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錦清:關於中國鄉村建設的幾個問題
發稿時間:2011-12-31 00:00:00
最近十幾年,我從(cong) 鄉(xiang) 村研究更多地轉到近代史,也轉到一些國際比較。有幾個(ge) 問題,想求教於(yu) 諸位。
第一個(ge) 是關(guan) 於(yu) “土地家庭承包製”長久不變的問題。一種理解認為(wei) ,“土地家庭承包製”這一製度長久不變。實際上,在村範圍內(nei) 的集體(ti) 的土地和某個(ge) 具體(ti) 農(nong) 戶的土地配置,因為(wei) 婚喪(sang) 嫁娶等原因,每隔幾年會(hui) 發生變動。第二種理解認為(wei) ,1998年以後,土地和具體(ti) 的戶連接起來,永久不變。目前,從(cong) 全國各地來看,第二種理解比較多,但這樣理解的話,會(hui) 帶來一係列問題。
第一,土地是否可以隔代繼承?如果可以,那麽(me) 土地向私有化方麵的過渡不可避免,這種情況值得注意。另外,土地私有觀念目前得到了強化,城鄉(xiang) 結合部農(nong) 民強烈要求土地私有化的傾(qing) 向加強。這又會(hui) 對農(nong) 村基本製度的變動產(chan) 生影響。
第二,有可能恢複古代的以男性為(wei) 主占有土地的情況而使得女性喪(sang) 失土地。現代農(nong) 村婚嫁的距離普遍變遠,一般來講,遠嫁到外村的婦女在該村沒有土地。所以土地的長久不變,就有可能使得女性喪(sang) 失土地。在農(nong) 村,如果婦女沒有土地,那麽(me) 婦女權益如何保障?另外,農(nong) 村大量的男性在外麵流動、打工,婚姻不穩定的條件下,如何來保護婦女?
因此,中央是否需要對“土地長久不變”這一製度作出明確的解釋?作出明確的解釋有何利弊?如果不作出明確的解釋,讓上述的這兩(liang) 種解釋同時存在,又會(hui) 如何?
第二個(ge) 是土地承包權和經營權第二次分離的問題。目前全國各地的土地自願的、有償(chang) 的轉包有幾種類型:一是親(qin) 友之間自發轉包;二是向專(zhuan) 業(ye) 的經營戶轉包;三是向合作社轉包,四是向資本農(nong) 業(ye) 轉包。各地目前土地轉包的情況如何、轉包率的高低、轉包種類的多少、對農(nong) 業(ye) 和農(nong) 民有何影響,這些都值得關(guan) 注。
另外,如果實行土地轉包,那麽(me) 法律應該保護承包權還是經營權?一般情況下,轉包時間長,對經營戶有利,反之,對承包戶有利。承包戶外出打工,如果因工作不順心等情況,想回家繼續種地,如果土地轉包一兩(liang) 年,可以在短期內(nei) 收回,但是如果轉包十年、二十年的話,比較麻煩。但是,如果轉包時間不長,如何進行土地上的投入以及土地的中長期規劃?
第三個(ge) 是宅基地問題。既然宅基地是集體(ti) 所有並且給農(nong) 民使用,那麽(me) 農(nong) 民的宅基地能否集體(ti) 聯合起來進行房地產(chan) 開發?像城鄉(xiang) 結合部產(chan) 生的很多小產(chan) 權房都是由此引起的。非農(nong) 使用的宅基地能否進行此類利用,以使得城鄉(xiang) 結合部的這種土地的增值部分歸集體(ti) 和農(nong) 戶所有?
第四個(ge) 是農(nong) 田水利建設問題。近兩(liang) 年,南方的旱澇比較嚴(yan) 重,中央下決(jue) 心要解決(jue) 農(nong) 田水利的建設問題,補清改革開放30年來對中小手工業(ye) 以及抗旱投入的不足。如此大量的自上而下的投入,如果沒有農(nong) 民的組織和參與(yu) ,會(hui) 導致地方大量的腐敗,如何來進行財務監督?2004年稅費減免以後,各種各樣的轉移支付也到了農(nong) 民手裏,但是這些年來農(nong) 民對基層的觀念和基層官員的評價(jia) 沒有升高。曆史還在那裏流淌,沒有變,曆史很多的東(dong) 西發生了,就一直會(hui) 流淌到現在。有些曆史表麵被中斷了,它的主流還在那裏流淌,對於(yu) 流淌到現在的曆史,如何評價(jia) ?考察當代反複發生的事情,是缺點我們(men) 就改正,是優(you) 點我們(men) 繼承。
第五個(ge) 是農(nong) 民工和城市化的問題。首先,中國幾億(yi) 農(nong) 民的城市化到底怎麽(me) 解決(jue) ?在中國,是不是讓農(nong) 民搬到縣城、省城和特大城市裏麵去才叫城市化?這個(ge) 需要考慮。一般來說,按照現代化的趨勢,大量農(nong) 民搬到城市,農(nong) 村的勞動力迅速減少,人均耕地麵積擴大,適度規模和大規模的農(nong) 業(ye) 出現。但中國人口集群龐大,能不能按照一般的工業(ye) 化、城市化、農(nong) 業(ye) 現代化來理解,需要作一個(ge) 新的界定。
其次是城市化和行政區劃的關(guan) 係。城市化的主導是各級行政還是全國意義(yi) 上的寬泛意義(yi) 上的利益集團?這是一個(ge) 問題。
再則,農(nong) 民工製度已經維持了30多年,能否長久地維持下去?城市這一農(nong) 村勞動力輸入地對農(nong) 民工不承擔社會(hui) 保障的責任,把對在城市工作的農(nong) 民工的保障交給土地和農(nong) 村,這樣的製度安排對勞動力輸入省份和用工單位有利。龐大的農(nong) 民工群體(ti) 的高流動不利於(yu) 形成階級意識,高流動便於(yu) 統治,不便於(yu) 管理。勞資的關(guan) 係不會(hui) 形成大規模的衝(chong) 突,但地方對這些高流動人群的管理會(hui) 遇到一些問題。“80後”、“90後”的新一代農(nong) 民工能不能接受這樣一種製度安排?這就使得中國的城市化長久滯後於(yu) 工業(ye) 化。
最後,重慶經驗是不是為(wei) 我們(men) 提供一種標準的答案?需要重新思考。重慶把農(nong) 村的戶籍製度改革和房改、土改結合起來,形成“地票製度”。在保留農(nong) 民的宅地、耕地和林地的同時,給進城農(nong) 民以5種保障,可不可能?另外,重慶是解決(jue) 本地農(nong) 民的進城問題,像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地外來農(nong) 民進城,確實是一個(ge) 很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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