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專項債發行使用力促有效投資
發稿時間:2019-09-06 14:08:06 來源:經濟日報
加快地方政府專(zhuan) 項債(zhai) 券發行使用、提前下達明年專(zhuan) 項債(zhai) 部分新增額度等舉(ju) 措,有利於(yu) 專(zhuan) 項債(zhai) 更快使用見效,促進地方政府優(you) 化安排項目進度,進一步擴大有效投資。專(zhuan) 項債(zhai) 可用作項目資本金範圍進一步擴大,則意味著更多的基建、民生項目可獲得專(zhuan) 項債(zhai) 的支持——
9月4日,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部署精準施策加大力度做好“六穩”工作,確定加快地方政府專(zhuan) 項債(zhai) 券發行使用的措施,明確提前下達明年部分新增額度並擴大使用範圍。
作為(wei) 重要的逆周期調節政策工具,地方政府專(zhuan) 項債(zhai) 券發行使用備受關(guan) 注。專(zhuan) 家認為(wei) ,下一階段,新政策將推動專(zhuan) 項債(zhai) 更好發揮帶動有效投資、支持補短板擴內(nei) 需作用,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發行量占全年額度超九成
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強調,要著眼補短板、惠民生、增後勁,進一步擴大有效投資,今年限額內(nei) 地方政府專(zhuan) 項債(zhai) 券要確保9月底前全部發行完畢,10月底前全部撥付到項目上,督促各地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
今年以來,根據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力提效的要求,各地加快地方政府債(zhai) 券發行使用。財政部最新統計顯示,截至8月底,各地已組織發行地方政府債(zhai) 券39626億(yi) 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債(zhai) 券28950億(yi) 元,占全年新增債(zhai) 券發行額度的94.8%(一般債(zhai) 券占98.4%、專(zhuan) 項債(zhai) 券占93.3%)。“可以說,新增債(zhai) 券發行已漸入尾聲,為(wei) 在9月底完成全年預定發行任務奠定了基礎。”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趙全厚表示。
對於(yu) 今年以來地方債(zhai) 發行使用,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yu) 治理研究院副院長鄭春榮評價(jia) ,“債(zhai) 券管理措施得當,債(zhai) 券發行平穩有序,市場交易日趨活躍,有力支持了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經濟穩增長”。
我國地方政府債(zhai) 券包括一般債(zhai) 券和專(zhuan) 項債(zhai) 券,前者是為(wei) 沒有收益的公益性事業(ye) 舉(ju) 借一般債(zhai) 務,後者是針對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ye) 舉(ju) 借專(zhuan) 項債(zhai) 務。在這兩(liang) 種債(zhai) 券中,專(zhuan) 項債(zhai) 券是“主力”,今年新增地方政府債(zhai) 務限額3.08萬(wan) 億(yi) 元,其中專(zhuan) 項債(zhai) 券2.15萬(wan) 億(yi) 元。
“地方政府專(zhuan) 項債(zhai) 券已成為(wei) 撬動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的重要資金來源,各級財政部門積極探索通過發行專(zhuan) 項債(zhai) 保障重點領域融資需求,項目投資領域不斷拓寬。”鄭春榮說。
在應對經濟增速下行壓力中,積極財政政策一直受到高度重視。7月30日,中央政治局會(hui) 議強調,“財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繼續落實落細減稅降費政策。”8月3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hui) 召開會(hui) 議指出,要加大宏觀經濟政策的逆周期調節力度,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把財政政策與(yu) 貨幣金融政策更好地結合起來。
評級機構中誠信國際認為(wei) ,在穩增長仍舊麵臨(lin) 壓力,逆周期調節力度仍需加強的背景下,在實施積極財政政策以及“穩增長”“穩投資”方麵,地方政府新增專(zhuan) 項債(zhai) 是重要抓手,需繼續支持專(zhuan) 項債(zhai) 發行相關(guan) 工作。
提前下達額度助更快發行
“隨著今年地方政府新增債(zhai) 券發行工作接近尾聲,如何進一步改進債(zhai) 券發行和使用管理也成為(wei) 工作重點。”趙全厚表示。為(wei) 加快發行使用地方政府專(zhuan) 項債(zhai) 券,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確定了三方麵措施,包括提前下達明年部分新增額度並擴大使用範圍、擴大專(zhuan) 項債(zhai) 可用作項目資本金範圍、加強項目管理。
會(hui) 議明確,根據地方重大項目建設需要,按規定提前下達明年專(zhuan) 項債(zhai) 部分新增額度,確保明年初即可使用見效,並擴大使用範圍,重點用於(yu) 鐵路、軌道交通、城市停車場等交通基礎設施,城鄉(xiang) 電網、天然氣管網和儲(chu) 氣設施等能源項目,農(nong) 林水利,城鎮汙水垃圾處理等生態環保項目,職業(ye) 教育和托幼、醫療、養(yang) 老等民生服務,冷鏈物流設施,水電氣熱等市政和產(chan) 業(ye) 園區基礎設施。
