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執法權威 維護社會秩序
發稿時間:2019-08-16 14:23:16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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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會(hui) 需要製度支撐。麵對暴力犯罪,警方依法平暴、恢複秩序是文明社會(hui) 的基本要求。在這個(ge) 問題上,不應也不能搞雙重標準。
縱觀世界各國,警察隊伍作為(wei) 法治社會(hui) 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著打擊犯罪、維護社會(hui) 治安的職責。維護警察的執法權威,是法治社會(hui) 的基本原則。警察的執法權威不容侵犯是常識,也是一條不容逾越的底線。
美國近20個(ge) 州都在加強對遊行示威活動的管理和立法
“我們(men) 必須高度重視執法權威”
駐美國記者 鄭 琪
“當抗議者阻塞道路、妨礙交通或襲擊警察時,他們(men) 將被逮捕。對於(yu) 襲警行為(wei) ,任何警察都應果斷出手。”
8月10日,紐約警方逮捕了約100名涉嫌妨礙交通的遊行示威者。據報道,事發當天,一些遊行參與(yu) 人員以抗議政府移民政策為(wei) 由,手拉手出現在曼哈頓西區高速公路,導致相關(guan) 路段暫時關(guan) 閉。紐約警方迅速實施了逮捕。曾在紐約市警察局工作23年的艾爾弗萊德·泰特斯博士對記者表示,美國憲法保護公民相關(guan) 權利,但前提是相關(guan) 行動不得損害公共安全且和平進行。在這一案例中,抗議者事先收到了警方的警告,但仍然拒絕配合。他們(men) 的活動阻塞了西區高速公路交通,違反了相關(guan) 法律法規。因此警方果斷采取了行動。這一逮捕行動完全屬於(yu) 執法部門的正常操作。
美國對遊行示威活動的管理存在一些共同的原則和做法。例如,如果大規模人群計劃在主要公共道路上遊行,需提前申請許可證。遊行活動不能損害公共安全,不能抗拒執法行動,危及執法人員安全的行為(wei) 則更不被允許。如果有示威者挑戰這些原則和底線,執法部門會(hui) 毫不手軟。此前,無論是對紐約“占領華爾街”運動清場,還是對密蘇裏州弗格森騷亂(luan) 的處理,都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泰特斯曾任紐約市警察局危機處理專(zhuan) 家。他說,在處理大規模示威活動時,警察和公眾(zhong) 的安全以及對執法權威的尊重都是至關(guan) 重要的。“我們(men) 必須高度重視執法權威,高度重視公眾(zhong) 是否尊重執法。”因為(wei) 對執法權威的輕視將導致更加肆意的違法行為(wei) 。以最近紐約的潑水襲警事件為(wei) 例,泰特斯強調:“當抗議者阻塞道路、妨礙交通或襲擊警察時,他們(men) 將被逮捕。對於(yu) 襲警行為(wei) ,任何警察都應果斷出手。警察如果習(xi) 慣於(yu) 質疑自己的直覺、質疑所接受過的專(zhuan) 業(ye) 培訓,這可能使自己的生命處於(yu) 危險之中——許多危險的事件都需要在一瞬間作出決(jue) 定。當這一瞬間包含了不必要的懷疑時,各方的生命都處於(yu) 危險之中。”
據美國媒體(ti) 報道,近年來,佐治亞(ya) 州、北達科他州、南達科他州、威斯康辛州等近20個(ge) 州都在加強對遊行示威活動的管理和立法。密歇根大學社會(hui) 學家邁克爾·希尼指出,這些立法努力旨在根據現實的變化,幫助執法部門解決(jue) 新出現的問題。他還指出,美國警方普遍接受過如何處理騷亂(luan) 的培訓。
(人民日報華盛頓電)
法國不會(hui) 以軟弱的方式維護社會(hui) 治安
“警方對暴力行為(wei) 零容忍”
駐法國記者 劉玲玲
“麵對暴力行為(wei) ,堅決(jue) 執法是維護社會(hui) 安全和正常秩序的必要手段。”
