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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省會直轄市靠賣地還債

發稿時間:2013-06-25 00:00:00  

  近期,國家審計署公布的《36個(ge) 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zhai) 務審計結果》顯示:18個(ge) 省會(hui) 和直轄市,有17個(ge) 承諾以土地出讓收入來償(chang) 債(zhai) ,比例高達95%。2012年6000億(yi) 的土地出讓淨收入連支付地方債(zhai) 的年利息都不夠。

  雖然國家審計署在6月10日公布的《36個(ge) 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zhai) 務審計結果》(下稱“《審計結果》”)中談到土地財政時言簡意賅,但與(yu) 2010年審計署對全國地方債(zhai) 的全麵審計對比,最新數據表明了幾個(ge) 現實:2010年底,政府性債(zhai) 務大約有40%要靠土地收益來償(chang) 還,而現在,部分地區這一比例已經超過一半,地方政府債(zhai) 務償(chang) 還高度依賴於(yu) 土地收益;但與(yu) 此同時,土地出讓收入增幅在下降,部分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越來越不能滿足償(chang) 債(zhai) 需求,償(chang) 債(zhai) 壓力正進一步加大。

  市場分析人士指出,盡管土地財政成了地方債(zhai) 的救命稻草,由此也使得高房價(jia) 居高不下、泡沫難破,但土地財政模式正逐漸進入低潮,地方債(zhai) 危機爆發風險日益加劇,而一旦地方不能根本開源節流解決(jue) 債(zhai) 務問題,那麽(me) 債(zhai) 務危機的爆發恐將不再是一句空話了。

  抽樣調查95%省會(hui) 、直轄市靠土地償(chang) 債(zhai)

  《審計結果》雖然不是我國地方債(zhai) 的全貌,但該審計調查抽取樣本為(wei) 15個(ge) 省、3個(ge) 直轄市本級及其所屬的15個(ge) 省會(hui) 城市本級、3個(ge) 市轄區,覆蓋了全國一半以上的省級地區和省會(hui) 城市,采集樣本較廣泛,具有代表性。

  審計署“抽查”發現,部分地方以土地出讓收入為(wei) 償(chang) 債(zhai) 來源的債(zhai) 務餘(yu) 額增長。2012年底,4個(ge) 省本級、17個(ge) 省會(hui) 城市本級承諾以土地出讓收入為(wei) 償(chang) 債(zhai) 來源的債(zhai) 務餘(yu) 額7746.97億(yi) 元,占這些地方政府負有償(chang) 還責任債(zhai) 務餘(yu) 額的54.64%,比2010年增長1183.97億(yi) 元,占比提高3.61個(ge) 百分點。換言之,不少地方都以土地出讓收入來償(chang) 債(zhai) 。

  值得警惕的是,審計報告中的18個(ge) 省會(hui) 和直轄市,有17個(ge) 承諾以土地出讓收入來償(chang) 債(zhai) ,比例高達95%。

  記者采訪發現,今年上半年,在樓市調控重壓之下,地方政府依然掀起了一輪賣地高潮,各地“地王”頻出,據知情人士透露,原因就在於(yu) 部分地方政府償(chang) 債(zhai) 壓力增大,而不得不多賣地。從(cong) 宏觀麵來看,最近幾年,土地出讓收入都占到了全國財政收入的1/4~1/3;而對於(yu) 很多三四線城市而言,其土地出讓收入能占到地方財政的一半。

  過度依賴土地財政使高房價(jia) 更難破

  這就是最近十餘(yu) 年來愈演愈烈的土地財政。有人稱之為(wei) 美酒、有人稱之為(wei) 毒藥,無論如何,土地財政已經如滾雪球般越滾越大,從(cong) 數年前的千億(yi) 元級滾到了如今的3萬(wan) 億(yi) 元級。

  據國土資源部公開數據顯示,2012年全國出讓國有建設用地麵積32.28萬(wan) 公頃,出讓合同價(jia) 款(即土地出讓總收入)2.69萬(wan) 億(yi) 元,同比分別減少3.3%和14.7%。其中,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土地麵積29.30萬(wan) 公頃,占出讓總麵積的90.8%;出讓合同價(jia) 款2.55萬(wan) 億(yi) 元,占出讓合同總價(jia) 款的94.8%。

  上海易居房地產(chan) 研究院研究員嚴(yan) 躍進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地方政府依賴土地財政,一是還債(zhai) 渠道過於(yu) 狹窄,對於(yu) 部分產(chan) 業(ye) 經濟發展不順暢、地方財政收入機製不健全的地方,土地資源成為(wei) 最後的一根救命稻草;二是目前土地收入較易獲得,由於(yu) 地方政府是地方土地的唯一供給者,因此在獲取土地出讓金方麵並非難事;三是目前對於(yu) 地方債(zhai) 的運作仍未成熟,地方政府容易鑽製度的漏洞,從(cong) 而可以實現以土地收入作為(wei) 償(chang) 還擔保的目的。

