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體”命題的哲學闡釋
發稿時間:2019-08-12 11:16:27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王南湜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明確提出了“人與(yu) 自然是生命共同體(ti) ”“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ti) ”“積極培養(yang) 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的“共同體(ti) ”話語和命題,具有著深刻的哲學意蘊。這些命題對於(yu) 馬克思主義(yi) 哲學中國化具有極其重大的意義(yi) ,開啟了馬克思主義(yi) 哲學中國化的一個(ge) 全新視域。這裏試對這一“共同體(ti) ”命題加以分析闡釋,以期能夠加深對其重大意義(yi) 的理解。
三種“共同體(ti) ”的話語和命題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人與(yu) 自然是生命共同體(ti) ,人類必須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人類隻有遵循自然規律才能有效防止在開發利用自然上走彎路,人類對大自然的傷(shang) 害最終會(hui) 傷(shang) 及人類自身,這是無法抗拒的規律。”因此,必須“堅持人與(yu) 自然和諧共生。建設生態文明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還指出:“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是為(wei) 中國人民謀幸福的政黨(dang) ,也是為(wei) 人類進步事業(ye) 而奮鬥的政黨(dang)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始終把為(wei) 人類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作為(wei) 自己的使命。”並因此而呼籲:“各國人民同心協力,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ti) ,建設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榮、開放包容、清潔美麗(li) 的世界。”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中央民族工作會(hui) 議上的重要講話中強調:“加強中華民族大團結,長遠和根本的是增強文化認同,建設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園,積極培養(yang) 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
“人與(yu) 自然是生命共同體(ti) ”“人類命運共同體(ti) ”“中華民族共同體(ti) ”三種“共同體(ti) ”話語,對應著上述三種關(guan) 於(yu) “共同體(ti) ”的命題。
值得注意的是三種“共同體(ti) ”話語及命題的同一與(yu) 差異之處。一方麵,三種“共同體(ti) ”之間有著內(nei) 在同一性,即它們(men) 所強調的是其組成部分或成員之間的整體(ti) 性、和諧性,無論這種整體(ti) 性、和諧性是一種客觀存在狀態還是一種價(jia) 值目標。另一方麵,三種“共同體(ti) ”之間的差異則體(ti) 現在用來修飾“共同體(ti) ”的限定詞的差異上:一是“生命”+“共同體(ti) ”,一是“命運”+“共同體(ti) ”,一是“民族”或“中華民族”+“共同體(ti) ”。“生命共同體(ti) ”所意謂者,乃是人與(yu) 其所生存於(yu) 其中的自然之間血肉相連、休戚與(yu) 共的共生關(guan) 係,在某種意義(yi) 上它所指的是自然性的、永恒性的存在;“命運共同體(ti) ”所意謂者,乃是伴隨經濟全球化進程而帶來的各國之間命運相關(guan) 性,是近代以來曆史地形成的;而“中華民族共同體(ti) ”則介於(yu) 兩(liang) 者之間,中華民族作為(wei) 一種曆史的形成,自然具有曆史性,但由於(yu) 這一曆史時段長達數千年之久遠,且又在一個(ge) 共同的地理空間中展開,因而又在很大程度上具有某種自然性,從(cong) 而使得這一共同體(ti) 成員之間亦具有血肉相關(guan) 、休戚與(yu) 共的準自然性、準永恒性。