今年7月14日,一段示威者與(yu) 警察對峙的視頻在社交媒體(ti) 上引發廣泛討論。一群示威者無視巴黎當局禁令,強行闖入香榭麗(li) 舍大街非法集會(hui) 。視頻顯示,一群蒙麵示威者用路障、垃圾箱等雜物堵住道路,並向警察投擲物品,還有人點燃了垃圾箱。一名男子將一名警察從(cong) 身後踢倒並對其拳打腳踢,警察即用警棍予以還擊。
示威者的暴力行為(wei) 受到各界譴責。法國內(nei) 政部國務秘書(shu) 洛朗·努涅斯表示:“維護治安的警察不僅(jin) 麵對示威中可能發生的意外,他們(men) 還麵對著城市暴力。”法國警察聯合會(hui) 表示:“警察在維護國家秩序、城市安全,不應該成為(wei) 被攻擊的目標。”一位名叫桑德裏納·肯姆的網友在社交媒體(ti) 上聲討暴力行為(wei) :“試問,一個(ge) 不尊重警察的人會(hui) 尊重國家的權威嗎?”當天,警察以非法集會(hui) 、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名共逮捕152名示威者。
法國法律保護民眾(zhong) 和平集會(hui) 的權利,但《內(nei) 部安全法》同時規定,任何遊行示威活動都不能危害公共秩序和安全,否則將予以禁止。刑法規定,示威期間若出現暴力行為(wei) ,警察可以當場逮捕暴力分子,並按刑法有關(guan) 條例進行處理。法國巴黎政治學院科學研究部主任阿裏埃爾·克洛諾莫表示:“遊行集會(hui) 不能為(wei) 所欲為(wei) ,付諸暴力尤其不能接受。”
法國裏昂律師工會(hui) 律師蒂博·克勞斯介紹說,近年來,內(nei) 政部通過完善法律來保證警察在麵對暴力時的權威和人身安全。2016年10月,法國埃索納省發生一起嚴(yan) 重襲警事件,一些年輕人用燃燒彈襲擊警車,造成4名警察重傷(shang) 。這起暴力事件引發全國憤怒。法國開始修改相關(guan) 法律。根據修訂過的《內(nei) 部安全法》,在危急時刻,當警察嚐試了其他方法無效並且大聲警告仍無效後,可以對涉嫌違法人員使用武器。這一法案同時進一步加強了對“侮辱治安人員罪”的刑罰。用言語或者動作侮辱治安人員,情節嚴(yan) 重者可能麵臨(lin) 1—7年的監禁以及罰款。
“麵對暴力行為(wei) ,堅決(jue) 執法是維護社會(hui) 安全和正常秩序的必要手段。”克洛諾莫指出,在持續數月的“黃馬甲”示威遊行活動中,一些示威者駕駛叉車衝(chong) 撞政府辦公樓大門、攻擊安保人員甚至襲擊議員住所,“示威者”變成了“作惡者”,一係列暴力活動給法國經濟、社會(hui) 帶來極大惡劣影響。法國總統馬克龍不止一次譴責暴力行為(wei) 。內(nei) 政部長卡斯塔內(nei) 多次強調:“法國警方不會(hui) 以軟弱的方式維護社會(hui) 治安。溫和手法並不能解決(jue) 問題,法國警方對暴力行為(wei) 零容忍。”
據了解,麵對暴力示威活動,法國警方使用催淚彈、高壓水槍等方式來應對。警方還配備了閃光球作為(wei) 防衛手段。在驅散可能擾亂(luan) 公眾(zhong) 秩序的暴力分子時,發出兩(liang) 次警告無效後,警方可發射閃光球。
法國政府還於(yu) 今年3月通過了《反暴力示威法》。該法規定,若政府有充分理由認為(wei) 示威活動嚴(yan) 重威脅公共安全時,可以發出禁令。此外,法律允許警察搜查示威活動附近人員車輛以排除違禁物品、暴力工具等。在遊行示威中“故意全部或部分遮擋麵部、企圖在破壞公共秩序後不被認出”的行為(wei) ,將麵臨(lin) 最高1年監禁和1.5萬(wan) 歐元(1歐元約合7.88元人民幣)罰款。
《反暴力示威法》被卡斯塔內(nei) 評價(jia) 為(wei) “一項保護法國人民免於(yu) 暴力與(yu) 不安的法律”。法國憲法委員會(hui) 認為(wei) 該法律賦予治安當局及時禁止任何威脅公共秩序和安全行為(wei) 的權力,有助於(yu) 其維持現場治安,減少暴力事件。法國不少媒體(ti) 也認為(wei) ,該法律給警察更大執法權力,對暴力示威活動將起到遏製作用。
(人民日報巴黎電)
英國不能允許動亂(luan) 出現
