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中國國家治理的鮮明特點
發稿時間:2019-09-16 11:11:29 來源:北京日報 作者:許耀桐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1956年社會(hui) 主義(yi) 改造完成,標誌著新中國開始了社會(hui) 主義(yi) 的國家治理。新中國70年來的國家治理取得重大成就,形成了當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治理。當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治理具有新穎的、豐(feng) 富的理論內(nei) 涵,體(ti) 現了一係列鮮明特點。
“兩(liang) 導”:黨(dang) 的領導、國家主導
在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治理體(ti) 係中,必須堅持並加強作為(wei) 執政黨(dang) 的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地位和領導作用。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最大優(you) 勢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黨(dang) 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堅持黨(dang) 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治理的根本要求,是黨(dang) 和國家的根本利益之所在、國運昌盛之所在,必須把黨(dang) 的領導貫徹到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治理的全過程。當然,堅持和加強黨(dang) 的領導,必須改革和完善黨(dang) 的領導方式與(yu) 執政方式。堅持和加強黨(dang) 的領導,是指黨(dang) 必須處在國家的全麵領導的位勢上發揮作用。全麵領導指的是政治方向、政治原則和路線方針政策的領導,而全國其他組織、單位、團體(ti) 和公民,必須在政治上接受和服從(cong) 黨(dang) 的領導。但是,加強黨(dang) 的全麵領導,不等於(yu) 黨(dang) 要去包辦和代替一切,必須保證其他機構能夠積極主動地、獨立負責地、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黨(dang) 的領導,不妨礙黨(dang) 同其他組織、單位、團體(ti) 和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關(guan) 係,也不妨礙各自按照法律的規定處理自己的事務。
在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治理中,還必須凸顯政府的作用。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在其《決(jue) 定》中指出:“政府的職責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觀經濟穩定,加強和優(you) 化公共服務,保障公平競爭(zheng) ,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推動可持續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彌補市場失靈。”“政府要加強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製定和實施,加強市場活動監管,加強各類公共服務提供。”這說明,中國的各級政府必須在國家治理中起著主導作用,即發揮政府在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hui) 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龍頭牽引作用,實現“有效的政府治理”。絕不能把政府等同於(yu) 一般的社會(hui) 組織、群團組織,更不能將其淡化、邊緣化。
“三化”: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
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以來,在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進程中,既積極改革不適應實踐發展要求的體(ti) 製機製和法律法規,又不斷構建新的體(ti) 製機製和法律法規,使黨(dang) 、國家、社會(hui) 各項事務治理更加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
在構建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治理體(ti) 係中,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特別強調治理的製度化問題。他認為(wei) ,國家治理體(ti) 係實質上就是各領域體(ti) 製機製、法律法規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製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為(wei) 黨(dang) 和國家事業(ye) 發展、為(wei) 人民幸福安康、為(wei) 社會(hui) 和諧穩定、為(wei) 國家長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備、更穩定、更管用的製度體(ti) 係。這項工程極為(wei) 宏大,必須是全麵的係統的改革和改進,是各領域改革和改進的聯動和集成,在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上形成總體(ti) 效應、取得總體(ti) 效果。”隻有在製度建設上做足功夫,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ti) 係才會(hui) 日臻完善。
規範化,是指通過發布和實施一係列關(guan) 於(yu) 治理的標準、規則和要求等,以達到治理過程中的統一,獲得治理的最佳秩序和最佳效益。程序化,是指治理工作要按照一定的步驟、流程實施,有著嚴(yan) 格的標準和嚴(yan) 密的、內(nei) 在的合理性安排。
規範化和程序化是製度化的結果表現。製度化是治理發展和成熟的過程,也是整個(ge) 治理體(ti) 係規範化、有序化的過程。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說,治理的製度化必然伴隨治理的規範化、標準化,治理的製度化也必然要求治理的程序化、有序化。
“四治”:法治、德治、共治、自治
法治,即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治理必須依法治國。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和基本方式。自古以來,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法治的狀況如何,關(guan) 係著一個(ge) 國家的發展和強盛。建設法治中國,就是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hui) 一體(ti) 化建設。建設法治中國,必須樹立憲法和法律的權威,進一步深化立法、司法體(ti) 製改革,完善中國特色的法律體(ti) 係,推進立法、司法的科學化和民主化,保證審判機關(guan) 、檢察機關(guan) 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製。要深化行政執法體(ti) 製改革,明確行政執法主體(ti) ,合理分解執法職權,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規範行政執法行為(wei) ,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強化對行政執法的監督。要完善人權司法保障製度,健全國家司法救助製度。還要推進基層治理的法治化,發揮基層黨(dang) 組織在全麵推進依法治國中的戰鬥堡壘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機製。
