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體製改革的不二選擇
發稿時間:2019-09-07 22:11:14 來源:北京日報 作者:莫紀宏
深化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是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審時度勢作出的重大決(jue) 策部署,是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和加強黨(dang) 和國家對反腐敗統一領導的需要。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著眼實現“兩(liang) 個(ge) 一百年”奮鬥目標、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的中國夢,從(cong) 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確保黨(dang) 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針對管黨(dang) 治黨(dang) 和治國理政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謀劃、部署、推進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黨(dang) 中央多次召開會(hui) 議研究,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發表一係列重要講話,為(wei) 改革步步深入指明了方向。2018年3月20日,習(xi) 近平主席簽署第三號國家主席令將《監察法》予以公布施行。2018年3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hui) 在北京揭牌,全國各級監察機關(guan) 基本完成組建。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作為(wei) 事關(guan) 全局的重大政治體(ti) 製改革瓜熟蒂落、結出碩果,一個(ge) 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ti) 製初步鑄就。
構建一個(ge) 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ti) 製,是全黨(dang) 、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心願,符合曆史潮流,符合人民利益。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曾引用北宋傑出政治家、文學家和改革家王安石的一句名言——立善法於(yu) 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於(yu) 一國,則一國治。這句話告訴人們(men) ,建立好的製度、製定善法可以實現國家治理有序從(cong) 而興(xing) 旺發達。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曾在《從(cong) 政雜談》一文中也引用過北宋著名監察官、人稱“包青天”的包拯的一句名言——法令既行,紀律自正,則無不治之國,無不化之民。這句話說明的是嚴(yan) 明法律和紀律與(yu) 國家發展和人民幸福的關(guan) 係。2018年現行憲法第五次修改,把“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最本質的特征”寫(xie) 進了憲法,進一步明確了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作為(wei) 我國根本製度的內(nei) 涵,突出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最大的製度優(you) 勢。
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鮮明的政治立場,是黨(dang) 心民心所向。我們(men) 黨(dang) 高度重視反腐敗鬥爭(zheng) ,無論是在革命鬥爭(zheng) 歲月還是和平建設時期,我們(men) 黨(dang) 都始終不懈地堅持開展反腐敗鬥爭(zheng) ,全力以赴確保無產(chan) 階級政黨(dang) 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堅持反腐敗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以雷霆萬(wan) 鈞之勢,堅定不移“打虎”“拍蠅”“獵狐”,不敢腐的目標初步實現,不能腐的籠子越紮越牢,不想腐的堤壩正在構築。但是,黨(dang) 和國家的反腐敗大業(ye) 依然任重道遠。“老虎”或隱或匿,“蒼蠅”低空飛舞,“狡狐”尚在脫途,所有這些都以不同的角度反噬、侵蝕著黨(dang) 和國家的健康肌體(ti) ,影響著社會(hui) 良好風尚的有效形成。
黨(dang) 的十九大對反腐敗鬥爭(zheng) 提出了“鞏固壓倒性態勢、奪取壓倒性勝利”的戰略目標。2018年12月13日,中央政治局在聽取中央紀委工作匯報、研究部署2019年黨(dang) 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時,作出了“反腐敗鬥爭(zheng) 取得壓倒性勝利”的重大判斷。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hui) 進一步提出了“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zheng) 壓倒性勝利”的目標任務。為(wei) 此,應當清醒地認識到,反腐敗鬥爭(zheng) 雖然取得壓倒性勝利,但對形勢的嚴(yan) 峻性和複雜性一點也不能低估。
數據表明,黨(dang) 的十九大以來,仍有人不收斂、不收手,腐敗存量不少,增量仍在發生,必須把“嚴(yan) ”字長期堅持下去,以永遠在路上的堅韌和執著,把反腐敗鬥爭(zheng) 向縱深推進。有鑒於(yu) 此,如果沒有強有力的製度,沒有切合實際的立法,黨(dang) 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所取得的成績很可能被反噬甚至顛覆。縱觀曆史,放眼世界,我們(men) 可以發現,我國曆史上任何強盛時期都非常重視發揮監察製度職能,重視以強有力的國家立法來推進反腐偉(wei) 業(ye) 。進行監察體(ti) 製改革,通過憲法修正案,頒布實施《監察法》,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ti) 製,健全黨(dang) 和國家監督體(ti) 係,正是立足當下,俯仰曆史,借鑒域外的不二選擇。
關(guan) 於(yu) 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姚文勝同誌在《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研究》中想闡明這樣幾個(ge) 基本觀點:一是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的出發點是為(wei) 了人民,二是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是順民心集民智之舉(ju) ,三是監察權合憲適格,四是監察權受到嚴(yan) 格控製。
數十年來,不少先輩、不少學者、不少紀檢監察幹部持續為(wei) 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鼓與(yu) 呼。姚文勝的研究成果,正是其中一簇閃亮的浪花。我們(men) 堅信,在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領導下,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必將在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中,立下不朽功勳,將在人類文明發展曆史上,開辟全新路徑,做出偉(wei) 大貢獻。得知姚文勝同誌關(guan) 於(yu) 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研究成果出版,欣然為(wei)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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