“法律必須得到執行”
駐英國記者 強 薇
“如果要保護守法的大多數人,隻有一種做法:必須以嚴(yan) 厲的方式教育暴徒尊重國家法律。”
2018年以來,有一個(ge) 環保組織在英國各地掀起了幾十場遊行,要求政府對環境保護作出承諾。參與(yu) 者屢屢違法亂(luan) 紀,被逮捕的人數不斷增多。今年4月,遊行示威活動再次在倫(lun) 敦市中心舉(ju) 行。超過55條公交線路被迫改道,約50萬(wan) 人的出行受到影響。時任內(nei) 政大臣賈維德呼籲動用全部執法力量對付“占領”城市街道的抗議者。警方在一周內(nei) 便拘捕了近千名示威者。7月中旬,該組織又在5個(ge) 城市掀起了新一輪行動。在布裏斯托,約有30名示威者在一家購物中心前的主幹道路口處集會(hui) 示威,嚴(yan) 重堵塞了道路,16名示威者被警方逮捕。埃文和薩默塞特郡的馬克·拉納克斯警長表示,示威者堵塞交通的行為(wei) “越界了,這種情形讓我們(men) 無法接受”。
在英國,遊行活動都必須事前報備,內(nei) 容包括路線、集結和解散時間、組織者姓名地址等。沒有經過批準或沒有按照報備內(nei) 容開展的遊行,均為(wei) 非法。遊行示威出現暴力行為(wei) 會(hui) 被警方製止和懲處。同時,警方可以更改遊行地點、持續時間、限製遊行人數,如發生堵塞交通或影響公共出行等情況警方可以終止遊行。為(wei) 打擊犯罪,英國政府強調警方執法的重要性。今年3月,賈維德就宣布為(wei) 警察賦予更大的權力,可以在不具備充分懷疑理由的前提下盤問和搜查路人,以打擊犯罪活動。
據長期工作在倫(lun) 敦一線的迪警官介紹,英國警察采取行動主要依據《1967年刑法》等法律法規。迪警官表示,警察有權攔停一名路人並對其進行盤問和搜查,在認為(wei) 必要時可以給他戴上手銬,甚至使用警棍和辣椒水,讓對方暫時喪(sang) 失反抗能力。如果認定某人有暴力行為(wei) 或暴力傾(qing) 向,可以將其關(guan) 押12小時,並視情形可延長至24小時。遇到大規模的暴亂(luan) 行為(wei) ,會(hui) 出動配有盾牌等防護裝備的防暴警察予以果斷處理。
根據英國警方的規定,警察可以將語言上和行為(wei) 上的越格行為(wei) 認定為(wei) “侵害”,在行為(wei) 上,又細分為(wei) 肢體(ti) 接觸、身體(ti) 傷(shang) 害和致命性傷(shang) 害等不同等級。如果傷(shang) 害的對象為(wei) 警察,那麽(me) 便可認定為(wei) “襲警”,警察有權將襲警者直接逮捕。
2011年8月,倫(lun) 敦發生英國數十年來最嚴(yan) 重的騷亂(luan) 。英國警方最終出動了裝甲車和1.6萬(wan) 名警力,逮捕了約3000人,其中至少1774人被起訴,罪名包括搶劫、襲警、縱火等,317人被判刑。騷亂(luan) 發生期間,英國輿論一致要求警方嚴(yan) 格執法、止暴製亂(luan) 。《每日電訊報》發表社論稱:“如果要保護守法的大多數人,隻有一種做法:必須以嚴(yan) 厲的方式教育暴徒尊重國家法律。”《衛報》呼籲公眾(zhong) 支持警察:“攻擊、破壞、犯罪和散布恐懼的行為(wei) 必須停止。法律不僅(jin) 要用來防止違法行為(wei) ,法律必須得到執行。”時任英國內(nei) 政大臣特雷莎·梅在英國下議院的演講更是斬釘截鐵:“在英國,如果我們(men) 自稱是一個(ge) 文明社會(hui) ,就不能允許動亂(luan) 出現。”“任何人,不管他的動機和背景如何,都有選擇對和錯的權利。如果他做出錯誤選擇,選擇了犯罪,那就必須指認出來、予以逮捕並懲罰。”
(人民日報倫(lun) 敦電)
德國用法律賦予警察更多權力
“對違法行為(wei) 必將追究到底”
駐德國記者 馮(feng) 雪珺
“新《警察工作法》賦予警察更大權力,符合憲法和安全法,是應對當今危險與(yu) 挑戰、保障人們(men) 生活的正確答案。”
在2018年6月以前,根據德國西南部巴伐利亞(ya) 州《警察工作法》,警察無權立即采取行動,控製潛在的犯罪嫌疑人,即使危險隨時會(hui) 在下一秒發生。德國警察隻有在遇到“具體(ti) 危險”時,才可以采取行動、直接介入。
