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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套房貸款發放麵積標準略有放寬

發稿時間:2013-01-05 00:00:00  

  

  北京市城鎮居民家庭購買(mai) 第二套住房貸款發放的限製條件稍有放寬,人均住房建築麵積變更為(wei) 低於(yu) 29.4平方米(不含)的繳存職工家庭。

  昨日(1月4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消息稱,北京市統計局公布2011年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麵積為(wei) 29.4平方米,購買(mai) 第二套住房的貸款發放對象,僅(jin) 限於(yu) 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麵積低於(yu) 29.4平方米(不含)的繳存職工家庭。這比2010年11月底北京市確定的公積金貸款標準,即人均居住麵積28.81平方米,增加了0.59平方米。

  這也意味著,現有住房人均建築麵積超過29.4平方米的,購買(mai) 二套房時將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京華時報》援引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guan) 負責人的話稱,這次調整主要原因是全市人均住房麵積增加,與(yu) 樓市調控政策放鬆或收緊無關(guan) 。

  2010年11月29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通知稱,繳存職工家庭現有人均住宅建築麵積,應根據現有住宅建築麵積及繳存職工家庭成員數量計算。家庭成員包括:借款申請人、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強調,所購房屋為(wei) 第二套住房的個(ge) 人貸款用途僅(jin) 限於(yu) 購買(mai) 改善居住條件普通自住住房,不得向購買(mai) 第二套住房為(wei) 公寓、別墅及其他高檔住宅借款人發放個(ge) 人貸款。第二套住房個(ge) 人貸款利率為(wei) 同期首套個(ge) 人貸款利率1.1倍,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yu) 50%。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停止受理其個(ge) 人貸款申請。

  目前,各地仍在執行限購、限貸等房地產(chan) 調控政策。上月(2012年12月)末,北京市住建委負責人表示,北京的限購政策仍將持續,遏製投資投機需求還將是一項長期任務。預計2013年北京市房地產(chan) 市場以自住需求為(wei) 主的格局不會(hui) 改變,投資投機性需求仍將得到有效遏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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