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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養老服務司負責同誌就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和加強管理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19-09-23 15:01:54   來源:民政部網站  

  近日,民政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關(guan) 於(yu) 實施特困人員供養(yang) 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見》(民發〔2019〕80號,以下簡稱《意見》);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印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特困人員供養(yang) 服務設施(敬老院)管理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民發〔2019〕 83號,以下簡稱《通知》),對於(yu) 特困人員供養(yang) 服務設施改造提升和加強管理分別作出具體(ti) 部署,引起有關(guan) 方麵關(guan) 注。就此,記者采訪了民政部養(yang) 老服務司負責同誌。

  問:請問在決(jue) 戰決(jue) 勝脫貧攻堅戰的關(guan) 鍵階段,民政部聯合有關(guan) 部門出台關(guan) 於(yu) 特困人員供養(yang) 服務設施(敬老院)的兩(liang) 個(ge) 文件,其背景是什麽(me) ?

  答:黨(dang) 中央、國務院曆來高度重視特困人員的兜底保障工作。中央《關(guan) 於(yu) 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jue) 定》要求“加強特困人員供養(yang) 機構等服務設施和隊伍建設,不斷提高管理水平”。《鄉(xiang) 村振興(xing) 戰略規劃(2018-2022年)》明確“支持主要麵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農(nong) 村養(yang) 老服務設施建設。”《“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ye) 發展和養(yang) 老體(ti) 係建設規劃》要求“推動農(nong) 村特困人員供養(yang) 服務機構服務設施和服務質量達標,在保障農(nong) 村特困人員集中供養(yang) 需求的前提下,積極為(wei) 低收入、高齡、獨居、殘疾、失能農(nong) 村老年人提供養(yang) 老服務。”近期印發的《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推進養(yang) 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5號)明確要求實施特困人員供養(yang) 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這些都為(wei) 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

  民政部認真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積極推進特困人員供養(yang) 服務設施管理服務工作,截至2018年底,全國共有農(nong) 村特困人員供養(yang) 機構(敬老院)1.8萬(wan) 家,床位187.8萬(wan) 張,承擔著特困人員兜底保障的重要功能,發揮著農(nong) 村養(yang) 老服務體(ti) 係建設的重要支撐作用,是農(nong) 村地區的重要民政服務設施。同時,一些機構仍然存在著設施設備短缺、內(nei) 部管理滯後、服務質量不高等問題,製約著兜底保障功能的充分發揮。針對這些問題,民政部黨(dang) 組在連續三年開展的加強基層民政工作蹲點調研中作為(wei) 重點內(nei) 容加以研究,在“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統籌推進學習(xi) 教育、調查研究、檢視問題和整改落實,深刻檢視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地方開展調研,廣泛聽取地方民政部門和群眾(zhong) 的意見建議,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共同研究整改的思路措施,形成了這兩(liang) 份文件。文件直麵當前存在的困難問題,提出具體(ti) 解決(jue) 措施,為(wei) 地方開展具體(ti) 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據。各地民政部門反映,這兩(liang) 份文件很接地氣,是貫徹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思想的具體(ti) 措施,也是踐行“民政為(wei) 民、民政愛民”工作理念的生動體(ti) 現。

  問:此次出台的兩(liang) 個(ge) 文件的總體(ti) 要求是什麽(me) ,要達到什麽(me) 樣的目標?

  答:《意見》和《通知》以問題為(wei) 導向,補短板、強弱項,分別從(cong) 設施設備的“硬件”提升和管理服務的“軟件”改善做出部署,兩(liang) 端發力,力爭(zheng) 利用3年時間取得顯著成效。

  《意見》以設施設備提升為(wei) 著力點,提出自今年開始,啟動特困人員供養(yang) 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通過實施這一工程,到2020年底前,現有縣級供養(yang) 服務設施的照護能力得到大幅提升,設施設備重大安全隱患全部整改到位。2022年底前,每個(ge) 縣至少有1所以照護功能為(wei) 主的供養(yang) 服務設施,醫養(yang) 結合服務能力得到提升,安全隱患全部清除。用3年左右的時間,使集中供養(yang) 的失能特困人員長期照護需求得到較好滿足,特困人員兜底保障能力得到明顯加強,基本形成縣、鄉(xiang) 供養(yang) 服務設施相銜接,布局科學、配置均衡、服務完善的農(nong) 村養(yang) 老服務兜底保障網絡。

