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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立法明顯滯後如何避免成“軟法”引關注

發稿時間:2019-08-20 14:39:33   來源:法製日報  

  家庭教育已不再是“家務事”,重視家庭教育已成社會(hui) 共識。

  據全國婦聯調查數據顯示,90%的被調查者認為(wei) ,家庭教育對個(ge) 體(ti) 成長起著重要的作用,74%的人認為(wei) 有必要或非常有必要通過法律來規範家庭教育服務和管理工作,78%的人認為(wei) 政府應在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中發揮重要作用,64%的人認為(wei) 政府應對家庭教育工作進行監管。騰訊網開展的民意調查顯示,90.58%的網民認為(wei) 我國缺乏親(qin) 職教育。

  應當看到,我國有關(guan) 家庭教育的法律政策不斷製定和完善,為(wei) 家庭教育在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中發揮獨特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目前我國家庭教育的立法狀況與(yu) 其在現代國民教育和終身教育體(ti) 係中的重要地位不相適應,家庭教育的法製建設明顯滯後。

  “必須要盡早實現家庭教育法治化。”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委員、湖北省人大常委會(hui) 副主任周洪宇近日接受《法製日報》記者采訪時指出,應當從(cong) 全國人大和地方人大兩(liang) 個(ge) 層麵推進和實施家庭教育立法,同時政府及部門出台和實施有關(guan) 行政法規與(yu) 規章,並加強家庭教育執法力度、監督力度。

  呼喚國家專(zhuan) 門立法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我國缺乏係統、專(zhuan) 門的家庭教育法,有關(guan) 家庭教育的法律條款散見於(yu) 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民法總則、婚姻法等多部法律中。比如,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二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xi) 家庭教育知識,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撫養(yang) 教育未成年人。有關(guan) 國家機關(guan) 和社會(hui) 組織應當為(wei)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導。”除此之外,還有一些關(guan) 於(yu) 家庭教育的部門規範性文件。

  但是這些法律法規雖有提及家庭教育,仍缺乏係統性,存在主體(ti) 不明確、效力等級低、保障力度弱、執行難度大等問題。對於(yu) 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如何對兒(er) 童正確開展家庭教育、政府相關(guan) 部門和社會(hui) 組織如何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支持,也缺乏進一步規範。

  “解決(jue) 這些突出問題,迫切需要國家盡快出台專(zhuan) 門立法進行規範和引導,強化細化監護人家庭教育主體(ti) 責任,明確各相關(guan) 部門職責,推進構建家庭教育社會(hui) 支持係統,為(wei) 家長履職提供必要的指導、支持和服務,從(cong) 源頭保障家庭教育的質量和水平,實現家庭教育工作有法可依。”周洪宇說。

  地方立法先行先試

  “家庭教育還要立法?管教孩子還要依法進行?”“立法能解決(jue) 目前家庭教育中越發嚴(yan) 重的焦慮感?”“不好好管教孩子,還要負法律責任?”對於(yu) 家庭教育法,許多家長有不少的疑問。

  據了解,到目前為(wei) 止,世界各國還沒有出現專(zhuan) 門的家庭教育法,美國、德國等通過製定相關(guan) 法律或成立“家庭問題委員會(hui) ”等形式,建立了完備的家庭教育體(ti) 係。如果父母被指控對孩子“嚴(yan) 重忽視”,則等同於(yu) 虐待罪將受嚴(yan) 懲。

  就我國而言,由於(yu) 人口眾(zhong) 多,各地發展不均衡,製定家庭教育法對確立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提升家長素質、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優(you) 化未成年人成長的家庭環境、保障未成年人全麵健康發展,顯得尤為(wei) 重要。

  記者了解到,一些地區已經先行先試出台了家庭教育方麵的地方性法規。2016年5月,重慶市在全國率先通過《重慶市家庭教育促進條例》。貴州、山西、江西、江蘇也隨後陸續出台家庭教育促進條例,河北、福建、安徽等地將家庭教育立法列入當地人大立法規劃,這些地方立法為(wei) 全國立法提供了實踐基礎。

