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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條例接連出台,有何亮點?

發稿時間:2019-09-25 14:34:34   來源:半月談網  

  8月末至9月初,中共中央相繼印發《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宣傳(chuan) 工作條例》(簡稱《宣傳(chuan) 條例》)、《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農(nong) 村工作條例》(簡稱《農(nong) 村條例》)和《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問責條例》(簡稱《問責條例》)。其中《宣傳(chuan) 條例》《農(nong) 村條例》均為(wei) 首次出台,《問責條例》為(wei) 最新修訂。三大條例有哪些值得關(guan) 注的新內(nei) 容?

  《宣傳(chuan) 條例》:為(wei) 黨(dang) 的宣傳(chuan) 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宣傳(chuan) 工作是黨(dang) 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那麽(me) ,宣傳(chuan) 工作具體(ti) 包括什麽(me) 呢?

  《宣傳(chuan) 條例》明確:理論建設、新聞輿論和出版、思想道德建設、文化文藝工作、互聯網宣傳(chuan) 和信息內(nei) 容管理、對外宣傳(chuan) 、基層宣傳(chuan) 工作、意識形態管理等都是宣傳(chuan) 工作的組成部分。而加強黨(dang) 的宣傳(chuan) 領導,就是加強黨(dang) 對以上所有方麵工作的領導,哪一點都不能疏忽,哪一項都不能放鬆。

  《宣傳(chuan) 條例》首次概括了宣傳(chuan) 思想工作的根本任務,即高舉(ju)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偉(wei) 大旗幟,鞏固馬克思主義(yi) 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dang) 全國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建設具有強大凝聚力和引領力的社會(hui) 主義(yi) 意識形態,建設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創造力的社會(hui) 主義(yi) 精神文明,建設具有強大感召力和影響力的中華文化軟實力。

  這些要求可以概括為(wei) “一個(ge) 高舉(ju) ”“兩(liang) 個(ge) 鞏固”“三個(ge) 建設”,回答了“宣傳(chuan) 工作為(wei) 什麽(me) 、幹什麽(me) ”的根本問題。

  基層宣傳(chuan) 工作一直是基層黨(dang) 組織工作相對薄弱的一環,有話不會(hui) 說,說了傳(chuan) 不遠的問題長期難以根本解決(jue) 。《宣傳(chuan) 條例》把基層宣傳(chuan) 工作單列一章,對企業(ye) 、農(nong) 村、機關(guan) 、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hui) 組織等基層單位的宣傳(chuan) 工作都做了規定。

  比如,要求鄉(xiang) 鎮(街道)黨(dang) 組織應明確1名黨(dang) 委(黨(dang) 工委)委員負責宣傳(chuan) 工作,村(社區)黨(dang) 組織配備宣傳(chuan) 員;國有以及國有控股企業(ye) 黨(dang) 組織也應設置專(zhuan) 門的宣傳(chuan) 工作機構,以更好宣傳(chuan) 國有企業(ye) 在助力國家建設上麵做出的貢獻。

  哪裏有宣傳(chuan) 工作,哪裏就是宣傳(chuan) 陣地。各級黨(dang) 委和政府不僅(jin) 應當加強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縣級融媒體(ti) 中心建設,基層公共圖書(shu) 館、文化館、博物館、廣播電視機構、文化站、文體(ti) 廣場等文化設施也不能忽視,它們(men) 同樣是宣傳(chuan) 陣地,同樣應得到有效的建設、管理和使用。

  《農(nong) 村條例》:黨(dang) 管農(nong) 村工作有了具體(ti) 要求

  此次《農(nong) 村條例》出台,是黨(dang) 中央根據新時代“三農(nong) ”工作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研究製定的,是新時代黨(dang) 管農(nong) 村工作的總依據。

  農(nong) 村工作在黨(dang) 和國家事業(ye) 全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農(nong) 村條例》第一章第一條,就強調要堅持和加強黨(dang) 對農(nong) 村工作的全麵領導。全麵領導,就是總攬全局、協調各方,而不是配合,不是圍繞。

