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消防執法全方位深層次變革
發稿時間:2019-07-30 14:31:18 來源:光明日報
“公眾(zhong) 聚集場所取得營業(ye) 執照後,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承諾後即可投入使用、營業(ye) ”“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ang) 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機構辦理營業(ye) 執照後即可開展經營活動,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門辦理審批……”
7月29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發布會(hui) ,介紹《關(guan) 於(yu) 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簡稱《意見》)有關(guan) 情況,應急管理部副部長尚勇,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長瓊色,市場監管總局認證監管司司長劉衛軍(jun) 出席發布會(hui) ,深入解讀《意見》。
為(wei) 經濟社會(hui) 高質量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意見》明確要求,消防執法改革要堅持問題導向、源頭治理,從(cong) 社會(hui) 反映強烈的消防執法突出問題抓起,全麵改革消防監督管理工作,從(cong) 源頭上堵塞製度漏洞、防範化解風險。”尚勇認為(wei) ,《意見》的發布實施有利於(yu) 推動消防執法理念、製度、作風全方位深層次變革,打造清正廉潔、作風優(you) 良、服務為(wei) 民的消防執法隊伍,構建科學合理、規範高效、公正公開的消防監督管理體(ti) 係,增強全社會(hui) 火災防控能力,確保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為(wei) 經濟社會(hui) 高質量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發布會(hui) 上,尚勇通報了《意見》提出的消防執法改革5個(ge) 方麵12項主要任務,包括取消和精簡3項消防審批、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規範消防執法行為(wei) 、嚴(yan) 格執法隊伍管理和優(you) 化便民利企服務。
其中,“取消和精簡3項消防審批”的規定受到社會(hui) 普遍關(guan) 注。《意見》明確要求取消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許可,取消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ang) 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機構資質許可製度;簡化公眾(zhong) 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e) 前消防安全檢查,實行告知承諾管理。
據瓊色介紹,據初步估算,這些措施實施後,全國每年將有10餘(yu) 萬(wan) 家公眾(zhong) 聚集場所作出承諾後即可營業(ye) ,數萬(wan) 家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10餘(yu) 萬(wan) 名消防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從(cong) 業(ye) 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將13種消防產(chan) 品調整出強製性產(chan) 品認證目錄
《意見》放寬消防產(chan) 品市場準入限製,將強製性產(chan) 品認證目錄中的13類消防產(chan) 品調整出目錄,改為(wei) 自願性認證,同時向社會(hui) 開放消防產(chan) 品認證、檢驗市場。
在劉衛軍(jun) 看來,質量認證是國際通行的質量管理手段和貿易便利化工具,是質量管理的“體(ti) 檢證”、市場經濟的“信用證”、國際貿易的“通行證”。他介紹,強製性產(chan) 品認證是一種具有市場準入性質的管理製度,列入目錄內(nei) 的產(chan) 品沒有經過認證,就不能出廠、銷售、進口,不能在經營活動中使用。
“我們(men) 這次調出13種產(chan) 品,包括消防水帶、消防車等消防部門和專(zhuan) 業(ye) 人員使用的產(chan) 品,還有一些與(yu) 消費者直接接觸較少並且質量比較穩定的產(chan) 品。”劉衛軍(jun) 指出,“經我們(men) 統計,此次改革預計減少7萬(wan) 張強製性產(chan) 品認證證書(shu) ,這將大大降低消防產(chan) 品生產(chan) 企業(ye) 的製度性交易成本。”
記者了解到,改革之後,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將繼續強化對取消強製性認證的消防產(chan) 品的監管,按照職責分工依法依規對其在生產(chan) 、流通、使用領域實施監督管理,並采取支持措施,鼓勵企業(ye) 進行自願性認證。同時將強化對認證活動的監管,突出認證機構主體(ti) 責任,強化政府部門監督執法力度,發揮社會(hui) 各方包括媒體(ti) 的監督作用,切實維護良好公平的市場環境,保障消防產(chan) 品認證製度有效性和公信力。(記者 彭景暉 姚亞(ya) 奇 通訊員 徐禮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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