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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財稅體製的演進曆程、曆史邏輯及時代潮流

發稿時間:2019-09-24 13:58:59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高培勇

        2019年,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迎來成立70周年,作為(wei) 政府活動的經濟基礎、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的新中國財政,也走過了70年的曆程。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一個(ge) 國家、一個(ge) 民族要振興(xing) ,就必須在曆史前進的邏輯中前進、在時代發展的潮流中發展”。對於(yu) 新中國財政70年曆史進程的回顧和總結,也要落實於(yu) 對其曆史邏輯和時代潮流的提煉和揭示。新中國財政的曆史邏輯,就是新中國財政曆史發展的必然進程和客觀規律。新中國財政的時代潮流,就是適應時代主題的新中國財政的發展趨勢和前行方向。那麽(me) ,該怎樣提煉和揭示新中國財政的曆史邏輯和時代潮流?注意到70年間發生於(yu) 新中國財政領域且涉及黨(dang) 和國家事業(ye) 全局、牽動整個(ge) 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重大事項,幾乎都同財稅體(ti) 製的調整與(yu) 變革有關(guan) ,便不難認清這樣一個(ge) 基本事實:新中國財政70年的曆史,是圍繞著財稅體(ti) 製的變遷而展開的。這意味著,隻有以製度變遷為(wei) 主線,循著新中國財稅體(ti) 製的演進曆程,才能將新中國財政的曆史邏輯說清楚,把新中國財政的時代潮流講明白。

  演進曆程

  新中國成立70年來財稅體(ti) 製的演進曆程,可以依發生時序大致分為(wei) 如下九個(ge) 既彼此獨立又互為(wei) 關(guan) 聯的時期:

  1.三年國民經濟恢複時期(1949年—1952年)

  這是新中國財稅體(ti) 製的奠基期。以1949年10月1日新中國宣告誕生為(wei) 標誌,新中國財政隨之建立起來。在組建從(cong) 中央到地方的財政管理機構並建立統一的財政製度的同時,麵對當時飽經戰火摧殘、幾乎處於(yu) 崩潰邊緣的國民經濟,財政主要擔負了兩(liang) 個(ge) 方麵的任務:籌集並支付巨額的軍(jun) 政費用,以消滅殘餘(yu) 敵對勢力、接收舊政權的人員和維持新政權的運轉;治理通貨膨脹和整頓生產(chan) 生活秩序,盡快促進國民經濟的恢複和發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在短短的3年時間內(nei) ,通過推出統一財經工作、平衡財政收支、穩定物價(jia) 等一係列政策措施,為(wei) 國民經濟的恢複、政權的鞏固以及各方麵的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證,從(cong) 而實現了國民經濟的全麵恢複和國家財政狀況的根本好轉。

  2.第一個(ge) 五年計劃時期(1953年—1957年)

  這是新中國財稅體(ti) 製步入“二元”格局的起點。從(cong) 1953年起,在國民經濟全麵恢複的基礎上,以實施第一個(ge) 五年計劃為(wei) 標誌,我國開始轉入有計劃的經濟建設時期。根據黨(dang) 的過渡時期總路線和總任務的要求,作為(wei) 整個(ge) 計劃經濟體(ti) 製的核心組成部分,財政擔負起了為(wei) 工業(ye) 化籌集資金和促進社會(hui) 主義(yi) 改造的雙重任務。一方麵,以籌集社會(hui) 主義(yi) 工業(ye) 化建設資金為(wei) 重點,通過改進和加強財政收支管理,開辟和擴大財源,增加資金積累,保證了“一五”計劃的順利完成;另一方麵,伴隨著對農(nong) 業(ye) 、手工業(ye) 和資本主義(yi) 工商業(ye) 的社會(hui) 主義(yi) 改造進程,逐步建立了對不同所有製和不同區域實施不同財稅政策的財稅製度體(ti) 係,形成了與(yu) “二元”經濟社會(hui) 體(ti) 製相適應的“二元”財稅體(ti) 製格局。

  3.“大躍進”和五年調整時期(1958年—1965年)

