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特殊教育發展模式初步形成
發稿時間:2019-09-26 14:00:15 來源:中國教育報 作者:彭霞光
我國是世界上殘疾人口比較多的國家。新中國成立70年來,我國特殊教育取得了顯著成就,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適合中國國情的特殊教育發展模式。
1949—1977年,特殊教育經曆了由慈善、救濟屬性轉為(wei) 教育屬性的曆程。
1978—2000年,特殊教育經曆了複蘇、完善法律法規建設、擴大規模等快速發展的曆程。
從(cong) 2001年開始,特殊教育事業(ye) 發展再上新台階,教育質量不斷提高,特殊教育學校布局趨向合理。
70年來,我國特殊教育各項事業(ye) 發展指標都增幅顯著,特殊教育逐步走上了有法可依和依法治教的軌道,從(cong) 學前到高等教育階段的特殊教育體(ti) 係初步形成,國家財政性投入為(wei) 主的特殊教育投入體(ti) 製基本建立,“普特融合”的特殊教育發展模式初展樣態,特殊教育教師培訓培養(yang) 體(ti) 係日趨完善。
新時代,我們(men) 要努力構建完善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體(ti) 係,真正實現“弱有所扶”的偉(wei) 大目標。
我國是世界上殘疾人口比較多的國家。根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總人口數及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殘疾人占全國總人口比例推算,我國大約有8500多萬(wan) 名殘疾人,目前持證的有3300多萬(wan) 名。保障如此數量殘疾人的教育權利,對任何一個(ge) 政府來說都是巨大挑戰。新中國成立70年來,通過黨(dang) 和政府及社會(hui) 各界,特別是特殊教育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國特殊教育取得了顯著成就,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適合中國國情的特殊教育發展模式。
特殊教育70年發展曆程
70年來,特殊教育的發展高度依賴社會(hui) 經濟的發展,經曆了轉型、探索、停滯、複蘇、普特融合等發展曆程。
1949—1977年,特殊教育由慈善、救濟屬性轉為(wei) 教育事業(ye) 的一部分。
新中國成立之前,特殊教育學校由私人創立的居多,特殊教育以“看護”“養(yang) 護”為(wei) 主,基本上屬於(yu) 慈善救濟性質。新中國成立後,政府接管了特殊教育學校,《政務院關(guan) 於(yu) 改革學製的決(jue) 定》(1951年)、《關(guan) 於(yu) 盲童學校、聾啞學校經費問題的通知》(1956年)、《辦好盲童學校、聾啞學校的幾點指示》(1957年)等相繼頒布,確立了特殊教育的教育屬性和地位,推動了特殊教育發展。截至1960年,特殊教育學校從(cong) 1946年的40所增加到476所,在校學生數也從(cong) 2322人增加到26701人。
由於(yu) 特殊教育學校發展速度較快,加之國家在經濟上遇到了一些困難,隨後十幾年,特殊教育學校數量和在校殘疾學生數量逐漸縮減。
1978—2000年,特殊教育經曆了複蘇、完善法律法規建設、擴大規模等快速發展的曆程。
改革開放後,特殊教育發展逐漸得以複蘇。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提出,“國家和社會(hui) 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隨後,《義(yi) 務教育法》《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教育條例》等相繼頒布和修訂,特殊教育逐漸步入了依法治教的軌道。1988年,我國啟動了殘疾人教育事業(ye) 發展五年規劃、召開了第一次全國特殊教育工作會(hui) 議,次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教委等部門《關(guan) 於(yu) 發展特殊教育的若幹意見》,一係列舉(ju) 措推動了特殊教育較快發展。
上世紀80年代,為(wei) 了解決(jue) 殘疾兒(er) 童入學問題,我國開始嚐試在普通學校招收部分輕度殘疾兒(er) 童入學的試驗,被稱為(wei) “隨班就讀”。隨後,《殘疾人教育條例》《義(yi) 務教育法》《殘疾人保障法》等從(cong) 法律上確立了隨班就讀教育形式。隨班就讀提高了殘疾兒(er) 童義(yi) 務教育普及水平,也打破了殘疾人教育單一的特殊教育學校安置形式。截至2000年,全國在校殘疾學生數約為(wei) 37.76萬(wan) ,是1987年在校殘疾學生數5.29萬(wan) 的7.14倍。其中25.99萬(wan) 名殘疾學生在普通學校就讀,占當年在校殘疾學生總數的69%左右。在此時期,培智學校及輔讀班、綜合類特殊學校相繼建立並得到快速發展。特殊教育在重點發展殘疾人接受九年義(yi) 務教育基礎上,積極向學前教育、職業(ye) 教育及高等教育階段拓展。
