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解讀土地二級市場新規——自然人、企業均可作為土地抵押權人
發稿時間:2019-07-23 13:55:31 來源:經濟日報
自然資源部22日召開新聞發布會(hui) 表示,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關(guan) 於(yu) 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指導意見》,是我國首個(ge) 專(zhuan) 門規範土地二級市場的重要文件,提出了建立產(chan) 權明晰、市場定價(jia) 、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監管有效的土地二級市場,搭建城鄉(xiang) 統一的土地市場交易平台。
當前,我國形成的是以政府供應為(wei) 主的土地一級市場和市場化的土地二級市場。在城市,國家擁有土地所有權,但是使用權可以轉讓、出租和抵押。相較而言,目前土地二級市場發展相對滯後。
自然資源部所有者權益司副司長王薇表示,《指導意見》明確了土地的轉讓形式,將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行為(wei) 都視為(wei) 土地轉讓,實施統一監管。通過優(you) 化轉讓的交易規則、完善土地分割或者合並轉讓政策,實行差別化稅費等改革舉(ju) 措,激發市場活力,促進存量土地進入市場盤活。
針對劃撥土地出租長期存在的不規範問題,《指導意見》進行了規範,簡化了審批方式。在土地抵押方麵,明確自然人、企業(ye) 均可以作為(wei) 抵押權人。支持在養(yang) 老、教育等社會(hui) 領域投資的企業(ye) ,以有償(chang) 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進行抵押融資。
自然資源部開發利用司副司長陳國慶表示,與(yu) 土地一級市場相比,我國土地二級市場長期處於(yu) 自發分散狀態,存在以下問題:一是交易規則不健全。有關(guan) 管理規定分散,且大多起草時間比較早,限製條件多,難以滿足當前發展需要;二是交易信息不對稱,市場未充分形成,交易機會(hui) 不充分;三是交易平台不規範。此外,一些地方交易程序複雜、環節多、周期長,市場不夠規範,矛盾和糾紛多發。
王薇表示,《指導意見》創新了運行模式,解決(jue) 了在哪交易、由誰交易、怎麽(me) 交易的問題。各地要在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現有的土地交易平台或機構的基礎上搭建城鄉(xiang) 統一的土地市場交易平台,匯集土地二級市場交易信息,提供交易場所,大力推進線上交易。同時,優(you) 化交易流程,明確相關(guan) 規則,交易雙方可以自行協商交易,也可以委托平台公開交易,政府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於(yu) 價(jia) 格異常的,政府可以依法實行優(you) 先購買(mai) 權,維護市場平穩運行。
據了解,我國還將加強信息的互通共享,特別是加強交易管理與(yu) 涉地司法處置、涉地國有資產(chan) 處置、涉地股權轉讓以及不動產(chan) 登記的銜接和信息共享,通過強化信息公示、建立健全聯動機製等,維護市場公平競爭(zheng) 環境。(記者 黃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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