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型企業的治理模式
發稿時間:2019-08-20 14:36:07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王培暖
隨著互聯網的應用和普及,平台經濟作為(wei) 一種創新型的商業(ye) 模式正在迅猛崛起,日益改變著傳(chuan) 統的產(chan) 業(ye) 鏈和價(jia) 值鏈,成為(wei) 產(chan) 業(ye) 轉型升級的新龍頭和推動服務經濟發展的新引擎。平台企業(ye) 通過滿足來自雙邊或多邊不同市場的需求,促進雙邊或多邊用戶的交互作用和交易,進而形成獨特的商業(ye) 生態係統。哈佛大學馬可·伊恩斯蒂教授認為(wei) :“大平台在競爭(zheng) 中的優(you) 勢日益凸現,不善於(yu) 經營‘平台’的企業(ye) 、組織甚至個(ge) 人,必將遭遇嚴(yan) 峻的發展困境。”
根據組成平台各要素之間的約束關(guan) 係,可將平台分為(wei) 正式關(guan) 係和非正式關(guan) 係。正式關(guan) 係平台也叫正式約束平台,是受具體(ti) 規範約束並受特定機構監督和強製執行的集合,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非正式關(guan) 係平台是企業(ye) 在長期社會(hui) 活動中受技術進步、商業(ye) 模式變化的影響,自發形成的一種協作平台。
平台治理的核心是實現要素整合與(yu) 資源協調
平台的發展促進了多方融合,使生產(chan) 者、服務者、消費者融合或者一體(ti) 化,消費者也有機會(hui) 成為(wei) 生產(chan) 者和服務者,呈現出生產(chan) 和服務的多元化、互動化趨勢。例如,電腦生產(chan) 企業(ye) 可以征集用戶的意見及建議,實時設計出受歡迎的新產(chan) 品;也可以通過培養(yang) 大批懂技術的維修人員(這些人也許正是企業(ye) 的合作夥(huo) 伴),來解決(jue) 客戶遇到的問題。這種開放性、及時性給消費者帶來了滿意和便利,但競爭(zheng) 卻更加激烈,平台型組織之間的關(guan) 係變得越來越複雜。
平台的運行效果很大程度上受到平台治理的影響。平台治理與(yu) 公司治理不同,公司治理從(cong) 廣義(yi) 角度理解是企業(ye) 的權力安排,從(cong) 狹義(yi) 角度理解是對職業(ye) 經理人授權並對其履行職務的監督和控製。平台的治理機製受到其性質的影響,如果是正式關(guan) 係的平台,其治理模式接近於(yu) 傳(chuan) 統的組織治理;如果是非正式關(guan) 係平台,其治理模式則複雜多變。
平台治理需要確保資源和要素的整合以及成員利益的滿足,與(yu) 平台的運行機理密切相關(guan) 。目前的平台主要有兩(liang) 種構建路徑:一種是通過整合產(chan) 業(ye) 鏈上下遊企業(ye) 形成新的服務平台,使各方主體(ti) 在平台內(nei) 實現全麵穩定的合作;另一種是平台的建設者提供主體(ti) 資源,吸附一批參與(yu) 者共同搭建新的平台,建設者通過製度安排引導各利益相關(guan) 者共同合作。無論何種路徑構建的平台,其運行機理基本一致,即平台建設者通過整合或吸附多個(ge) 主體(ti) 參與(yu) 搭建起平台,促進相關(guan) 組織在平台上實現要素、知識的共享。由此可以看出,平台治理必須解決(jue) 要素整合與(yu) 資源協調的問題,以有效促進參與(yu) 者之間的信息、知識、資源共享。