  《通知》以優(you) 化管理服務為(wei) 著力點,針對法人登記率不高、運營管理滯後、照護人員短缺、服務質量不高等問題,從(cong) 6個(ge) 方麵提出明確要求,主要是:協調落實供養(yang) 機構法人登記,切實維護供養(yang) 機構的合法權益;加強供養(yang) 機構負責人、照護人員的能力建設,逐步打造一支政治素質過硬、照護能力強、富有為(wei) 民服務情懷的管理服務隊伍;加強供養(yang) 對象基本生活資金、照料護理資金和機構運轉經費保障,確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推進供養(yang) 服務機構社會(hui) 化改革,積極培育能夠承擔特困供養(yang) 服務任務的連鎖化、品牌化、專(zhuan) 業(ye) 化運營主體(ti) ;健全完善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推動集中供養(yang) 和照護服務質量得到有效改善;推動實現機構的消防、食品、財產(chan) 等方麵的安全管理工作持續加強。

  問:社會(hui) 普遍關(guan) 心的是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供養(yang) 對象的照護問題,他們(men) 的要求更現實,也更迫切,文件對此有哪些具體(ti) 部署?

  答: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供養(yang) 對象是“困中之困、難中之難”,是兜底保障的重點對象。由於(yu) 受設施設備、服務能力、服務經費等方麵的限製,一些地方的特困人員供養(yang) 服務設施(敬老院)的照護服務能力與(yu) 這部分群體(ti) 的現實需求還存在一定差距。為(wei) 有效解決(jue) 這個(ge) 問題,滿足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供養(yang) 對象的照護需求,重點從(cong) 照護設施設備建設、專(zhuan) 業(ye) 照護人員配備、照護技能培訓三個(ge) 方麵做出部署要求。

  《意見》明確要求各地重點增強縣級(區域)供養(yang) 服務設施的長期照護功能,增設失能人員生活服務照護單元以及醫療護理、康複服務等醫養(yang) 結合照護單元,照護型床位占比不低於(yu) 50%,並配備專(zhuan) 業(ye) 化照護人員。其他供養(yang) 服務設施可增加醫療護理和康複服務設備,設置照護型床位,增強基本照護能力。縣域內(nei) 失能、部分失能的特困供養(yang) 人員可以集中到具備失能照護能力的機構集中供養(yang) 。《通知》明確要求供養(yang) 服務機構製定涵蓋基本生活保障、照料護理、精神慰藉、喪(sang) 葬辦理等內(nei) 容的基本服務目錄,根據個(ge) 人實際需求提供服務。通過機構內(nei) 設醫療機構或與(yu) 周邊醫療機構開展協議合作等方式提升醫療衛生服務水平。配備應用康複輔助器具設備,推廣應用信息技術和智能硬件等產(chan) 品,促進服務質量提升。

  問:《通知》對於(yu) 加強特困供養(yang) 服務設施的管理服務隊伍建設有哪些具體(ti) 要求?

  答:長期以來,特困人員供養(yang) 服務人才短缺問題較為(wei) 突出,為(wei) 推動解決(jue) 這一問題,《通知》著眼打造一支政治素質過硬、照護能力強、富有為(wei) 民服務情懷的管理服務隊伍。主要提出了四個(ge) 方麵的要求:

  一是配強院長。要求通過選派選拔等方式,將具有堅定的政治信念和黨(dang) 性原則,富有愛心和責任心,熟悉機構管理的人員配備到機構負責人崗位。省級民政部門定期組織對供養(yang) 服務機構負責人輪訓,2022年前實現全覆蓋,之後每三年輪訓不少於(yu) 一次,基本實現供養(yang) 服務機構負責人隊伍專(zhuan) 業(ye) 化、職業(ye) 化。

  二是配齊工作人員。要求各地結合實際需要合理確定工作人員與(yu) 生活自理供養(yang) 對象、失能供養(yang) 對象的配備比例,護理人員接受基本照護專(zhuan) 業(ye) 科目的崗前培訓或在崗培訓,每年累計培訓時間不少於(yu) 48小時,按照相關(guan) 規定落實培訓補貼,逐步提高通過職業(ye) 技能水平評價(jia) 的養(yang) 老護理員比例。

  三是合理確定和落實工作人員薪酬待遇。鼓勵通過在績效工資分配中予以適當傾(qing) 斜等方式,建立與(yu) 崗位績效、職業(ye) 技能水平掛鉤的考核激勵機製,提高一線工作人員工資待遇。

  四是支持供養(yang) 服務機構引入社會(hui) 工作者、心理谘詢師等專(zhuan) 業(ye) 人才,鼓勵供養(yang) 服務機構設立誌願服務站點,積極培育養(yang) 老誌願者隊伍。

  問:《通知》把“協調落實法人登記”放在重要位置,請問是出於(yu) 什麽(me) 考慮?提出了哪些具體(ti) 辦法?