  這是新中國財稅體(ti) 製圍繞計劃經濟體(ti) 製的適應性探索期。在“一五”各項指標和“三大改造”任務全麵完成的背景下,從(cong) 1958年起,中國開始實施第二個(ge) 五年計劃,並以此為(wei) 標誌,進入了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的新時期。然而,由於(yu) “大躍進”的盲目發動,經濟發展並未按照原定的“二五”計劃軌道運行,而是出現了大起大落,從(cong) 而不得不在1961年轉入長達5年的國民經濟調整期。作為(wei) 計劃經濟體(ti) 製的核心組成部分,這一時期的財稅體(ti) 製做了許多積極的探索。先是配合“大躍進”實施對地方和企業(ye) 的放權,一定程度上改變了“一五”時期過度集權的體(ti) 製格局。後來,又適應國民經濟調整和應對經濟困難的需要,適當收縮了一部分“大躍進”期間下放過多的財權,重新加強了財權、財力的集中統一。與(yu) 此同時,伴隨著經濟建設回歸適度規模的調整進程,財政收支規模也經曆了由急劇膨脹到回歸常態的變化。應當說,在進入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新時期之後,圍繞計劃經濟體(ti) 製建設對財稅體(ti) 製進行的適應性調整,以及其他方麵財政工作的改進和加強,對於(yu) 保證和推動國民經濟全麵調整的順利進行、恢複與(yu) 發展以及此後的財政自身建設,都積累下了寶貴的經驗。

  4.“文化大革命”時期(1966年—1977年)

  這是處於(yu) 困局中的新中國財稅體(ti) 製的頻繁變動期。“文化大革命”在將整個(ge) 經濟社會(hui) 生活帶入混亂(luan) 狀態的同時,也使新中國的財政工作麵臨(lin) 困局。不僅(jin) 財政管理指揮體(ti) 係大大削弱,財政管理思想陷於(yu) 混亂(luan) ,而且國家財經紀律也受到嚴(yan) 重踐踏。為(wei) 應對由此而引致的不斷增加的財政壓力,財稅體(ti) 製的變動十分頻繁。這種頻繁變動,既集中反映了那一時期所累積的財政壓力的不斷加大,也凸顯了扮演苦撐危局角色的新中國財政的特殊作用。

  5.以“放權讓利”為(wei) 主調的改革時期(1978年—1993年)

  這是新中國財政匯入市場化改革大潮的起點。以1978年末召開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hui) 為(wei) 標誌,中國跨入了改革開放的新時期。從(cong) 分配領域入手的經濟體(ti) 製改革,最初確定的主調便是“放權讓利”。通過“放權讓利”,激發各方麵的改革積極性,提高國民經濟活力。而在改革初期,政府能夠且真正放出的“權”,主要是財政上的管理權,政府能夠且真正讓出的“利”,主要是財政在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所占的份額。這一整體(ti) 改革思路與(yu) 財政自身的改革任務——由下放財權和財力入手,打破或改變“財權集中過度、分配統收統支,稅種過於(yu) 單一”的傳(chuan) 統體(ti) 製格局——相對接,便有了一係列的旨在為(wei) 整體(ti) 改革鋪路搭橋的改革舉(ju) 措。

  6.踏上製度創新之路的改革時期(1994年—1997年)

  這是新中國財稅體(ti) 製改革的重大轉折點。以“放權讓利”為(wei) 主調的改革,並未從(cong) 根本上撼動作為(wei) 計劃經濟體(ti) 製重要組成部分的傳(chuan) 統財稅體(ti) 製。而且,以減收、增支為(wei) 代價(jia) 所進行的財政改革,也使財政收支運行陷入了不平衡的困難境地。意識到“放權讓利”的改革不可持續,在這一思路上持續了十幾年之久的財稅體(ti) 製改革自然要進行重大調整:由側(ce) 重於(yu) 利益格局的調整轉向新型體(ti) 製的建立。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正式確立了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改革目標;1993年11月召開的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hui) 又通過了《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建立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若幹問題的決(jue) 定》。於(yu) 是,以建立適應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的財稅體(ti) 製為(wei) 著眼點,從(cong) 1994年起,中國的財稅體(ti) 製改革踏上了製度創新之路。可以說,通過那次財稅體(ti) 製改革,初步搭建起了適應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財稅體(ti) 製基本框架。

  7.構建公共財政體(ti) 製框架時期(1998年—2002年)