隨著2018年5月歐盟“最嚴(yan) ”數據保護新規——《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的正式生效,德國聯邦法院通過裁決(jue) ,要求德國各聯邦州根據該條例調整警察工作法案,以應對數字化時代的網絡犯罪。同年6月,巴伐利亞(ya) 州率先通過新《警察工作法》,對警察何時可以采取行動措施、擁有哪些權力等進行了重新定義(yi) 和大幅延伸。
新《警察工作法》中,危險的定義(yi) 被擴大為(wei) 潛在性、推測性的危險。也就是說,隻要認定“受到危險威脅”,巴伐利亞(ya) 警方就有權在犯罪行為(wei) 尚未發生之前、必要時不經過法官開搜查令的程序,啟動執法手段。因潛在危險被“預防性羈押”,時間從(cong) 最長14天延長至3個(ge) 月,到期後經法官確認還可再延期3個(ge) 月。
德國拜羅伊特大學公法專(zhuan) 家馬爾庫斯·莫斯特指出,新《警察工作法》規定的警察權力有所擴張,是因為(wei) 警察需要應對不斷變化的威脅和新的挑戰。2017年二十國集團漢堡峰會(hui) 期間,大規模反全球化示威爆發。數千名抗議者聚集漢堡,進而演變成為(wei) 砸毀沿街商鋪櫥窗、燃毀街邊汽車等暴力行為(wei) 。德國警方使用了高壓水槍、辣椒水對抗暴力示威者。據報道,德國從(cong) 全國16個(ge) 州抽調了約2萬(wan) 名警察以控製局麵。德國總理默克爾厲聲譴責暴力抗議:“和平集會(hui) 可以理解,但訴諸暴力決(jue) 不能接受,對違法行為(wei) 必將追究到底。”
德國警察分為(wei) 聯邦警察與(yu) 州警,相對獨立互不隸屬,因此16個(ge) 聯邦州各自修訂《警察工作法》。有專(zhuan) 家指出,各州響應聯邦決(jue) 議,調整警察工作法案,也是一次徹底升級治安力度的契機。德國基督教社會(hui) 聯盟(基社盟)指出,巴伐利亞(ya) 《警察工作法》將對其他各州起到指導作用。目前,北萊茵—威斯特法倫(lun) 州(北威州)正打算把對“危險分子”的預防性羈押時間延長到28天;下薩克森州考慮將預防性羈押延長至74天;薩克森州的新法案提議內(nei) 容幾乎與(yu) 巴伐利亞(ya) 州一致;巴登—符騰堡州(巴符州)則考慮,將手榴彈與(yu) 衝(chong) 鋒槍作為(wei) 警員的日常武器裝備……
“在打擊極端主義(yi) 和恐怖主義(yi) 的鬥爭(zheng) 中,必須用法律賦予警察更多權力,以有效監控危險人員。”巴伐利亞(ya) 州議員比爾吉特·穆勒強調。此次各州在修改法案中,都意識到應加強警方對潛在危險的監控權力,不僅(jin) 在現實的公共空間裏——例如,在示威遊行現場、難民收容所、嫌疑犯罪現場,警察有權拍攝人們(men) 的臉部,並與(yu) 既有的數據庫進行對照;還體(ti) 現在加強對隱私數據的使用權限上——如手機、計算機以及雲(yun) 端上的信息,警察將有權查看,甚至修改裏麵保存的數據檔案和消息、攔截電子郵件等。穆勒表示:“新《警察工作法》賦予警察更大權力,符合憲法和安全法,是應對當今危險與(yu) 挑戰、保障人們(men) 生活的正確答案。”
(人民日報柏林電)
新加坡警方在每個(ge) 警署都設置了鎮暴隊
“隻有嚴(yan) 肅執法才能維護法律權威”
赴新加坡特派記者 林 芮
“嚴(yan) 密的法律製度塑造了社會(hui) 對執法人員的尊重。警察在執法中不打折扣的嚴(yan) 正立場,更是樹立起執法機構的權威形象。”
新加坡被認為(wei) 是全球最安全的城市之一,犯罪率始終處於(yu) 全球低水平。這樣的成績離不開政府在立法層麵的考量,也離不開警方嚴(yan) 格執法樹立起的威信。新加坡警察部隊擁有超過3.8萬(wan) 名正規警察和輔警,是維護新加坡法治及社會(hui) 秩序的主要執法機關(guan) 。
新加坡政府於(yu) 1948年通過《煽動法》,禁止煽動行為(wei) 和言論。同時,新加坡製定了《公共秩序法》對公共集會(hui) 進行管理。其中第五條規定,除非提前進行通知並獲得政府許可,否則任何公共集會(hui) 都屬非法。新加坡正氣律師事務所蕭錦耀律師介紹,如果5人以上進行非法集會(hui) ,並使用非法武力、有共識地對共同目標進行犯罪活動,那麽(me) 將被視為(wei) 暴亂(luan) 罪,將被處以10年以上重刑,犯罪分子甚至可能因此被執行鞭刑。