  在農(nong) 村工作上,各級黨(dang) 組織如何分工?《農(nong) 村條例》對黨(dang) 領導農(nong) 村工作體(ti) 製機製作出了全麵規定和分工:中央統籌、省總負責、市縣鄉(xiang) 抓落實。黨(dang) 中央設立中央農(nong) 村工作領導小組,發揮牽頭抓總、統籌協調等作用。省(自治區、直轄市)黨(dang) 委決(jue) 策農(nong) 村工作重大事項,抓重點任務分工、重大項目實施、重要資源配置。縣(市、區、旗)黨(dang) 委則應結合本地區實際,製定具體(ti) 管用的工作措施。

  其中,《農(nong) 村條例》特別指出,縣委書(shu) 記應當把主要精力放在農(nong) 村工作上,並擔任縣級農(nong) 村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這進一步強調了縣委書(shu) 記在農(nong) 村工作中的“一線總指揮”職責。

  在《農(nong) 村條例》中,新時代黨(dang) 的農(nong) 村工作的主要任務,就是“五位一體(ti) ”總體(ti) 布局在農(nong) 村工作中的具體(ti) 體(ti) 現。比如加強黨(dang) 對農(nong) 村經濟建設的領導,就要鞏固和加強農(nong) 業(ye) 基礎地位,促進農(nong) 民持續增收致富;加強黨(dang) 對農(nong) 村社會(hui) 主義(yi) 精神文明建設的領導,就要提高農(nong) 民科學文化素質和鄉(xiang) 村社會(hui) 文明程度等。

  進入新時代,“三農(nong) ”發展麵臨(lin) 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部分農(nong) 村工作幹部經驗、能力等方麵“先天不足”,陷入“本領恐慌”困境。對此,《農(nong) 村條例》特別強調,各級黨(dang) 委應當把懂農(nong) 業(ye) 、愛農(nong) 村、愛農(nong) 民作為(wei) 基本要求,加強農(nong) 村工作隊伍建設。各級黨(dang) 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應當懂“三農(nong) ”、會(hui) 抓“三農(nong) ”,分管負責人應當成為(wei) 抓“三農(nong) ”的行家裏手。

  《問責條例》:提高問責工作的政治性精準性時效性

  新修訂的《問責條例》進一步健全完善了問責的原則、內(nei) 容、程序和方式。

  誰來問責?黨(dang) 委(黨(dang) 組)履行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主體(ti) 責任,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問責工作的領導;紀委履行監督專(zhuan) 責,協助同級黨(dang) 委開展問責工作;黨(dang) 的工作機關(guan) 依據職能履行監督職責,實施本機關(guan) 本係統本領域的問責工作。

  問責什麽(me) ?除了黨(dang) 的政治、思想、組織、作風、紀律建設不力外,如職責範圍內(nei) 發生重特大生產(chan) 安全事故、群體(ti) 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或在教育醫療、環境保護、食藥安全、扶貧脫貧、社會(hui) 保障等涉及人民群眾(zhong) 最關(guan) 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上不作為(wei) 、亂(luan) 作為(wei) 、慢作為(wei) 、假作為(wei) ,都將受到問責。

  如何問責?《問責條例》實施3年來,問責持續深入,內(nei) 容和方式不斷創新。失責必問、問責必嚴(yan) 成為(wei) 常態。然而,問責不到位、程序不規範、問責泛化簡單化等問題也時有出現。因此,此次條例修訂進一步強調規範問責、精準問責。

  其中,問責的啟動、調查、報告、審批、實施等各個(ge) 環節都得到了規範。啟動問責調查和作出問責決(jue) 定應當履行嚴(yan) 格的審批程序並組成調查組;查明調查對象失職失責問題,應給調查對象陳述和申辯機會(hui) ;如果問責對象對問責決(jue) 定不服,可在規定時間內(nei) 提出書(shu) 麵申訴;濫用問責或在問責工作中嚴(yan) 重不負責任的,也將被追究責任。

  特別受人關(guan) 注的一點是,新修訂的《問責條例》既強化責任擔當,又注意保護幹部幹事創業(ye) 的積極性。比如,對推進改革先行先試、缺乏經驗的,推動發展、無意過失的,免予問責;對及時補救、挽回損失的,從(cong) 輕問責;對中央三令五申卻執行不力的,加重問責。

  《問責條例》還規定,對影響期滿、表現好的幹部,符合條件的,按照幹部選拔任用有關(guan) 規定正常使用。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負責人說:“實施問責的最終目的,是要督促黨(dang) 組織和領導幹部強化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而不是束縛幹部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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