  這是新中國財政走向“公共性”的關(guan) 鍵時期。1994年的財稅體(ti) 製改革,固然使中國的財稅體(ti) 製走上了製度創新之路,但並沒有解決(jue) 問題的全部。因為(wei) ,1994年財稅體(ti) 製改革所覆蓋的,說到底還隻是體(ti) 製內(nei) 的政府收支。遊離於(yu) 體(ti) 製外的政府收支,尚沒有進入視野。而且,1994年財稅體(ti) 製改革所著眼的,也主要是以稅收為(wei) 代表的財政收入一翼的製度變革。財政支出一翼的調整,雖有牽涉,但並未作為(wei) 重點同步進行。與(yu) 此同時,既得利益者的掣肘加之財政增收的動因,也在一定程度上束縛了改革的手腳,使得一些做法帶有明顯的過渡性或變通性色彩。隨著1994年財稅體(ti) 製改革成效的逐步釋放,蘊含在遊離於(yu) 體(ti) 製外的政府收支以及財政支出一翼的各種矛盾,便日益充分地顯露出來並演化為(wei) 困擾國民收入分配和政府收支運行過程的“瓶頸”。於(yu) 是,在20世紀90年代後期,以規範政府收支行為(wei) 及其機製為(wei) 主旨的“稅費改革”,以及財政支出管理製度的改革,先後進入財稅體(ti) 製改革的重心地帶,通過構建公共財政的體(ti) 製框架,推動財政日益顯現出“公共性”的本質特征。

  8.進一步完善公共財政體(ti) 製時期(2003年—2012年)

  這是推動新中國財政實現“公共性”的體(ti) 製完善期。正如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要經曆一個(ge) 由構建到完善的過程一樣,伴隨著以構建公共財政基本框架為(wei) 核心的各項財稅體(ti) 製改革的穩步推進,財稅體(ti) 製改革也逐漸步入深水區,麵臨(lin) 著進一步完善的任務。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hui) 召開並通過了《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若幹問題的決(jue) 定》。在那次會(hui) 議上以及那份重要文獻中,基於(yu) 公共財政體(ti) 製框架已經初步建立的判斷,提出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共財政體(ti) 製的戰略目標。認識到完善的公共財政體(ti) 製是完善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一個(ge) 重要組成部分,將完善公共財政體(ti) 製放入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棋盤,從(cong) 而在兩(liang) 者的密切聯係中謀劃進一步推進公共財政建設的方案,也就成了題中應有之義(yi) 。以此為(wei) 契機,中國的財稅體(ti) 製改革又開始了旨在進一步完善公共財政體(ti) 製的一係列操作。

  9.建立現代財政製度時期(2012年—)

  這是新中國財政的重大曆史變革時期。隨著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進入新時代,社會(hui) 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hui) 生產(chan) 之間的矛盾”轉化為(wei) “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經濟發展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改革開放由以經濟體(ti) 製改革為(wei) 主到全麵深化經濟、政治、文化、社會(hui) 、生態文明體(ti) 製改革,財政亦被納入現代國家治理總體(ti) 布局並擺在基礎和重要支柱位置。財政不僅(jin) 要作為(wei) 政府活動的經濟基礎而發揮作用,而且要進入國家治理的全過程和各領域。於(yu) 是,在初步實現公共財政體(ti) 製的基礎上,聚焦於(yu) 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以建立與(yu) 國家治理現代化相匹配的現代財政製度為(wei) 目標取向,新中國財政開啟了一係列適應新時代的變革。

  曆史邏輯

  在了解了70年新中國財稅體(ti) 製的演進曆程之後,如下的問題便進入視野:新中國財稅體(ti) 製的發展,是否存在著一條上下貫通的主線索?換言之,新中國財政演進的曆史邏輯是什麽(me) ?