“總的來看,今年債(zhai) 務項目安排比去年啟動更早,有利於(yu) 地方政府在穩增長方麵吃下‘定心丸’,妥善安排項目進度。從(cong) 理念來講,還是堅持有保有壓,需要的項目、適合的領域可以放開,適當加大杠杆;不當的行業(ye) 和項目,則堅決(jue) 遏製。”鄭春榮分析。
以往年份,地方政府債(zhai) 券發行需要在每年3月份全國人大確定債(zhai) 務限額後開展,再加上額度下達、預算調整等程序,實際發行時間則更晚。為(wei) 加快地方債(zhai) 發行使用進度,2018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決(jue) 定,授權國務院在2019年以後年度,在當年新增地方政府債(zhai) 務限額的60%以內(nei) ,提前下達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債(zhai) 務限額,授權期限為(wei) 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鄭春榮表示,今年受益於(yu) 債(zhai) 務額度提前下達,地方政府債(zhai) 券提前到1月份開始發行,前4個(ge) 月的債(zhai) 券發行量是去年同期的5倍以上,財政發力托底經濟效果顯著,同時也減輕了下半年的發債(zhai) 壓力。
“今年對提前下達2020年專(zhuan) 項債(zhai) 券部分新增額度的部署,比去年著手更早,便於(yu) 做好專(zhuan) 項債(zhai) 券項目的準備工作,促進明年專(zhuan) 項債(zhai) 券更快速更有效發行使用。”趙全厚說。
中信證券明明債(zhai) 券研究團隊也認為(wei) ,提前下達部分2020年地方債(zhai) 額度用於(yu) 重點項目建設,表明政策相機抉擇,地方政府專(zhuan) 項債(zhai) 作為(wei) 積極財政的重要工具,將發揮其作用托底基建投資和保障重點項目資金。
專(zhuan) 項債(zhai) 作資本金範圍擴大
今年6月份,中辦、國辦印發《關(guan) 於(yu) 做好地方政府專(zhuan) 項債(zhai) 券發行及項目配套融資工作的通知》,對專(zhuan) 項債(zhai) 券政策進行完善,提出專(zhuan) 項債(zhai) 可做重大項目資本金、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基建項目進行融資支持等重要措施。對於(yu) 專(zhuan) 項債(zhai) 券作為(wei) 一定比例的項目資本金的範圍,上述通知規定,主要是國家重點支持的鐵路、國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進國家重大戰略的地方高速公路、供電、供氣項目。
“以往專(zhuan) 項債(zhai) 不能作為(wei) 項目的資本金,很多項目開工要等到資本金到位才能通過發行專(zhuan) 項債(zhai) 為(wei) 項目融資。根據新規,專(zhuan) 項債(zhai) 可用於(yu) 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資本金,通過杠杆效應可撬動更多基建融資。”鄭春榮說,在專(zhuan) 項債(zhai) 新規出台後,從(cong) 實踐上看,專(zhuan) 項債(zhai) 資金作為(wei) 資本金並且配套融資的項目數量較少,對基建投資的撬動效果低於(yu) 預期。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提出擴大專(zhuan) 項債(zhai) 使用範圍,並劃定了一係列重點領域。同時,將專(zhuan) 項債(zhai) 可用作項目資本金範圍明確為(wei) 符合上述重點投向的重大基礎設施領域;以省為(wei) 單位,專(zhuan) 項債(zhai) 資金用於(yu) 項目資本金的規模占該省份專(zhuan) 項債(zhai) 規模的比例可為(wei) 20%左右。
“專(zhuan) 項債(zhai) 券募集資金可作資本金的範圍有所擴大,財政杠杆在部分領域可以適當擴大,不再需要財政預算資金作為(wei) 資本金,可更好吸引社會(hui) 資金,有利於(yu) 項目資金更快到位。”鄭春榮分析。
趙全厚也認為(wei) ,在明確專(zhuan) 項債(zhai) 券項目範圍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專(zhuan) 項債(zhai) 券資金作為(wei) 項目資本金的額度比例,便於(yu) 地方政府實際操作,也有助於(yu) 撬動更大規模的投資。
在著力促進專(zhuan) 項債(zhai) 發行使用的同時,嚴(yan) 管理、防風險也十分重要。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要求,加強項目管理,防止出現“半拉子”工程;按照“資金跟項目走”的要求,專(zhuan) 項債(zhai) 額度向手續完備、前期工作準備充分的項目傾(qing) 斜。
今年一些省份的財政審計報告,反映了部分地區存在一方麵資金緊缺,另一方麵債(zhai) 券資金又閑置的現象。鄭春榮分析,此次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明確的相關(guan) 政策,加大了項目資金募集的針對性,強化了項目管理,有利於(yu) 更好地使用資金,發揮資金效益。
此外,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要求,專(zhuan) 項債(zhai) 資金不得用於(yu) 土地儲(chu) 備和房地產(chan) 相關(guan) 領域、置換債(zhai) 務以及可完全商業(ye) 化運作的產(chan) 業(ye) 項目。“這項規定有助於(yu) 優(you) 化明年專(zhuan) 項債(zhai) 資金使用,增強專(zhuan) 項債(zhai) 對基建的支撐力。”趙全厚說。(記者 曾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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