從(cong) 2001年開始,我國特殊教育事業(ye) 發展再上新台階,在校殘疾學生數、特殊教育學校數等不斷增加。殘疾學生教育質量不斷提高,特殊教育學校布局也日趨合理。
黨(dang) 和政府高度重視特殊教育的發展,把特殊教育作為(wei) 辦好教育、推進教育公平的重要內(nei) 容來對待。“辦好特殊教育”是黨(dang) 的十九大的明確要求,也是繼黨(dang) 的十七大“關(guan) 心特殊教育”、黨(dang) 的十八大“支持特殊教育”之後,對特殊教育發展提出的更高要求和莊嚴(yan) 承諾。可以說,這個(ge) 階段是我國特殊教育有史以來發展最好的時期。
在此期間,與(yu) 特殊教育發展相關(guan) 的幾部重要法律法規,如《義(yi) 務教育法》《殘疾人保障法》等都相繼進行修訂並實施,在繼續關(guan) 注數量和規模發展的同時,更加關(guan) 注殘疾人教育質量。特別是2017年修訂的《殘疾人教育條例》,不僅(jin) 為(wei) 進一步保障殘疾兒(er) 童接受義(yi) 務教育提供了強有力支持,而且確立了推進融合教育、優(you) 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的特殊教育發展原則。
一係列與(yu) 特殊教育發展相關(guan) 的發展規劃或政策文件,如《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ye) 發展的意見》、《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教育規劃綱要”)等相繼出台,第一期和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等相繼實施,有效推動了特殊教育的發展。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教育規劃綱要把特殊教育作為(wei) 八大教育發展任務之一,對特殊教育真正納入國家教育整體(ti) 規劃、實施融合教育具有重要意義(yi) 。
一係列重大項目工程,如兩(liang) 期中西部地區特殊教育學校建設項目等相繼實施,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財政性相繼投入71億(yi) 多元,新建、改擴建1182所特殊教育學校,基本實現了30萬(wan) 人口以上、殘疾人口較多的縣有一所特殊教育學校,使特殊教育學校布局更趨合理。
特殊教育70年發展成就
盡管特殊教育與(yu) 普通教育發展相比,仍然相對滯後,是目前教育領域中的“短板”,但毫無疑問,新中國成立70年來,我國特殊教育取得了很大成就,初步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學校為(wei) 骨幹,以大量隨班就讀和特教班為(wei) 主體(ti) ,以送教上門為(wei) 輔助”,具有中國特色的發展模式,為(wei) 在全球範圍內(nei) 建立沒有排斥、沒有歧視的全納教育體(ti) 係作出了貢獻。
特殊教育各項事業(ye) 發展指標增幅顯著。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在校殘疾學生人數、特殊教育學校數量、特殊教育教職工人數及特殊教育經費投入等各項事業(ye) 發展指標上都增幅顯著。
1946年,特殊教育學校(盲校、聾校)40所,2018年特殊教育學校達到了2152所,增長了53倍左右。
1946年,在校殘疾學生人數2322人,2018年在校殘疾學生達到了近66.59萬(wan) 人(包括特殊教育學校、隨班就讀和附設特教班、送教上門等),增長了大約286倍。
1953年,特殊教育學校專(zhuan) 任教師444人,2018年特殊教育學校專(zhuan) 任教師5.87萬(wan) 人(不包括普通學校為(wei) 44.88萬(wan) 名隨班就讀殘疾學生提供教育服務的教師),增長了131倍多。
新中國成立初期,由於(yu) 在校殘疾學生僅(jin) 有2000多人,國家財政性特殊教育經費投入不多。1989年國家財政預算內(nei) 特殊教育經費投入9724.6萬(wan) 元,2017年特殊教育學校經費支出達到了142.3億(yi) 元,增長了145倍多。
特殊教育法製體(ti) 係逐漸得到完善。7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一係列與(yu) 特殊教育相關(guan) 的法律、法規及政策相繼頒布。除上述法律法規外,近些年,我國也出台了一係列有關(guan) 殘疾人權益保障的條例,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殘疾人就業(ye) 條例》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複條例》等。截至2018年,直接涉及殘疾人權益保障的法律有80多部,行政法規有50多部,標誌著特殊教育已基本完成了從(cong) 慈善型、救濟型向權利型、普惠型方向轉變,納入依法治教軌道。
學前到高等教育階段特殊教育體(ti) 係初步形成。新中國成立初期,殘疾人限於(yu) 基礎教育。70年不懈努力,特殊教育逐漸確立了“保障義(yi) 務教育,著重發展職業(ye) 教育,積極開展學前教育,逐步發展高級中等以上教育”的方針。
