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解讀相關熱點問題——增值稅留抵退稅咋操作
發稿時間:2019-09-17 14:13:18 來源:經濟日報
從(cong) 今年4月1日起,我國開始全麵試行增值稅留抵退稅製度。前不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又公布了《關(guan) 於(yu) 明確部分先進製造業(ye) 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84號公告”),增大了部分先進製造業(ye) 的退稅金額,對於(yu) 符合條件的增量留抵退稅額允許在計算時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退稅優(you) 惠政策進一步放寬。對於(yu) 增值稅留抵退稅究竟怎樣操作,納稅人十分關(guan) 注。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實施減稅降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guan) 負責人就相關(guan) 熱點問題作了解答。
據了解,申請留抵退稅需要5個(ge) 條件。一是從(cong) 2019年4月份稅款所屬期起,連續6個(ge) 月增量留抵稅額均大於(yu) 零,且第6個(ge) 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於(yu) 50萬(wan) 元;二是納稅信用等級為(wei) A級或者B級;三是申請退稅前36個(ge) 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者虛開增值稅專(zhuan) 用發票情形的;四是申請退稅前36個(ge) 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guan) 處罰兩(liang) 次及以上;五是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或先征後返(退)政策。
“84號公告”規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同時符合相關(guan) 條件的部分先進製造業(ye) 納稅人,可以自2019年7月份及以後納稅申報期向主管稅務機關(guan) 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什麽(me) 是增量留抵稅額?為(wei) 什麽(me) 隻對增量部分給予退稅?對此,該負責人表示,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yu) 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對增量部分給予退稅,一方麵是基於(yu) 鼓勵企業(ye) 擴大再生產(chan) 的考慮,另一方麵是基於(yu) 財政可承受能力的考慮,若一次性將存量和增量留抵稅額全部退稅,財政短期內(nei) 不可承受,因而這次隻對增量部分實施留抵退稅,存量部分視情況逐步消化。
納稅信用等級為(wei) M級的新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是否可以申請留抵退稅?該負責人表示,退稅要求的條件之一是納稅信用等級為(wei) A級或者B級,納稅信用等級為(wei) M級的納稅人不符合《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guan) 總署關(guan) 於(yu) 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guan) 政策的公告》規定的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條件。
申請留抵退稅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若同時發生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wei) ,應如何申請退稅?該負責人明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wei) ,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辦理免抵退稅後,仍符合留抵退稅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退還留抵稅額,也就是說要按照“先免抵退稅,後留抵退稅”的原則作出判斷;同時,適用免退稅辦法的,相關(guan) 進項稅額不得用於(yu) 退還留抵稅額。(記者 董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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