德治,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治理不但實行依法治國,而且要求以德治國。法治與(yu) 德治,都是國家政治上層建築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規範人們(men) 行為(wei) 、教化人們(men) 思想、維護社會(hui) 秩序的必要手段,它們(men) 相互聯係補充、不可或缺。隻有法治、沒有德治,或隻有德治、沒有法治,都不可能治理好國家。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把法治建設和道德建設緊密結合起來,把他律和自律緊密結合起來,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弘揚德治精神、實施德治方略,以道德滋潤法治,才能強化道德對法治的認同感和信任感,才能強化道德對法治的支撐作用,才能更好地促進法治的發展。
共治,即共同治理,也稱合作治理、協同治理、多元治理。共治是當今時代治理所呈現出的最顯著的特征。共治,要求在公共事務領域中,國家與(yu) 社會(hui) 、政府與(yu) 市場、組織與(yu) 公民個(ge) 人、公共部門與(yu) 私人部門共同參與(yu) ,形成合作、協商的夥(huo) 伴關(guan) 係,通過由上至下、由下至上的雙向或多向的互動過程,既包括政府組織的合作機製,也包括非政府間組織的合作機製,最大限度地增進公共利益。實施共治,是當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治理的重心所在。
自治,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治理既需要共治,也需要自治。國家治理並不是全能的,無限製地將國家權力滲透到社會(hui) 基層領域,違背了社會(hui) 的運行規律,會(hui) 給經濟社會(hui) 發展造成破壞。但是,社會(hui) 也不能缺乏治理,否則就會(hui) 處於(yu) 失序的混亂(luan) 狀態,這就需要采用自治的治理模式,由相關(guan) 的社會(hui) 主體(ti) 擔負起治理的職責。中國從(cong) 20世紀80年代開始,探索農(nong) 村和城市社區群眾(zhong) 自治,現已建立了基層群眾(zhong) 自治製度。實施自治,已成為(wei)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治理的基礎工程。
“七域”:國家治理的領域範圍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國家治理體(ti) 係是在黨(dang) 領導下管理國家的製度體(ti) 係,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hui) 、生態文明和黨(dang) 的建設等各領域體(ti) 製機製、法律法規安排”。他又指出:“國防和軍(jun) 隊改革是全麵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全麵深化改革的重要標誌。”這表明,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治理的範圍涵蓋了七大領域的治理。
一是經濟領域治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jue) 定性作用,以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為(wei) 主線,加快形成企業(ye) 自主經營、公平競爭(zheng) ,消費者自由選擇、自主消費,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的現代市場體(ti) 係,著力清除市場壁壘,提高資源分配效率和公平性。
二是政治領域治理,積極推進政治體(ti) 製改革,推進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政治發展,將協商民主作為(wei) 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you) 勢。達到法治中國的根本目的和要求,實現科學立法、嚴(yan) 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是文化領域治理,堅持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文化發展道路,推動社會(hui) 主義(yi) 文化繁榮興(xing) 盛,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文化強國,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ti) 係和治理的體(ti) 製機製。文化治理的重點還在於(yu) 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體(ti) 係和核心價(jia) 值觀,加快構建充分反映中國特色、民族特點、時代特征的文化價(jia) 值體(ti) 係。
四是社會(hui) 領域治理,把人民利益擺在至高無上的地位,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ti) 人民,實現全體(ti) 人民共同富裕;實行基層群眾(zhong) 自治,社會(hui) 治理應借助社會(hui) 組織來進行,激發社會(hui) 組織活力,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hui) 矛盾體(ti) 製機製,促進城鄉(xiang) 社區治理,使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ye) 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
五是生態文明領域治理,實現人與(yu) 自然和諧共生,努力建設美麗(li) 中國,構建以政府為(wei) 主導、企業(ye) 為(wei) 主體(ti) 、社會(hui) 組織和公眾(zhong) 共同參與(yu) 的環境治理體(ti) 係,必須加大環境治理和環境保護,把生態文明建設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hui) 建設各方麵和全過程,實現綠色發展、循環發展和低碳發展,實現中華民族的永續發展。
六是國防和軍(jun) 隊領域治理,堅持走中國特色強軍(jun) 之路,全麵推進國防和軍(jun) 隊現代化,二○三五年基本實現國防和軍(jun) 隊現代化,到本世紀中葉把人民軍(jun) 隊全麵建成世界一流軍(jun) 隊。
七是黨(dang) 的建設領域治理,堅持和加強黨(dang) 的全麵領導,堅持黨(dang) 要管黨(dang) 、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以加強黨(dang) 的長期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為(wei) 主線,以黨(dang) 的政治建設為(wei) 統領,以堅定理想信念宗旨為(wei) 根基,以調動全黨(dang) 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為(wei) 著力點,全麵推進黨(dang) 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製度建設貫穿其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zheng) ,不斷提高黨(dang) 的建設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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