義(yi) 務教育普及水平不斷提高。普及水平提高不僅(jin) 指接受義(yi) 務教育的人數增加,也包括接受教育的殘疾人類別有所拓展。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國僅(jin) 能對盲童和聾童提供基礎教育,後來逐漸為(wei) 智力殘疾兒(er) 童提供教育,目前按“全覆蓋、零拒絕”的要求,對所有類別的殘疾兒(er) 童,包括殘疾程度較重或具有多重殘疾的兒(er) 童,提供多種多樣的教育形式,保障其接受義(yi) 務教育的權利。
非義(yi) 務教育階段教育得到初步發展。我國殘疾人學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等起步較晚,但規模不斷擴大,發展態勢良好。2012年至2018年,為(wei)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前殘疾兒(er) 童提供了10.5萬(wan) 人次資助,全國共有6.22萬(wan) 名殘疾考生進入普通高等院校學習(xi) 。截至2018年,全國已有61所普通本科高校開設特殊教育專(zhuan) 業(ye) ,高職院校開設特殊教育專(zhuan) 業(ye) 點37個(ge) 。
總體(ti) 而言,我國特殊教育體(ti) 係在層次上已經具備了學前教育、義(yi) 務教育、高中教育及高等教育各階段,已經具備了基礎教育、職業(ye) 教育、成人教育等類型。
國家財政性投入為(wei) 主的特殊教育投入體(ti) 製基本建立。我國特殊教育學校經費收入主要來自國家財政性經費投入。伴隨著我國公共教育財政體(ti) 製的建立和完善,財政性教育經費在特殊教育經費總投入中的比重不斷上升。2000年至2017年,國家財政性經費投入占比從(cong) 72%提升到97%以上,體(ti) 現了黨(dang) 和政府對特殊教育的重視。
我國特殊教育財政性投入逐年增加。新中國成立初期,財政性特殊教育經費投入非常有限。進入新世紀以來,特殊教育學校財政性經費支出持續增長。2000年,特殊教育學校財政經費支出10.7億(yi) 元,2017年提高到了142.7億(yi) 元,是2000年的13倍多。隨著投入的增長,很多惠民政策或重大工程項目得以實施。2008年至2015年,新建、改擴建中西部地區1182所特殊教育學校;支持61所殘疾人高等院校、中等職業(ye) 學校和特殊師範院校改善辦學條件;全國義(yi) 務教育階段在普通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殘疾學生年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提高到6000元以上;殘疾學生補助、資助、救助等的額度提高,特教學校校長和骨幹教師的培訓規模也不斷擴展。
“普特融合”的特殊教育發展模式初展樣態。改革開放以前,我國殘疾兒(er) 童隻能到特殊教育學校接受教育,目前我國特殊教育提供了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包括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班、隨班就讀、送教上門或遠程教育等。截至2018年,自1987年開始統計隨班就讀在校殘疾學生人數以來,累計解決(jue) 了100多萬(wan) 名殘疾兒(er) 童的義(yi) 務教育入學問題。1987年,在普通學校就讀的殘疾學生為(wei) 0.64萬(wan) 名,占當年在校殘疾學生總數的約12%;2018年,在普通學校就讀的殘疾學生33.24萬(wan) 名,是1987年的52倍左右。2001年在校殘疾學生338.6萬(wan) 名,在普通學校就讀達到27.6萬(wan) 名,占比高達71%,是至今為(wei) 止融合教育水平最高的一年。
截至2018年,我國有11.64萬(wan) 名殘疾學生接受“送教上門”服務,占在校殘疾學生總數的17.48%。
特教教師培訓培養(yang) 體(ti) 係日趨完善。改革開放前,我國沒有培養(yang) 特殊教育教師的專(zhuan) 門機構。改革開放後,為(wei) 了培養(yang) 高層次的特殊教育人才,國家開始在一些省份建立特殊教育師範學校(部、班),在部屬師範大學建立特殊教育專(zhuan) 業(ye) 。1986年,北京師範大學教育係設立特殊教育專(zhuan) 業(ye) ,當年第一次在全國招收本科生。隨後,華東(dong) 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西南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相繼建立特殊教育專(zhuan) 業(ye) ,一批特殊教育碩士、博士點也相應建立。
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人數從(cong) 1946年的324人提高到2018年68087人,增長了209倍多。此外,特殊教育學校專(zhuan) 任教師的學曆層次也在不斷提高,高中階段畢業(ye) 的教師人數占比逐漸減少,本科及以上學曆的教師占比大幅增加。到2018年,專(zhuan) 任教師中受過特殊教育專(zhuan) 業(ye) 培訓的人數占比達76%,為(wei) 殘疾學生接受有質量的教育提供了保障。