  新中國財政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既集中體(ti) 現在它是政府所從(cong) 事的所有活動的經濟基礎,又集中體(ti) 現於(yu) 它與(yu) 國家治理之間的天然關(guan) 聯,係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因此,分析新中國財政的曆史邏輯,肯定不可就財政論財政,也不能就經濟論財政,必須跳出財政、跳出經濟,延伸至黨(dang) 和國家事業(ye) 全局,從(cong) 財政與(yu) 經濟、政治、文化、社會(hui) 和生態文明各領域的相互聯係及交互作用中加以提煉。

  以縱深的曆史眼光,對應中華民族從(cong) 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wei) 大飛躍,可以將新中國財稅體(ti) 製的曆史進程概括為(wei) 如下“三部曲”:

  1.與(yu) 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ti) 製相契合的財稅體(ti) 製

  從(cong) 新中國成立至改革開放之前的這一曆史時期,在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ti) 製的大背景下,麵對當時亟待完成對農(nong) 業(ye) 、手工業(ye) 和資本主義(yi) 工商業(ye) 的社會(hui) 主義(yi) 改造、加快實現社會(hui) 主義(yi) 工業(ye) 化的任務,並且參照蘇聯及東(dong) 歐國家的財稅體(ti) 製,我們(men) 逐步建立起來並投入運行的財稅體(ti) 製格局以及作為(wei) 其結果的財稅運行格局,具有鮮明的“二元”特征。

  對那一時期的財稅運行格局,盡管可以從(cong) 不同的角度加以歸結,但沿著收入——“錢從(cong) 哪裏來”、支出——“錢向何處去”、政策——“收支安排所體(ti) 現的目的”這樣三條有關(guan) 財政活動運行層麵的基本線索,可以將其概括如下:財政收入主要來自國有部門——全國財政收入的85%以上來自於(yu) 國有部門繳款;財政支出主要投向國有部門——全國財政支出的85%以上用於(yu) 國有部門;財政政策在國有和非國有部門有所區別。

  財稅運行格局之所以如此,同那一時期與(yu) 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ti) 製相契合的單一所有製構成以及“二元”經濟社會(hui) 製度環境直接相關(guan) 。作為(wei) 單一公有製經濟成分的直接反映,那一時期的GDP幾乎全部來源於(yu) 國有和集體(ti) 所有製經濟部門。作為(wei) “二元”經濟社會(hui) 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那一時期的財稅體(ti) 製自然會(hui) 實行不同所有製分治和城鄉(xiang) 分治。這一財稅運行格局,使財政體(ti) 製呈現出如下特點:一是國有製財政,即財政收支活動主要在國有部門係統內(nei) 部完成;二是城市財政,即財政收支活動主要在城市區域完成;三是生產(chan) 建設財政,即財政支出活動主要圍繞生產(chan) 建設領域進行。

  如此的財稅體(ti) 製,對於(yu) 完成農(nong) 業(ye) 、手工業(ye) 和資本主義(yi) 工商業(ye) 的社會(hui) 主義(yi) 改造並由此奠定社會(hui) 主義(yi) 工業(ye) 化基礎,無疑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這種財稅體(ti) 製及其運行格局缺乏現代財政的“公共性”,係“非公共性”(或稱“非普惠性”)的。

  2.構建並完善與(yu) 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公共財政體(ti) 製

  始自1978年的經濟體(ti) 製改革,迄今一個(ge) 最為(wei) 流行的表述是“市場化改革”。經濟市場化的改革進程,首先帶來的是GDP所有製構成的多元化——GDP來源於(yu) 多種所有製經濟部門。

  這一影響傳(chuan) 遞到財稅運行格局上,就是財政收入來源的公共化——來源於(yu) 非國有製部門的財政收入份額迅速上升;財政收入來源的公共化,自然會(hui) 推動並決(jue) 定著財政支出投向的公共化——用於(yu) 非國有製部門的財政支出份額迅速上升;財政收支的公共化,又進一步催生了財政政策的公共化取向。

  財稅運行格局上的這些變化,是在財稅體(ti) 製追求“公共性”的變革過程中發生的。財稅體(ti) 製的變革,則是一個(ge) “財政公共化”以順應經濟市場化的曆史進程:

  ——從(cong) 國有製財政走向多種所有製財政,財政覆蓋範圍延伸至包括國有和非國有在內(nei) 的多種所有製部門。

  ——從(cong) 城市財政走向城鄉(xiang) 一體(ti) 化財政,財政覆蓋範圍延伸至包括城市和農(nong) 村在內(nei) 的所有地區和所有社會(hui) 成員。