第一,實現要素整合。平台由眾(zhong) 多要素組成,平台對要素的整合能力體(ti) 現在對多個(ge) 不同類型組織的吸引上,即通過平台的組織和協調,多個(ge) 彼此相關(guan) 又擁有獨立經濟利益的合作夥(huo) 伴整合為(wei) 一個(ge) 係統,取得協同效果,獲得整體(ti) 大於(yu) 局部之和的結果。平台的要素整合能力強,意味著平台能為(wei) 加入的成員企業(ye) 起到強化某方麵能力的作用,或者說,一個(ge) 企業(ye) 的生產(chan) 能力通過加入平台之後,會(hui) 被另一個(ge) 企業(ye) 所強化。
第二,實現資源協調。平台的範圍越大,涉及的資源就越多,平台業(ye) 務活動的發展方向就越複雜。由於(yu) 平台內(nei) 擁有不同資源和企業(ye) 文化的成員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資源擁有方和需求方難以實現有效對接,企業(ye) 個(ge) 體(ti) 在資源協調方麵存在巨大交易成本。平台以其信息優(you) 勢、資源優(you) 勢、信用優(you) 勢以及穩定運行、控製風險等方麵的特點,通過係統化、模塊化、數據化的動態調節機製,可以在資源協調方麵大幅降低平台內(nei) 企業(ye) 資源匹配成本,提高資源對接效率,增加企業(ye) 拓展業(ye) 務範圍、提升產(chan) 品服務的機會(hui) 和能力。隨著平台提供的產(chan) 品或服務愈來愈多樣化,涉及的利益群體(ti) 越來越多,平台企業(ye) 會(hui) 麵臨(lin) 越來越多的協調需求。
平台型企業(ye) 治理的主要模式
平台型企業(ye) 治理的主要模式可以歸納為(wei) 單方治理、多方治理兩(liang) 種。
單方治理模式的平台主要指有正式契約關(guan) 係的平台,既平台建設者負責平台的運作與(yu) 管理。在這種模式下,平台建設者既是平台的維護者、管理者,也是平台的獲利者。美國蘋果公司是一個(ge) 典型的正式契約關(guan) 係的平台,蘋果公司將製造環節的70%分包出去,公司本身則集中精力研發核心軟件和操作係統,其豐(feng) 厚利潤的背後正是由於(yu) 建立了巨大的平台並將千千萬(wan) 萬(wan) 的用戶連接在這個(ge) 平台上。這種具有正式契約關(guan) 係的平台治理接近於(yu) 公司治理,主要由平台建設者進行管理,其他參與(yu) 者隻需配合建設者即可。平台建設者負責主要的管理工作,平台的效率和效益主要依賴建設者的戰略設計和管理能力。單方治理模式下平台的開放程度低於(yu) 多方治理模式,平台建設者需要與(yu) 平台參與(yu) 者確定契約關(guan) 係,無契約關(guan) 係的企業(ye) 無法進入到此平台,為(wei) 此平台方可能將競爭(zheng) 者甚至潛在合作者屏蔽在平台之外。同時,由於(yu) 合作對象確定,平台界限較為(wei) 清晰,平台各方參與(yu) 者主要與(yu) 平台建設者之間進行交易,合作程度較高。總體(ti) 來看,單方治理模式較為(wei) 簡單,主要依靠平台的建設者通過契約關(guan) 係實現治理,參與(yu) 者起到協助作用。
多方治理模式是指平台治理不僅(jin) 依靠單一成員,而且是多個(ge) 成員共同進行平台的運行和管理工作。虛擬平台的治理模式就屬於(yu) 典型的多方治理模式,在這種模式下,平台內(nei) 任何組織都沒有對平台的完全控製權。在多方治理模式下,平台的組織和協調工作不由平台內(nei) 組織實施,一般集中在平台成員之外的第三方非營利機構。第三方對平台治理具有引領作用,其治理由所有利益相關(guan) 者共同參與(yu) 。在多方治理模式下,平台由各方共同發起建立,各方共同治理,平台的開放程度高於(yu) 單方治理模式;其屏蔽性不及單方治理模式下的平台高,但其吸附力更強,可以吸附更優(you) 質的要素和資源;由於(yu) 合作對象不確定,平台的界限並不清晰,治理難度較大。
(作者:王培暖,係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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