此外,在特殊教育學校,除了學科教師外,還出現了專(zhuan) 業(ye) 治療師,比如言語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職業(ye) 治療師等。目前,我國隨班就讀學校還出現了大批隨班就讀教師和資源教師,教師隊伍的組成更加多樣化。
新時代特殊教育邁向新征程
黨(dang) 和國家越來越重視殘疾人教育事業(ye) ,把發展特殊教育視為(wei) 改善民生、促進社會(hui) 和諧的重要內(nei) 容。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對殘疾人格外關(guan) 心,多次在不同場合發表關(guan) 於(yu) 發展殘疾人事業(ye) 的重要講話,並多次對殘疾人教育事業(ye) 發展作出重要批示,殘疾人教育事業(ye) 邁向新征程。
融合教育會(hui) 得到更快發展。融合教育是未來教育發展的方向,已經被世界許多國家及國際組織認可。我國政府也積極推動融合教育的發展,兩(liang) 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都對全麵推進全納教育、實現普特融合作出了重要部署,要求各地政府對適齡殘疾兒(er) 童義(yi) 務教育要優(you) 先考慮就近就便入學,要配置所需特殊教育教師,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並有計劃地在普通學校設立特殊教育資源教室。新修訂的《殘疾人教育條例》也明確指出,要“優(you) 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
殘疾學生免費教育製度會(hui) 逐步實施。新修訂的《殘疾人教育條例》和《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7—2020年)》都強調要加大特殊教育經費投入,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實現從(cong) 義(yi) 務教育到高中階段教育12年全免費教育。隨著國家不斷強盛、經濟不斷發展,我國特殊教育經費投入會(hui) 越來越多,不僅(jin) 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可以享受國家免費教育,其他殘疾學生都會(hui) 享受到免費教育,提高殘疾人父母的幸福感,保障殘疾學生受教育質量。
早期幹預和早期教育會(hui) 得到更多關(guan) 注。要擴大並改善幼兒(er) 特別是殘疾幼兒(er) 的保育和教育,使他們(men) 的殘疾狀況或程度減輕,可以使他們(men) 潛能得到開發,同時還可以預防第二種障礙或第二次障礙的出現。新修訂的《殘疾人教育條例》和《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7—2020年)》都明確指出,要“加大力度發展殘疾兒(er) 童學前教育”,將殘疾兒(er) 童學前教育納入當地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列入國家學前教育重大項目。
多重殘疾兒(er) 童的教育會(hui) 得到更大保障。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殘疾人一個(ge) 也不能少。新修訂的《殘疾人教育條例》和《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7—2020年)》對此都提出了要求,特殊教育學校要擴大招生規模和類型,依法接收殘疾程度較重的殘疾兒(er) 童入學,實現殘疾兒(er) 童教育“零拒絕”“全覆蓋”,國家也會(hui) 適時研製多重殘疾、孤獨症等學生的課程指南。對那些不能到校就讀、需要專(zhuan) 人護理的適齡殘疾兒(er) 童,不能放任不管,要采取送教上門的方式提供教育。
特殊教育的質量會(hui) 得到較大提升。新修訂的《殘疾人教育條例》明確提出了我國殘疾人教育“實行普及與(yu) 提高相結合、以普及為(wei) 重點的方針”,要走從(cong) 擴大規模向內(nei) 涵式發展的道路。
提高殘疾人的教育質量,課程的針對性、適宜性是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相對於(yu) 普通教育而言,特殊教育課程的適宜性更加重要。對於(yu) 殘疾學生來說,不是所有學生都需要開設相同的課程、學習(xi) 相同的內(nei) 容、采取相同的評價(jia) 標準。殘疾學生能夠學習(xi) 什麽(me) 內(nei) 容、達到什麽(me) 樣的標準主要還是由其能力來決(jue) 定。因此,未來我國特殊教育會(hui) 更加重視殘疾學生的課程適宜性,因材施教、因人而異,使每個(ge) 殘疾學生都能夠得到更好的發展。
未來特殊教育教師的專(zhuan) 業(ye) 發展、師生配比、職前職後的培養(yang) 、職稱評聘、福利待遇等都會(hui) 得到更多重視和發展,以便為(wei) 殘疾學生提供有質量的教育,逐漸實現“弱有所扶”的偉(wei) 大目標。■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