang) 老金、城鄉(xiang) 居民養(yang) 老保險製度,建立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製度,以及正在推進中的居家養(yang) 老服務、保障性住房建設,等等,均是依據現實國情作出的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改革舉(ju) 措。
盡管中國特色的社會(hui) 保障製度還未完全成熟,但總體(ti) 而言,它已經以造福全體(ti) 人民並持續發展的客觀事實,證明了走中國特色社會(hui) 保障發展之路的正確性。
4.經濟增長與(yu) 社會(hui) 保障相互促進
新中國成立之初,在一窮二白的條件下建立了傳(chuan) 統社會(hui) 保障製度,曾激發了億(yi) 萬(wan) 人民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的積極性,國民經濟快速發展,工業(ye) 體(ti) 係得以建立。後來因過分追求低工資高福利式的“大鍋飯”“平均主義(yi) ”,導致生產(chan) 效率下降,經濟發展受挫,傳(chuan) 統社會(hui) 保障製度也難以為(wei) 繼。改革開放後,伴隨國民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政府持續加大對社會(hui) 保障及相關(guan) 公共服務的投入,讓更多發展成果惠及民生,新型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的不斷發展也為(wei) 經濟增長創造了有利條件並在關(guan) 鍵時點發揮出重要作用。
例如,1997年亞(ya) 洲金融危機爆發,形成了不利的外部經濟環境。1998年,黨(dang) 和政府意識到社會(hui) 保障不足是消費不旺的重要原因,便將社會(hui) 保障改革擺到頭等重要位置,強力落實“兩(liang) 個(ge) 確保、三條保障線”,同時建立麵向低收入困難群體(ti) 的最低生活保障製度,推進醫療保險改革與(yu) 住房體(ti) 製改革等,這些舉(ju) 措不僅(jin) 解決(jue) 了城鄉(xiang) 居民的現實困難,也刺激了居民消費,為(wei) 全麵推進各項重大改革並實現國民經濟再次持續高速增長提供了良好的內(nei) 部環境。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再次形成了不利的外部經濟環境。2009年黨(dang) 和政府強力推進各項社會(hui) 保障製度建設,包括為(wei) 農(nong) 民建立養(yang) 老保險製度並很快實現了養(yang) 老保險製度覆蓋全體(ti) 適齡人口的目標、啟動三年醫改計劃並很快實現醫保製度覆蓋全民的目標,同年還掀起大規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設,城鄉(xiang) 居民的社會(hui) 保障水平普遍得到大幅度提升。這些舉(ju) 措迅速減輕了百姓的後顧之憂,增加了城鄉(xiang) 居民收入,促使居民消費快速增長,進而成為(wei) 拉動國民經濟增長的第一大引擎。
5.漸進式改革與(yu) 收入增長替代是一種有效的策略
任何社會(hui) 保障改革都是對既有利益格局的調整,必然觸及部分群體(ti) 的切身利益。如果在收入不增長的條件下削減福利,結果必然是社會(hui) 成員的福利淨損失。改革開放以來的社會(hui) 保障改革,采取的是與(yu) 經濟改革一樣的漸進式策略,即試點先行、漸次推進、平穩過渡。這種策略有利於(yu) 及時總結社會(hui) 保障改革中的經驗教訓並不斷修訂、完善改革方案,避免了任何一項社會(hui) 保障改革因波及全國而產(chan) 生巨大社會(hui) 風險的可能。
此外,改革開放以來的社會(hui) 保障改革幾乎觸及所有人的利益,它使改革對象喪(sang) 失了免費享受養(yang) 老金、醫療保障待遇的權益,還需要承擔相應的繳費責任,但改革並未引發廣泛的負麵情緒,很大程度上得益於(yu) 經濟增長過程中城鎮職工工資不斷提升、農(nong) 民因土地承包責任製和進城務工等使收入迅速增長而產(chan) 生的收入替代效應。2014年通過增加工資的舉(ju) 措,讓麵向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的免費型退休金製度轉為(wei) 繳費型養(yang) 老保險製度,也使利益相關(guan) 者降低了對原有社會(hui) 保障製度的依賴,直接增強了對社會(hui) 保障改革的承受力和認可度。
建設更高質量的中國特色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
2018年我國人均GDP已達1萬(wan) 美元,有不少預測認為(wei) 2021年我國將步入高收入國家行列,這表明國家發展已經站在了很高的起點上。根據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明確部署的時間表,2035年中國將基本實現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本世紀中葉將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li) 的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強國。這意味著到本世紀中葉,國民的社會(hui) 保障需求將達到一個(ge) 更高水平。為(wei) 此,新時代的社會(hui) 保障,要在全麵優(you) 化現行製度安排的基礎上,製定係統、科學的頂層設計,堅守共建共享、互助共濟的基本原則,重構責任分擔機製,充分調動各界各方的積極性,促使整個(ge) 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沿著普惠、公平、可持續的方向穩步邁進。一個(ge) 高質量的中國特色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的全麵建成,將不僅(jin) 能夠不斷增進全體(ti) 人民的福祉,切實保障民生質量穩步提升,而且可以維係國家的長治久安,促使整個(ge) 經濟社會(hui) 持續協調健康發展,成為(wei) 國家富強、民族振興(xing) 、人民幸福的堅固製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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