進而,這三種“共同體(ti) ”話語依據其成員之間關(guan) 係的差別,又可分為(wei) 兩(liang) 大類:一是人與(yu) 自然之間的生命共同體(ti) 關(guan) 係,二是人與(yu) 人之間的命運共同體(ti) 關(guan) 係。因而對於(yu) 這不同關(guan) 係,也用了不同的動詞加以描述。關(guan) 於(yu) 人與(yu) 自然之間的共同體(ti) 關(guan) 係,所用的是一個(ge) “是”字,它所表明的首先是一種客觀實在的事實,即人與(yu) 自然之間在客觀上便是血肉相連、休戚與(yu) 共的共生性存在體(ti) 。然而,既然所謂客觀事實判斷都是由人作出的,那就同時也包含著某種價(jia) 值意蘊,亦即在某種意義(yi) 上也是一種價(jia) 值判斷。就此而言,這裏的“人與(yu) 自然是生命共同體(ti) ”之“是”,便含著這一推論:既然人與(yu) 自然休戚與(yu) 共,那麽(me) ,作為(wei) 人類便必須將像愛護自身生命一樣愛護自然,即要求人類以維護這一生命共同體(ti) 為(wei) 價(jia) 值理想,為(wei) 此,便“必須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
而關(guan) 於(yu) 人與(yu) 人之間的命運共同體(ti) ,所用的則是“建設”“培養(yang) ”和“構建”。這意味著這一類關(guan) 係盡管有著客觀的曆史條件為(wei) 前提,但同人與(yu) 自然之間的關(guan) 係不同,是人類通過自身的活動曆史地建立起來的。進而,“中華民族共同體(ti) ”與(yu) “人類命運共同體(ti) ”這兩(liang) 種共同體(ti) 的區別就在於(yu) :前者是基於(yu) 中華民族數千年的曆史發展而構成的客觀的曆史性存在,因而是在既有存在的基礎上的“建設”和“培養(yang) ”;後者則主要是基於(yu) 經濟全球化曆史進程所展示的人類共同命運之前景,即“沒有哪個(ge) 國家能夠獨自應對人類麵臨(lin) 的各種挑戰,也沒有哪個(ge) 國家能夠退回到自我封閉的孤島”,而提出來的努力方向,因而所用的描述詞語是“構建”。
這樣,我們(men) 便有了三個(ge) 由內(nei) 到外同心圓式的“共同體(ti) ”話語和命題,而這無疑是中國化馬克思主義(yi) 在充分把握當代中國與(yu) 世界發展的基礎上提出的創新性哲學思想。
馬克思主義(yi) 哲學中國化之新視域
這一“共同體(ti) ”思想是對經典馬克思主義(yi) 有關(guan) 思想的創造性發展。
關(guan) 於(yu) 人與(yu) 自然的共同體(ti) 關(guan) 係,馬克思寫(xie) 道:“在實踐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現在把整個(ge) 自然界——首先作為(wei) 人的直接的生活資料,其次作為(wei) 人的生命活動的材料、對象和工具——變成人的無機的身體(ti) 。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體(ti) 而言,是人的無機的身體(ti) 。人靠自然界生活。這就是說,自然界是人為(wei) 了不致死亡而必須與(yu) 之不斷交往的、人的身體(ti) 。所謂人的肉體(ti) 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聯係,也就等於(yu) 說自然界同自身相聯係,因為(wei) 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馬克思的上述論述亦是一種人與(yu) 自然的共同體(ti) 思想。但在馬克思所處的時代,工業(ye) 革命正在蓬勃發展,馬克思也對借助於(yu) 科學改變世界,從(cong) 而解放人類,充滿信心和期待。然而,一個(ge) 多世紀之後,工業(ye) 革命的發展所帶來的不僅(jin) 是極大地造福於(yu) 人類,同時也帶來了危及人類生存的生態危機。因此,對於(yu) 經典作家關(guan) 於(yu) 人與(yu) 自然關(guan) 係的論斷在新時代條件下予以新的闡釋和發展,將保護自然當作社會(hui) 發展的頭等大事,便成為(wei) 必須之事,而隻有與(yu) 時俱進地發展經典作家的有關(guan) 思想,才能夠更好地堅持和發揚光大這一思想。
