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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

發稿時間:2019-08-26 15:11:21   來源:光明日報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必須牢牢把握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這一法治價(jia) 值追求,努力讓人民群眾(zhong) 在每一項法律製度、每一個(ge) 執法決(jue) 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yi) 。”法治不僅(jin) 要求完備的法律體(ti) 係、完善的執法機製、普遍的法律遵守,更要求公平正義(yi) 得到維護和實現。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推進全麵依法治國,強調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促進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是政法工作的核心價(jia) 值追求,政法戰線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義(yi) 之劍,以實際行動維護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讓人民群眾(zhong) 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yi) 就在身邊。實現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緊密聯係我國法治建設實際,統籌整合各方麵資源和力量,突出政法戰線的關(guan) 鍵作用,多措並舉(ju) ,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樹立法治信仰。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全麵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中央全麵依法治國委員會(hui) 第二次會(hui) 議上強調,改革開放40年的經驗告訴我們(men) ,做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離不開法治,改革開放越深入越要強調法治。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nei) 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必須弘揚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精神,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hui) 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hui) 氛圍,使全體(ti) 人民都成為(wei) 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廣大政法幹警必須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融入工作和生活,心中高懸法律的明鏡,手中緊握法律的戒尺,切實做到守法律、重程序、講規矩。黨(dang) 員領導幹部要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以實際行動帶動全社會(hui) 弘揚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精神,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文化,不斷增強人民群眾(zhong) 對法律的內(nei) 心擁護和真誠信仰。

  推進司法公正。公正是司法的靈魂和生命,司法公正對社會(hui) 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hui) 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個(ge) 錯案的負麵影響足以摧毀九十九個(ge) 公正裁判積累起來的良好形象。推進司法公正,要求各級黨(dang) 組織和領導幹部要支持政法單位開展工作,支持司法機關(guan) 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要求司法機關(guan) 深化司法體(ti) 製改革,按照權責統一、權力製約、公開公正、尊重程序的要求,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製、完善人權司法保障製度;要求司法人員牢固樹立公平正義(yi) 理念,尊重憲法法律權威,堅持以事實為(wei) 根據、以法律為(wei) 準繩,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製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製;要求保障人民群眾(zhong) 參與(yu) 司法,完善人民陪審員製度,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製,以公開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潔。

  維護人民權益。公平正義(yi) 是我們(men) 黨(dang) 追求的非常崇高的價(jia) 值,全心全意為(wei) 人民服務的宗旨決(jue) 定了我們(men) 必須追求公平正義(yi) ,保護人民權益、伸張正義(yi) ,人權保障是我國憲法明確規定的基本原則,貫穿法治建設始終。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伴隨我國綜合國力不斷增強,維護和促進人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盡管如此,我國的人權保障還有許多有待完善的地方。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加強人權的法治保障,絕不允許對群眾(zhong) 的報警求助置之不理,決(jue) 不允許讓普通群眾(zhong) 打不起官司,決(jue) 不允許濫用權力侵犯群眾(zhong) 合法權益,決(jue) 不允許執法犯法造成冤假錯案。為(wei) 此,要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ti) 係,推進覆蓋城鄉(xiang) 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ti) 係建設,完善法律援助製度,健全司法救助體(ti) 係;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製,建立健全社會(hui) 矛盾預警機製、利益表達機製、協商溝通機製、救濟救助機製,暢通群眾(zhong) 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法律渠道;完善立體(ti) 化社會(hui) 治安防控體(ti) 係,保障人民生命財產(chan) 安全。

  強化法治反腐。改革開放以來,我們(men) 黨(dang) 大力推進法治反腐,全方位紮牢製度的籠子,為(wei) 加強人權法治化保障提供有力支撐。1978年,各級檢察機關(guan) 設立反貪汙賄賂和法紀檢察內(nei) 設機構,嚴(yan) 厲打擊各類貪汙賄賂瀆職犯罪;1995年和2005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分別成立反貪汙賄賂總局和反瀆職侵權局;2007年,設立國家預防腐敗局;2018年,通過憲法修正案並製定監察法,組建國家監察委員會(hui) ,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法治反腐永遠在路上。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要繼續全麵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ti) 係建設,加強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健全權力運行製約和監督體(ti) 係,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加強反腐倡廉黨(dang) 內(nei) 法規製度建設,深化腐敗問題多發領域和環節的改革,確保國家機關(guan) 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加強法治反腐能夠確保人民群眾(zhong) 在國家政治生活、經濟生活和社會(hui) 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確保黨(dang) 的群眾(zhong) 路線的貫徹落實。加強法治反腐,要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建設一支信念堅定、執法為(wei) 民、敢於(yu) 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政法隊伍,不斷築牢忠於(yu) 黨(dang) 、忠於(yu) 人民、忠於(yu) 法律的思想基礎,不斷提高政法隊伍的整體(ti) 素質,為(wei) 實現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奠定人才基礎。(作者:張慧,係湖南省廉政建設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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