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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官”是企業需要的人才嗎?

發稿時間:2012-01-09 00:00:00  

  山西省長治縣委、縣政府仿照大學生村官的做法,麵向全國公開招聘100名大專(zhuan) 以上學曆、30周歲以內(nei) 的高校畢業(ye) 生到長治縣的中小企業(ye) 擔任“企官”,以推動該縣的經濟轉型和發展。這些“企官”與(yu) 長治縣政府簽訂聘用合同,由地方財政承擔其工資,同時享受企業(ye) 的獎金、福利。3年後,可根據個(ge) 人和企業(ye) 雙方的意願決(jue) 定去留,留下來則簽訂企業(ye) 聘用合同。如果在企業(ye) 服務滿3年,在長治縣選聘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時可享受加分待遇(《中國青年報》1月8日)。
  
  這實際上和貸款補貼、稅費減免、土地出讓金優(you) 惠在本質上是一回事,隻不過這次是人才補貼。
  
  作為(wei) 地方政府,是怎麽(me) 知道具體(ti) 的某個(ge) 企業(ye) 需要什麽(me) 樣的人才?怎麽(me) 可能知道,什麽(me) 樣的人能夠滿足這個(ge) 具體(ti) 企業(ye) 的特定需要?事實上,隻有企業(ye) 自己才知道自己需要什麽(me) 樣的人,隻有企業(ye) 自己才可能知道什麽(me) 樣的人是它真正需要的。企業(ye) 的經營管理人才也是無法靠考試選拔出來,更無法靠政府組織的考試選拔出來,這些人才隻能夠在企業(ye) 的經營管理實踐中慢慢成長起來。剛畢業(ye) 的大學生能否勝任企業(ye) 的管理工作,存在極大的不確定性。
  
  一個(ge) 地方政府應該如何去推動地方經濟的發展呢?毫無疑問,就是為(wei) 地方經濟的發展創造一個(ge) 盡可能良好的環境,盡可能良好的製度環境,而不是直接去揠苗助長,直接在微觀層麵上進行幹預,更不是自己赤膊上陣,直接支持某些企業(ye) ,給予超國民待遇。
  
  什麽(me) 才能算是一個(ge) 良好的環境呢?能夠保證企業(ye) 之間公平競爭(zheng) ,不論其是什麽(me) 所有製;不存在行政壟斷,不論其是否穿著自然壟斷的馬甲;產(chan) 權和契約能夠得到法律無差別的、穩定的和強有力的保護,而不是根據與(yu) 地方政府協調能力的大小起伏不定的;低稅的、企業(ye) 家不用去應付沒完沒了的各種檢查評比。經濟活動就像是蘑菇,隻要環境適合,就自然會(hui) 生長出來。
  
  而長治的做法其實就是政府對企業(ye) 幹預過多,而且也損害了市場公平。如果,這被當作一項政策優(you) 惠或者一筆人力資源補貼,那麽(me) ,對其他的中小企業(ye) 就很不公平。當然,這對其他納稅人來說也不公平,這也相當於(yu) 用納稅人的錢去補貼私營經濟部門。政府通過“大學生村官”增強了向農(nong) 村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而“企官”製度顯然和公共服務無關(guan) 。
  
  “企官”的做法實在不足取。許多地方的“管理層”管理地方經濟很多年了,還是不得要領。現在,有太多的改革和創新是圍繞著加強而不是削弱政府權力的核心展開的。這是非常值得擔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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