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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質量立法回應民生訴求

發稿時間:2019-08-29 13:54:12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支振鋒

  法律是社會(hui) 問題的綜合性解決(jue) 方案,衡量善法的一個(ge) 重要標準,就是對國計民生重要問題的關(guan) 注和回應

  增加禁止高空拋物的規定,保護“頭頂上的安全”;在職業(ye) 病防治、社會(hui) 急救等方麵增加相應規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水平;細化個(ge) 人信息和隱私權保護,對人格權的概念予以完善……剛剛閉幕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十二次會(hui) 議,對一批涉及諸多重要民生議題的法律進行修改,彰顯了新時代立法的民生導向,引發公眾(zhong) 廣泛關(guan) 注。

  “立善法於(yu) 天下,則天下治”。立法為(wei) 民,法貴便民。法律是社會(hui) 問題的綜合性解決(jue) 方案,衡量善法的一個(ge) 重要標準,就是對關(guan) 係國計民生重要問題的關(guan) 注和回應。改革開放40多年來,特別是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立法工作堅持人民主體(ti) 地位,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恪守以民為(wei) 本、立法為(wei) 民理念,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在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維護國家安全穩定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hui) 主要矛盾發生變化,立法工作也正在不斷向民生細微處覆蓋。

  今天,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不僅(jin) 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對法治、公平、正義(yi) 、安全等方麵的要求也在日益增長。這就需要以保護產(chan) 權、維護契約、規範市場、公平競爭(zheng) 等為(wei) 導向,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法律製度;更好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hui) 一體(ti) 建設,把權力關(guan) 進製度的籠子裏。本次常委會(hui) 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關(guan) 於(yu) 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chan) 管理法的決(jue) 定,資源稅法,正體(ti) 現了立法對人民期待的積極回應。

  以立法回應人民群眾(zhong) 最關(guan) 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權益,是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立法的鮮明特征和突出優(you) 勢。人民群眾(zhong) 美好生活需要有了新內(nei) 涵,民生立法就有了新任務。在醫療體(ti) 製不斷改革完善的背景下,如何在保證人民用藥安全的前提下確保“救命藥”的供應,如何更好利用互聯網和信息化手段提升醫藥服務,成為(wei) 此次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基本醫療衛生與(yu) 健康促進法草案審議中的熱點。而對於(yu) 近期各地頻頻發生的高空拋物墜物事件,在法律草案審議過程中,也針對調查取證這個(ge) 最大的難點,特別強調公安機關(guan) 等相關(guan) 機關(guan) 應及時調查、認真查清責任人,從(cong) 而讓億(yi) 萬(wan) 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最切身的安全。

  民生立法要以問題為(wei) 導向,還要以高質量為(wei) 方向。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人民群眾(zhong) 對立法的期盼,已經不是有沒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決(jue) 實際問題”“越是強調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質量”。落實這一要求,就要堅持科學規劃、立改廢並舉(ju) ,完善立法工作機製和程序,擴大公眾(zhong) 有序參與(yu) ,充分聽取各方麵意見,使法律準確反映經濟社會(hui) 發展要求,更好協調利益關(guan) 係,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不斷提高立法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才能提高法律的針對性、及時性、係統性,為(wei) 全麵深化改革保駕護航。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wei) 公”。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尊重人民主體(ti) 地位,就是要以人民期待為(wei) 第一動力,以群眾(zhong) 呼聲為(wei) 第一信號,努力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願、體(ti) 現民生需求,真正實現高質量立法,更好守護人民群眾(zhong) 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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