  ——從(cong) 生產(chan) 建設財政走向公共服務財政,財政支出投向延伸至包括基礎設施建設、社會(hui) 管理、經濟調節和改善民生等眾(zhong) 多的公共服務事項。

  由“國有製財政+城市財政+生產(chan) 建設財政”向“多種所有製財政+城鄉(xiang) 一體(ti) 化財政+公共服務財政”的變革,便是財政的覆蓋範圍不斷拓展並逐步實行財政無差別待遇的過程。在這個(ge) 過程中所日漸彰顯的,正是財政與(yu) 生俱來的本質屬性——“公共性”。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不僅(jin) 催生了公共財政的概念以及相關(guan) 的實踐,而且,從(cong) 1998年起,作為(wei) 市場化改革進程中的財稅體(ti) 製改革“階段性”目標——構建公共財政體(ti) 製框架——進入了人們(men) 的視野。隨後,包括收入、支出、管理和體(ti) 製在內(nei) 的幾乎所有的財稅體(ti) 製改革線索和幾乎所有的財稅體(ti) 製改革事項,都被歸結於(yu) 這條主線、覆蓋於(yu) 這一目標。至2003年,又在初步建立公共財政體(ti) 製框架的基礎上,展開了旨在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共財政體(ti) 製的一係列操作。

  3.財稅體(ti) 製由經濟體(ti) 製的一個(ge) 組成部分躍升為(wei) 國家治理體(ti) 係的一個(ge) 組成部分

  以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作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這一全新論斷為(wei) 轉折點,新中國財政進入了一個(ge) 新的時代。這一變化帶給新中國財政最為(wei) 深刻的影響,就是財政由一個(ge) 經濟範疇躍升為(wei) 一個(ge) 國家治理範疇,財稅體(ti) 製由經濟體(ti) 製的一個(ge) 組成部分躍升為(wei) 國家治理體(ti) 係的一個(ge) 組成部分。故而,服務於(yu) 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全麵深化改革總目標,財政與(yu) 國家治理、財稅體(ti) 製與(yu) 國家治理體(ti) 係密切聯係在一起,在現代國家治理的大棋局中謀劃並推進財稅體(ti) 製改革,成為(wei) 題中應有之意。

  ——從(cong) 適應和匹配經濟體(ti) 製改革到適應和匹配全麵深化改革。財稅體(ti) 製改革不再局限於(yu) 適應和匹配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要求,而是同包括經濟體(ti) 製、政治體(ti) 製、文化體(ti) 製、社會(hui) 體(ti) 製和生態文明建設體(ti) 製改革在內(nei) 的所有改革進程緊密對接,著眼於(yu) 適應和匹配各個(ge) 領域的改革聯動,適應和匹配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目標。

  ——從(cong) 立足於(yu) 經濟領域到立足於(yu) 國家治理領域。財稅體(ti) 製改革不再局限於(yu) 經濟範疇、經濟製度安排的簡單思維,而是站在國家治理的總體(ti) 角度,將財政作為(wei) 國家治理的基礎性和支撐性要素加以打造,將財稅體(ti) 製作為(wei) 覆蓋國家治理全過程、各領域的綜合性製度安排加以構建。

  ——從(cong) 追求公共性擴展到追求國家治理現代化。財稅體(ti) 製改革不再局限於(yu) 追求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相匹配的公共性,更加強調時代特征,強調打造與(yu) 國家治理現代化相匹配的現代財政製度。

  總之,在體(ti) 現財政“公共性”本質的基礎上,與(yu) 全麵深化改革進程相伴隨,新中國財政進入了走向財政現代化的新階段。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講,現代財政製度同公共財政體(ti) 製一脈相承,是建立在財政公共化基礎之上的財政現代化。

  時代潮流

  一個(ge) 時代有一個(ge) 時代的主題,一個(ge) 時代有一個(ge) 時代的使命。進入新時代的新中國財政當然要契合時代主題,也當然要履行時代使命。唯其如此,才能在時代潮流中順勢而為(wei) 。踏著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進入新時代的腳步,新中國財政的時代潮流是什麽(me) ?