  但從(cong) 實踐來看,這些地方條例還存在不少問題,比如,家庭教育定義(yi) 簡單套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的監護概念,不盡科學準確。再比如,政府職責較為(wei) 模糊,權責不清、事權不專(zhuan) ,有關(guan) 部門或者人民團體(ti) 的家庭教育指導責任難以落地,規定的社會(hui) 參與(yu) 家庭教育指導責任較為(wei) 模糊,缺乏針對性、指向性。

  對此,正在進行中的有關(guan) 家庭教育地方立法注意到了這些問題,在借鑒各地有效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積極探索,突出地方家庭教育工作實際,避免了淪為(wei) 所謂“軟法”的尷尬境地,或者為(wei) 了立法而立法的正當性詬病。

  如提請二審的《浙江家庭教育促進條例(草案修改稿)》就刪除了與(yu) 上位法重複條文、文件式條文、空洞宣示性條文、無可操作性條文,把政府職責規定得更為(wei) 具體(ti) ,將關(guan) 於(yu) 家庭教育的指導讀本、工作規範、專(zhuan) 項規劃、評估檢查、財政預算、政府購買(mai) 服務、公共服務體(ti) 係、政務服務網、專(zhuan) 業(ye) 工作隊伍、專(zhuan) 項職業(ye) 能力培訓均明確了具體(ti) 的牽頭責任部門或者人民團體(ti) ,並明確師範類高等院校將家庭教育相關(guan) 課程列為(wei) 師範專(zhuan) 業(ye) 必修科目。

  提升家庭教育地位

  “目前的家庭教育中,很多家長‘重知輕德’,忽視對孩子良好個(ge) 性品質和行為(wei) 習(xi) 慣的培養(yang) ;不少家長缺乏教育子女的經驗,特別是在引導孩子的心理健康上沒有良好的辦法;還有留守兒(er) 童、流浪兒(er) 童、單親(qin) 兒(er) 童、重組家庭兒(er) 童、農(nong) 村貧困兒(er) 童等家庭教育的嚴(yan) 重缺失。”周洪宇建議,通過立法構建各方參與(yu) 的立體(ti) 化教育體(ti) 係。

  據悉,為(wei) 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國兒(er) 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提出的家庭教育立法目標任務,從(cong) 國家立法層麵規範和發展家庭教育,2011年起,全國婦聯與(yu) 教育部共同啟動了家庭教育立法調研工作,開展了大量的文獻研究、實地調研、專(zhuan) 題研討,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法(草案)》。家庭教育法也列入了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五年立法規劃的第三類立法項目。

  為(wei) 了進一步推進家庭教育立法,今年的全國人大會(hui) 議上,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婦聯黨(dang) 組成員鄧麗(li) 聯名代表共同提交《關(guan) 於(yu) 加快家庭教育立法的議案》,建議通過加快立法提升家庭教育地位、明確家庭教育核心內(nei) 容、擴大公共服務供給、規範家庭教育行為(wei) ,從(cong) 製度層麵推進解決(jue) 家庭教育麵臨(lin) 的突出問題,促進家庭教育工作持續發展,為(wei) 培養(yang) 能夠擔當民族複興(xing) 大任的時代新人提供法治保障。

  議案指出,加快家庭教育立法,是推進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法律體(ti) 係的必然要求。應將家庭教育法與(yu) 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接續推進、配套銜接,構建完備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律製度。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全國人大社會(hui) 建設委員會(hui) 將重點推進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預計將於(yu) 10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會(hui) 議進行初次審議。據悉,全國人大社會(hui) 建設委員會(hui) 開展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修法調研中,各地建議強化家庭教育的呼聲很高,相關(guan) 部門也持續開展了家庭教育立法調研論證,立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日益清晰。

  對此,有業(ye) 內(nei) 人士認為(wei) ,目前國家加快家庭教育立法的時機和條件已經基本具備,建議全國人大進一步深入調研,加快進程,與(yu) 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接續推進,早日出台家庭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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