關(guan) 於(yu) 人與(yu) 人之間的共同體(ti) 關(guan) 係,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誌意識形態》中曾寫(xie) 道:“各民族的原始封閉狀態由於(yu) 日益完善的生產(chan) 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間的分工消滅得越是徹底,曆史也就越是成為(wei) 世界曆史。”而關(guan) 於(yu) 未來人類社會(hui) 之前景,馬克思恩格斯則預言道:“代替那存在著階級和階級對立的資產(chan) 階級舊社會(hui) 的,將是這樣一個(ge) 聯合體(ti) ,在那裏,每個(ge) 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然而,現實曆史的發展卻是社會(hui) 主義(yi) 革命首先在俄國一國獲得勝利,然後在中國等資本主義(yi) 欠發展的落後國家取得成功。而這就意味著,社會(hui) 主義(yi) 革命可以在一國或數國率先成功,但不會(hui) 如馬克思恩格斯先前所設想的那樣,國家會(hui) 在社會(hui) 主義(yi) 革命成功之後趨於(yu) 消亡,而是還會(hui) 長期存在。因此,對於(yu) 社會(hui) 主義(yi) 民族國家而言,加強民族共同體(ti) 的建設便成為(wei) 題中應有之義(yi) 。同時,對於(yu) 世界而言,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各個(ge) 國家之間的共同利益關(guan) 聯日益增多,麵對全球性問題,必須通過共同協商。因而,中國順應時勢,展望未來,作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ti) ”之倡導,也正是發展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yi) 必需之事。
中華民族價(jia) 值理想之現代重構
這一“共同體(ti) ”思想並非隻是基於(yu) 時代情勢對經典馬克思主義(yi) 的發展,同時也是對中國傳(chuan) 統哲學思想,特別是儒家哲學傳(chuan) 統“天人合一”“民胞物與(yu) ”“四海之內(nei) 若一家”等思想的弘揚和發展。而這無疑是在新時代條件下馬克思主義(yi) 哲學中國化的推進,同時也是對中華民族價(jia) 值理想的現代重建。
與(yu) 希臘或基督教文明中那種超越了家族基礎的城邦或教會(hui) 共同體(ti) 不同,基於(yu) 血緣關(guan) 係的“家”之共同體(ti) 觀念在中華民族傳(chuan) 統思想體(ti) 係中具有根本性的重要意義(yi) ,可以說,中華民族的全部價(jia) 值觀念都是奠基於(yu) “家”這一共同體(ti) 觀念之上的。人們(men) 通常認為(wei) “天人合一”乃是中國哲學之基本理念,但這一“天人合一”觀念須從(cong) “家”之觀念去理解,方能顯示出其與(yu) 西方哲學觀念的實質性不同。就此而言,宋代大儒張載在其《西銘》中所表述的“民吾同胞,物吾與(yu) 也”的觀念,可以說將儒家的“天人合一”理想以一種極具中國特色的方式表達出來。這一“民胞物與(yu) ”的社會(hui) 理想,是國人基於(yu) 自身的切己生活,即基於(yu) 對親(qin) 密的家人親(qin) 情關(guan) 係的理想化放大而構想出來的,因而可以說是國人價(jia) 值理想的最切近表達。它所指涉的正是一種將人與(yu) 人,甚至人與(yu) 物之間的關(guan) 係視為(wei) 親(qin) 友共同體(ti) 的意象。
基於(yu) “民胞物與(yu) ”之意象,方能更為(wei) 深刻地理解上述三種“共同體(ti) ”話語和命題。首先,“人與(yu) 自然是生命共同體(ti) ”這一命題可以說是對物吾與(yu) 也”的發揮與(yu) 提升,所意謂的便是“物”或“自然”是人之友,且物與(yu) 人構成了“同胞”式的“生命共同體(ti) ”。進而,不僅(jin) 中華民族這個(ge) 大家庭是血肉相連的“同胞”關(guan) 係,即便是遠隔千山萬(wan) 水的世界各國,也在經濟全球化迅猛發展的背景下,具有命運相關(guan) 的客觀內(nei) 涵,從(cong) 而也就要求人類在行動上適應這一形勢而構建起現實的“命運共同體(ti) ”。
這樣一來,這三種“共同體(ti) ”話語和命題就把“民胞物與(yu) ”這一中華民族傳(chuan) 統的共同體(ti) 觀念提升到了一個(ge) 新的高度,為(wei) 中華民族和世界各國的未來發展提供了一個(ge) 具有重大價(jia) 值的理念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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