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化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意見》——國家能源局法製和體製改革司、國家發展改革委體製改革綜合司負責人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19-08-14 13:55:42 來源:能源局網站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guan) 於(yu) 深化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引起行業(ye) 廣泛關(guan) 注。為(wei) 方便各方準確理解政策要求,加快我國現代電力市場體(ti) 係建設步伐,記者采訪了國家能源局法製和體(ti) 製改革司、國家發展改革委體(ti) 製改革綜合司負責人,就《意見》內(nei) 容進行了解讀。
問:製定《意見》的工作依據和必要性?
答: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hui) 議上提出“四個(ge) 革命,一個(ge) 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強調要還原能源商品屬性,構建有效競爭(zheng) 的市場結構和市場體(ti) 係。中發〔2015〕9號文及其配套文件印發以來,電力市場化改革取得了積極成效,但“短期和即時交易通過調度和交易機構實現”還未有效實現,競爭(zheng) 性電力市場建設尚處於(yu) 探索階段。
2017年8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guan) 於(yu) 開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在南方(以廣東(dong) 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東(dong) 、福建、四川、甘肅等8個(ge) 地區開展電力現貨試點。今年6月底前,8個(ge) 試點全部啟動模擬試運行,從(cong) 試點情況來看,試點地區有關(guan) 方在一些重點共性問題存在分歧,普遍希望國家層麵盡快出台指導性意見。為(wei) 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組織相關(guan) 專(zhuan) 家和企業(ye) 代表開展專(zhuan) 題研究並編製《意見》內(nei) 容,廣泛征求意見進行修改完善,按有關(guan) 程序印發實施。
問:《意見》與(yu) 《關(guan) 於(yu) 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是何種關(guan) 係?
答:2015年11月,經經濟體(ti) 製改革工作部際聯席會(hui) 議(電力專(zhuan) 題)審議通過並報請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了構建電力體(ti) 製改革“四梁八柱”的6個(ge) 配套文件,其中一個(ge) 就是《關(guan) 於(yu) 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應該講,這個(ge) 文件層級高、內(nei) 容全麵,是一個(ge) 推進和規範電力市場建設工作的統領性文件。
這次出台的《意見》,一方麵堅持和繼承了《關(guan) 於(yu) 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有關(guan) 表述,如電力市場模式、中長期市場與(yu) 電力現貨市場關(guan) 係等;另一方麵按照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緊緊圍繞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工作中麵臨(lin) 的重點和共性問題,組織分析研究後給出具體(ti) 政策意見,部分內(nei) 容會(hui) 更細化一些,注重對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工作的指導性。
問:《意見》編製主要工作思路是什麽(me) ?
答:《意見》編製過程中,堅持立足我國國情,借鑒國際經驗,按照市場主導、因地製宜、統籌有序、安全可靠的基本原則,聚焦當前8個(ge) 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工作中麵臨(lin) 的重點和共性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政策意見或要求。對有共識較多、操作性較強的舉(ju) 措,在文稿中予以明確;對本應在各地市場規則中細化,但市場主體(ti) 普遍反映與(yu) 電網企業(ye) 協調困難的事項,如市場信息披露等,文稿中針對必須得到落實的內(nei) 容提出要求;對還需進一步積累共識的事項,如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ti) 係、交易與(yu) 調度分工、政府授權合同等,暫不明確意見,為(wei) 試點留出實踐探索的餘(yu) 地。
問:《意見》主要內(nei) 容是什麽(me) ?
答:《意見》包括六部分主要內(nei) 容。一是合理設計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方案,主要明確電力市場模式選擇、現貨市場組成、現貨市場主體(ti) 範圍,並提出要有利於(yu) 區域電力市場建設。二是統籌協調電力現貨市場銜接機製,包括省間交易與(yu) 省(區、市)現貨市場、電力中長期交易與(yu) 現貨市場、電力輔助服務市場與(yu) 現貨市場等多重關(guan) 係。三是建立健全電力現貨市場運營機製,包括用電側(ce) 和清潔能源消納參與(yu) 現貨市場的機製、現貨市場價(jia) 格形成機製、現貨市場限價(jia) 設置等內(nei) 容。四是強化提升電力現貨市場運營能力,在完善運營工作製度、提高組織保障水平、加強電力係統運行管理和健全市場信息披露機製方麵提出基本要求。五是規範建設電力現貨市場運營平台,對技術支持係統功能建設和運行管理提出要求。六是建立完善電力現貨市場配套機製,包括建立與(yu) 現貨市場銜接的用電側(ce) 電價(jia) 調整機製、完善與(yu) 現貨市場配套的輸配電價(jia) 機製、提高電力係統長期供應保障能力、加強電力市場監管和開展現貨市場運營績效評估等內(nei) 容。
問:本次8個(ge) 試點基本都是省域電力市場,如何處理好省間送(受)電與(yu) 電力現貨市場的關(guan) 係?另外,對於(yu) 區域電力市場建設,《意見》中有何要求?