  新時代不是一個(ge) 標簽,更不是一句空話,而是有著一係列實實在在的內(nei) 容。從(cong) 大處著眼,它的基本標誌至少有如下幾個(ge) :其一,社會(hui) 主要矛盾轉化為(wei) “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其二,經濟發展轉向以質量和效益為(wei) 重心的高質量發展階段;其三,以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wei) 總目標的全麵深化改革進入新階段。

  上述三條絕非平行線索,而是具有一脈相承關(guan) 係的統一體(ti) 。發生在社會(hui) 主要矛盾層麵的重大變化,實質上揭示了我國經濟發展的階段性特征,也構成了中國經濟邁上高質量發展道路的邏輯起點。要在繼續推動發展的基礎上,著力解決(jue) 好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大力提升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就要求經濟、政治、文化、社會(hui) 、生態文明建設全麵推進,就要求實行經濟、政治、文化、社會(hui) 、生態文明體(ti) 製“五位一體(ti) ”的改革聯動,就要求實現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關(guan) 於(yu) “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的論斷,以及據此延伸的“科學的財稅體(ti) 製是優(you) 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hui) 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製度保障”的表述,都是同現代國家治理聯係在一起的。也即是說,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做出了全麵深化改革的曆史性部署,確立了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目標,新中國財政也步入了一個(ge) 新的曆史階段——匹配國家治理現代化,即從(cong) 建立現代化的財政製度入手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這意味著,建立起與(yu) 現代國家治理相匹配的現代財政製度新格局,是走入新時代的新中國財政的時代潮流。在國家治理領域充當基礎和重要支柱,在國家治理體(ti) 係中發揮基礎性和支撐性作用,成為(wei) 中國財政必須致力完成的經常性工作和必須履行的根本性使命。

  理由之一:在國家治理活動所涉及的政府職能中,財政職能可以覆蓋所有的政府職能,財政職能部門的活動可以牽動所有政府職能部門的活動。它是一項最具綜合意義(yi) 的基本政府職能。

  理由之二:在國家治理體(ti) 係所涉及的製度安排中,財稅體(ti) 製的觸角可以伸展至國家治理體(ti) 係的枝枝蔓蔓;在國家治理活動所涉及的製度變革中,財稅體(ti) 製的調整能夠相伴於(yu) 國家治理活動的方方麵麵。它是一項具有基礎意義(yi) 的基本製度安排。

  理由之三:在國家治理事務所涉及的利益關(guan) 係中,財政關(guan) 係可以承載並牽動公共事務線索上的各方麵利益;在國家治理活動所涉及的利益關(guan) 係調整中,財政活動能夠觸碰至所有社會(hui) 組織和居民個(ge) 人並連接政府係統內(nei) 部各部門、各級次。它是一條具有“牛鼻子”意義(yi) 的基本關(guan) 係鏈條。

  引申一步說,作為(wei) 全麵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以財政作為(wei) 基礎和重要支柱的,是建立在有效發揮財稅體(ti) 製對於(yu) 國家治理體(ti) 係的基礎性和支撐性作用基礎上的。進入新時代,財政更需要有大格局、高站位。深化財稅體(ti) 製改革不是解一時之弊,而是著眼長遠機製的係統性重構,牽一發而動全身。

  深刻啟示

  進入新時代,財稅體(ti) 製往什麽(me) 方向走?隻有在科學提煉和深入揭示新中國財政曆史邏輯和時代潮流的基礎上,才可能說清楚、講明白。

  我們(men) 已經看到,我國的現代財政製度一頭連著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一頭連著現代國家治理,實際上是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和現代國家治理結合在一起的產(chan) 物。

  認識到隻有財政的公共化才能與(yu) 經濟的市場化相匹配,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相匹配的現代財政製度,也必須堅守財政的本質屬性——“公共性”。

  認識到隻有財政的現代化才能與(yu)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相匹配,與(yu) 現代國家治理相匹配的現代財政製度,也必須遵從(cong) 財政的本質定位——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

  簡言之,在公共財政體(ti) 製的基礎上建立現代財政製度,在財政公共化的肩膀上疊加財政現代化,讓財政在更高層次上、更廣範圍內(nei) 發揮對於(yu) 國家治理的基礎性和支撐性作用,以財政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支持和推動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既是新時代賦予中國財政的主題,也是新時代中國財政理應擔負的使命,更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具體(ti) 體(ti) 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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