為(wei) 了應對極端情況,新加坡警方在每個(ge) 警署都設置了鎮暴隊。在中央警署更設有特別行動隊專(zhuan) 門應對騷亂(luan) 。2013年12月8日晚,新加坡小印度地區發生騷亂(luan) ,400多人在街上焚燒汽車、打砸店鋪。當地警署意識到暴亂(luan) 程度超出警署鎮暴隊處理範圍,隨即報告中央警署,最終新加坡警方迅速出動300名警力和防暴車,在兩(liang) 個(ge) 小時內(nei) 平息騷亂(luan) 並逮捕了27名肇事者。騷亂(luan) 事件後,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社交媒體(ti) 上警告說,不管是何事都不能成為(wei) 暴力活動的借口,政府將追查嫌犯並徹底法辦。根據新加坡法律,暴力分子若被判有罪,最高可判處7年徒刑加鞭刑。他說:“這是個(ge) 嚴(yan) 重的事件,這樣的暴力和犯罪行為(wei) 是不可原諒的。”
新加坡警方的執法受相關(guan) 法律的約束和保護。如果犯罪嫌疑人“強行抵抗或試圖逃避逮捕,警察或其他人可以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手段進行逮捕”。“如果警務人員有合理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的行為(wei) 正在構成恐怖主義(yi) 行為(wei) ,或警務人員認為(wei) 有必要,則可以采取包括任何致人死亡或嚴(yan) 重受傷(shang) 的行動加以執行。”
在新加坡,針對執法人員的挑釁、傷(shang) 害、威脅、辱罵等行為(wei) 都被視為(wei) 幹涉司法罪被追究刑事責任。“法院越來越重視執法人員受到襲擊的案件。在一些案例中,涉案人員本身沒有犯罪,但是對警方調查展現出了比較激烈的不配合態度,被警方以幹涉司法罪執行逮捕,最終判處數周監禁或3000新元(約合1.5萬(wan) 元人民幣)左右的罰款。對警察執法權力和人身安全的嚴(yan) 肅保護,讓警察的權威得到了極大維護。”蕭錦耀稱。
2017年9月,新加坡內(nei) 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在一場公共活動中表示,公眾(zhong) 大多不了解執法人員在製服暴力嫌犯時所麵對的困難。執法人員都希望能使用合理的手段製服嫌犯,但總有不法之徒企圖通過暴力手段妨礙執法。“阻警辦公”本身就是不可容忍的罪行。為(wei) 確保執法人員可以有效執法,內(nei) 政部不會(hui) 容忍任何企圖妨礙執法的暴力行為(wei) 。
新加坡媒體(ti) 也積極發聲支持保證執法人員安全。《聯合早報》發表題為(wei) 《執法人員安全關(guan) 乎公眾(zhong) 利益》的社論稱:“麵對越來越嚴(yan) 峻的恐怖襲擊威脅的新加坡,警察的人身安全關(guan) 係到執法效率,涉及公眾(zhong) 利益。警察的職責就是維護社會(hui) 的秩序。警察不受到尊重,麵臨(lin) 語言和人身攻擊,應該是社會(hui) 人士共同關(guan) 注的問題……更要提高國人的公民意識,在警方執法時給予合作和協助,避免不必要的傷(shang) 亡。”
“嚴(yan) 格的法律製度塑造了社會(hui) 對執法人員的尊重,警察在執法中不打折扣的嚴(yan) 正立場,更是樹立起執法機構的權威形象。歸根結底,隻有嚴(yan) 肅執法才能維護法律權威,才是警察執法能力的核心體(ti) 現。”蕭錦耀表示。新加坡全社會(hui) 尊重警察、警察嚴(yan) 明執法帶來的穩定與(yu) 繁榮,是新加坡成為(wei) 國際金融中心、國際人才聚集地和全球知名旅遊地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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