  答:特困人員供養(yang) 服務機構辦理法人登記,是依法保障供養(yang) 對象權益、保障機構自身權益、保障相關(guan) 民政政策落實的最基礎性工作。落實供養(yang) 服務機構法人登記,是提升管理服務水平的關(guan) 鍵,抓住了這個(ge) 關(guan) 鍵,就牽住了這項工作的“牛鼻子”。

  針對地方推進法人登記工作中遇到的困難,要求具備相應條件的機構要依據相關(guan) 法規政策,及時向編製部門提出法人登記申請,依法取得法人資格。推廣縣域“1+N”特困人員供養(yang) 服務聯合體(ti) 建設,暫不具備獨立登記條件的機構可作為(wei) 分院,由具備法人身份的供養(yang) 服務機構實施統一管理。

  問:請問在實施特困人員供養(yang) 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中,對於(yu) 設施改造標準有哪些統一要求?

  答:在研究部署實施特困人員供養(yang) 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時,我們(men) 也考慮到了這個(ge) 問題。

  在推進工程進度方麵,《意見》明確了總體(ti) 時間安排和年度重點。整個(ge) 工程要三年內(nei) 完成,2020年重點提升現有縣級供養(yang) 服務設施的照護能力。要求各地立足實際製定具體(ti) 的計劃方案,對工程進度進行細化安排,分階段推進實施。要求各省(區、市)民政部門每半年一次向民政部報送進展情況,確保工程實施按照預定時間進度推進。

  在統一實施標準方麵,依據《特困人員供養(yang) 服務設施(敬老院)建設標準》(建標184-2017)、《老年養(yang) 護院建設標準》(建標144-2010)、《養(yang) 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GB/T 35796-2017)等標準規範,明確了改造提升基礎指標,涵蓋房屋建築、設施設備、院區場地、用房功能、適老化改造、照護型床位、消防安全等7大類22項指標,為(wei) 工程實施劃出了標準底線,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底線要求。

  問:請問有關(guan) 方麵將如何保障特困人員供養(yang) 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順利開展?將采取什麽(me) 監督和評估措施?

  答:實施特困人員供養(yang) 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是《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推進養(yang) 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5號)的明確要求,是各級政府履行特困人員兜底供養(yang) 服務的重要職責,民政、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將通力合作,發揮部門合力,共同確保工程的順利開展。具體(ti) 我們(men) 將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資金支持。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會(hui) 福利事業(ye) 專(zhuan) 項資金重點用於(yu) 改造提升工程,並持續列入支持方向。發展改革委牽頭實施的“十三五”社會(hui) 服務兜底工程加大支持力度,並研究納入“十四五”相關(guan) 規劃統籌推進。要求地方留成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和本級基建投資要予以支持。其中,對於(yu) 設施設備重大安全隱患整改任務艱巨的地區,留成用於(yu) 支持養(yang) 老服務發展的本級彩票公益金可重點用於(yu) 改造提升工程。積極發揮政府投資引導作用,利用政府和社會(hui) 資本合作、公建民營等方式,引導民間資本廣泛參與(yu) 。

  二是開展績效評價(jia) 。民政部將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適時采取委托第三方評價(jia) 等方式,對各省(區、市)特困人員供養(yang) 服務設施(敬老院)的改造提升工作進行督導考核和績效評價(jia) 。考核評價(jia) 成績好的省份,將給予相應的激勵措施,起到示範效應;工作不力的省份,將進行工作約談、扣減次年相關(guan) 資金分配額度,還要通報相關(guan) 情況。

  三是明確職責任務。明確了中央、省、縣三級相關(guan) 部門的職責,提出相關(guan) 激勵和督促措施,要求各省級民政部門會(hui) 同同級相關(guan) 部門共同負責本地區特困人員供養(yang) 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行動計劃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與(yu) 考核評估。對於(yu) 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區給予表彰,對於(yu) 進展慢的地區要加強督促指導。通過這些措施,確保把改造提升工程做成廉潔工程、精品工程、放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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