答:《關(guan) 於(yu) 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中已經明確指出,按照地理分布劃分,市場結構分為(wei) 區域和省(區、市)電力市場,市場之間不分級別。電力現貨市場試點的8個(ge) 地區,南方電力現貨市場是以廣東(dong) 作為(wei) 起步範圍,其他7個(ge) 試點均以省級電網作為(wei) 市場範圍(其中蒙西試點為(wei) 蒙西電網)。這8個(ge) 試點地區,有的是送端電網,有的是受端電網,省間送受電與(yu) 電力現貨市場運營關(guan) 係緊密,對市場主體(ti) 利益有較大影響。為(wei) 此,《意見》專(zhuan) 門有一部分談到“統籌協調省間交易與(yu) 省(區、市)現貨市場”,要求電力中長期交易合同(包括優(you) 先發電合同和市場化交易合同)均需提前約定交易曲線作為(wei) 結算依據。同時,經過安全校核的日前跨區跨省送電曲線作為(wei) 受(送)端省份電力現貨市場電力的邊界條件,偏差部分按照受(送)端省份現貨市場規則進行結算。這樣既可以保障送端、受端地區和相關(guan) 市場主體(ti) 利益,也兼顧了電力現貨市場運營的專(zhuan) 業(ye) 要求。
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是新時代國家重點戰略之一,是貫徹新發展理念、建設現代化經濟體(ti) 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意見》提出“有利於(yu) 區域市場建設”,要求電力現貨試點符合國家區域協調發展要求,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一體(ti) 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重大戰略,按照建設統一開放、競爭(zheng) 有序的市場體(ti) 係要求,為(wei) 未來市場間交易和市場融合創造條件,進一步促進清潔能源更大範圍消納。
問:為(wei) 什麽(me) 《意見》花了較大篇幅介紹市場運營能力和平台建設?
答:市場運營機構在構建統一開放、競爭(zheng) 有序的電力市場體(ti) 係中具有重要作用。要形成公平公正、有效競爭(zheng) 的市場格局,離不開一支相對獨立、公平公正、運作規範的市場運營隊伍,離不開一個(ge) 公開透明、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信息化電力交易平台。為(wei) 進一步促進市場運營機構依法依規提供規範、可靠、高效、優(you) 質的電力交易服務,《意見》從(cong) 以下兩(liang) 個(ge) 方麵提出了具體(ti) 要求。
在強化提升電力現貨市場運營能力方麵,要求市場運營機構建立健全現貨市場運營工作製度,不斷提升市場運營水平;提高市場運營主體(ti) 的組織機構設置、人員專(zhuan) 業(ye) 能力、平台支撐等方麵建設,保障滿足現貨市場建設和運營需要;加強電力係統運行管理,保障電力係統安全可靠運行;健全市場信息披露機製,不斷促進市場透明。
在規範建設電力現貨市場運營平台方麵,要求參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的《電力市場運營係統現貨交易和現貨結算功能指南(試行)》有關(guan) 要求,建立與(yu) 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相適應的信息化平台;規範技術支持係統運行管理,對前期係統開發建設、投入正式運行前及正式運行等不同階段均提出了相應要求。
問:為(wei) 什麽(me) 《意見》中提出多項電力現貨市場配套機製?
答:電力現貨市場是現代電力市場體(ti) 係的基礎性核心部分,是“完善市場化交易機製”關(guan) 鍵一步;但也要注意到,電力現貨市場主要是一種短期電力經濟運行機製,不能等同或替代整個(ge) 電力市場體(ti) 係。因此,要發揮電力現貨市場推動電力行業(ye) 高質量的作用,一方麵要確保市場設計科學合理,建立市場機製和價(jia) 格機製引導電力生產(chan) 和消費,促進電力工業(ye) 健康發展;另一方麵也需要綜合施策、共同推動,全麵加強配套機製建設。如,建立與(yu) 現貨市場銜接的用電側(ce) 電價(jia) 調整機製,逐步解決(jue) 用戶側(ce) 價(jia) 格雙軌製問題;完善與(yu) 現貨市場配套的輸配電價(jia) 機製,更加科學合理界定電網使用成本,更加有利於(yu) 擴大電力資源優(you) 化配置範圍;提高電力係統長期供應保障能力,加快研究、適時建立容量補償(chang) 機製或容量市場,保證電力係統長期容量的充裕性;加強電力市場監管,維護市場公平競爭(zheng) 秩序;開展現貨市場運營績效評估,及時總結並推動完善市場機製。
問:《意見》對試點地區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組織實施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8個(ge) 電力現貨試點地區各有關(guan) 部門和企業(ye) 前期開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探索性工作,上半年全部轉入試運行,為(wei) 後續適時轉入正式運行奠定了基礎。《意見》要求電力現貨試點地區明確工作分工,有關(guan) 各方協同做好以下四項工作。一是加快研究製定現貨市場建設方案和運營規則,加快開發建設現貨市場相關(guan) 技術支持係統。二是配套製定包括市場模擬在內(nei) 的市場試運行方案,提前發現問題,及時完善市場規則和技術支持係統。三是加強市場運行跟蹤分析、監測和預警,持續完善規則和係統,保障現貨市場平穩可持續運行。四是提前製定市場應急預案,防範潛在風險,科學有序處置突發情況,確保電力安全可靠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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