  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工業(ye) 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曹建海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一大半的債(zhai) 務要靠土地財政來償(chang) 還,充分表明地方政府財政狀況已經被土地財政綁架了,而這顯然給中國經濟帶來了一係列不利影響。最典型的就是當前房價(jia) 泡沫越吹越大,但地方政府並沒有刺破泡沫的決(jue) 心,結果房價(jia) 越調越高。

  近年來,中央屢次出手調控樓市,2008年甚至一度抑製住了房價(jia) 上漲的勢頭,但2008年底,多個(ge) 地方政府迅速出台了一係列救市政策,分析人士指出,就是因為(wei) 土地財政作祟。

  嚴(yan) 躍進指出,過於(yu) 依賴土地財政,無疑會(hui) 帶來一係列危害。第一,土地財政造成了地方政府的惰性和腐敗。在無需大的成本時,過於(yu) 依賴土地收入,而不會(hui) 在其他收入方麵尋求突破。第二,地方政府會(hui) 將自己逼入進退兩(liang) 難的境地。依靠土地財政固然能提高地方政府的收入,但是在目前控製房價(jia) 與(yu) 打壓地王的情況下,“麵粉貴於(yu) 麵包”又會(hui) 增加控製房價(jia) 的難度。第三,土地財政滋生出的風險,最終會(hui) 轉嫁到普通老百姓身上。從(cong) 地方政府到開發商,再到普通百姓,實際上有環環相扣的利益關(guan) 係。這種模式下,最終會(hui) 肥了政府、便宜了開發商,卻苦了百姓。

  土地財政終有盡頭

  盡管如此,受財稅體(ti) 製和償(chang) 還地方債(zhai) 等因素影響,從(cong) 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來看,土地財政依然難以遏製,不少地方政府仍然會(hui) 堅持吃土地飯。記者采訪發現,無論是從(cong) 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還是三四線城市,均可發現地方政府依然不停地儲(chu) 備土地。近年來,河南平墳事件、河北曲周鏟麥地事件等,均有地方政府收儲(chu) 土地的影子。而且,相比於(yu) 過去幾年,當下中國最小的行政單位——鄉(xiang) 鎮一級地方政府,對土地的介入程度也越來越深。

  一位業(ye) 內(nei) 人士甚至指出,至少未來5年,土地財政難以退出。

  但在另一方麵,土地財政對於(yu) 地方債(zhai) 的貢獻能力,卻未必越來越給力。

  《審計結果》顯示,由於(yu) 2012年土地出讓收入增幅下降,地方償(chang) 債(zhai) 壓力加大:2012年底,4個(ge) 省本級、17個(ge) 省會(hui) 城市本級土地出讓收入比2010年減少135.08億(yi) 元,降低2.83%,扣除成本性支出和按國家規定提取的各項收入後的可支配土地出讓收入減少179.56億(yi) 元,降低8.82%。這些地區2012年以土地出讓收入為(wei) 償(chang) 債(zhai) 來源的債(zhai) 務需償(chang) 還本息2315.73億(yi) 元,為(wei) 當年可支配土地出讓收入的1.25倍。

  數據說明,上述地方政府2012年可支配土地出讓收入尚不足以償(chang) 還其對應債(zhai) 務,即“入不敷出”。

  從(cong) 全國層麵來看,如果按照今年4月財政部原部長項懷誠在博鼇亞(ya) 洲論壇上的預測,目前,全國各級政府總債(zhai) 務規模預計超過20萬(wan) 億(yi) 元。結合國家審計署公布的地方債(zhai) 融資渠道,即使按利率較低成本較小的銀行貸款來計算,則全國性的地方債(zhai) 僅(jin) 一年利息支出就高達1.2萬(wan) 億(yi) 元(按一年期貸款利率6%)。

  據財政部最新公布的《2012年全國土地出讓收支情況》數據測算,2012年實際使用土地出讓收益接近6000億(yi) 元。土地出讓淨收入連支付地方債(zhai) 的年利息都不夠。

  “事實上,很多地方並不是單純被地方債(zhai) 壓垮了,僅(jin) 僅(jin) 地方債(zhai) 的利息就壓垮了一些地方政府。”上述業(ye) 內(nei) 人士透露,近年來地方政府逐漸迎來償(chang) 債(zhai) 高峰,在有些一二線城市,按正常節奏推地已經不能滿足償(chang) 還債(zhai) 務需要,而不得不多推出優(you) 質地塊,結果便是地王頻出。但是如果不能從(cong) 根本上開源節流,而賣地模式終有盡頭,屆時地方債(zhai) 將迎來巨大危機。

  嚴(yan) 躍進表示,土地收入將越來越表現出兩(liang) 個(ge) 突出問題:一、收入不夠。在如此龐大的地方債(zhai) 規模下,尤其是舊債(zhai) 償(chang) 還期陸續到達時,當前的土地收入遠遠不能滿足償(chang) 還的胃口。二、土地出讓的收入機製不長效。土地資源畢竟有限,同時城市規劃進程也不允許無節製地開發各類土地,這樣土地收入終有枯竭的時候。

  屆時,一些城市將有可能爆發債(zhai) 務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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