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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農村發展研究的新趨勢、新問題

發稿時間:2011-11-16 00:00:00  

  首先,談一下“農(nong) 民工問題”。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經濟持續高速增長,數以億(yi) 計的農(nong) 民工作出了巨大貢獻。中國在未來的30年要繼續保持經濟高速增長的態勢,農(nong) 民工仍然是一個(ge) 主要的推動力量。農(nong) 民工的問題與(yu) 農(nong) 民收入問題關(guan) 係密切。長期以來,不僅(jin) 農(nong) 村居民收入與(yu) 城鎮居民收入存在高於(yu) 3倍的平均水平差距,而且農(nong) 民收入的增長速度也比城鎮居民緩慢很多。近幾年國家加大了對農(nong) 村支持和財政轉移支付的力度,到2008年城鄉(xiang) 居民收入增長速度幾乎持平,城鄉(xiang) 居民收入比從(cong) 2007年的3.33:1下降到2008年的3.31:1[1]20,是過去十幾年來從(cong) 未出現的可喜局麵。但2009年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農(nong) 民外出務工經商的收入受到很大影響,從(cong) 而影響到農(nong) 民整體(ti) 收入的增長,城鄉(xiang) 居民收入之比和增長速度之比都再次擴大。目前從(cong) 全國來看,農(nong) 民收入的增長,很大程度上依賴農(nong) 民現金收入的增長,而現金收入的增長,又很大程度上依賴農(nong) 民非農(nong) 收入的增長。所以解決(jue) 農(nong) 民收入增長問題,糧食主產(chan) 區要靠擴大農(nong) 民經營規模,但就全國來說,要靠減少從(cong) 事農(nong) 業(ye) 的人數,增加農(nong) 民的非農(nong) 收入。農(nong) 民工的問題,也與(yu) 發展方式的轉變密切相關(guan) 。隨著我國城市化的發展、人口老齡化的影響和勞動力供給上的變化,中國勞動力低成本時代會(hui) 逐漸結束,中國未來的經濟增長也必須實現從(cong) “中國製造”向“中國品牌”的轉變,中國勞動力的比較優(you) 勢也會(hui) 更加體(ti) 現在勞動力素質上。從(cong) 調查數據分析中可以看到,農(nong) 民工的受教育水平和技術素質相對於(yu) 城鎮職工來說,仍然普遍偏低,絕大多數農(nong) 民工還隻有初中教育水平,這對農(nong) 民工的收入水平產(chan) 生了決(jue) 定性的影響,因此,要通過製定和實施大規模的職業(ye) 教育和職業(ye) 培訓計劃,提高農(nong) 民工的知識水平和勞動技能,這是一項從(cong) 經濟社會(hui) 發展全局考慮的戰略選擇。農(nong) 民工的問題還與(yu) 保持社會(hui) 和諧穩定問題密切相關(guan) 。雖然反映損害農(nong) 民工利益的案例研究很多,但對全國大規模抽樣調查數據的分析表明,第一代農(nong) 民工在收入水平較低、勞動強度較高的情況下,由於(yu) 在曆史比較中不斷改善社會(hui) 生活狀況,因而保持著較為(wei) 積極的社會(hui) 態度,農(nong) 民工的社會(hui) 安全感、公平感、滿意度和未來預期都比城市工人要好。但近兩(liang) 年的新變化是,第二代農(nong) 民的比例越來越大,他們(men) 很多已沒有農(nong) 耕經驗和農(nong) 業(ye) 勞動的集體(ti) 記憶,社會(hui) 態度和社會(hui) 意識也發生明顯變化,這對他們(men) 的社會(hui) 訴求和社會(hui) 行為(wei) 會(hui) 產(chan) 生重要影響,而這方麵的研究還非常欠缺。

  其次,談一下“農(nong) 村土地問題”。從(cong) 土地革命、土地改革、土地集體(ti) 化、土地承包到現在的土地流轉和土地征用,土地問題一直是農(nong) 村的核心問題。就農(nong) 業(ye) 來說,“農(nong) 村土地問題”與(yu) 規模經營與(yu) 土地流轉密切相關(guan) 。我國的農(nong) 業(ye) 總體(ti) 上一直難以擺脫小農(nong) 經營的局麵,原因是人多地少,戶均隻有半公頃左右的農(nong) 地,發達國家一個(ge) 農(nong) 戶要達到中等生活水平,至少需要30—40公頃農(nong) 地。現在我國允許土地流轉就是要促進有條件的地方發展規模經營,但其前提條件是農(nong) 村勞動力能夠轉移到非農(nong) 勞動領域,這就與(yu) 城鎮能夠提供多少就業(ye) 機會(hui) 有關(guan) 。“農(nong) 村土地問題”也與(yu) 城市化過程中的土地征用有關(guan) 。現在來看,在土地征用當中,能夠真正落實到農(nong) 民頭上的土地征用補償(chang) 收益還是太少,很多國家在城市化過程中,城市周邊擁有土地的農(nong) 民都發了財,但我國很多失地農(nong) 民卻生活困難,這是不合理的。農(nong) 民自己不能改變土地農(nong) 業(ye) 用途,但國家改變土地農(nong) 業(ye) 用途後,土地大幅度增值獲得的收益,落實到農(nong) 民頭上的比例太小。現在地產(chan) 商把種地改成種樓,其實發財的秘密就是稀缺的土地改變用途的增值。城市“小產(chan) 權房”問題的出現,實際上是農(nong) 民自己想把握土地改變用途後增值收益的分配。要想使農(nong) 民富裕起來並獲得“財產(chan) 性收入”,很重要的就是合理分配農(nong) 民土地改變用途後的增值收益,農(nong) 民除了土地財產(chan) ,還有什麽(me) 財產(chan) 可以獲得“財產(chan) 性收入”?

  最後,談一下“農(nong) 民組織問題”。過去曆史上說農(nong) 民是一盤散沙,解決(jue) 農(nong) 民的問題就是要把農(nong) 民組織起來,這方麵我們(men) 有經驗也有教訓。從(cong) 政治組織方麵看,農(nong) 村的基層組織是村委會(hui) ,這是農(nong) 村的基層社區,在我國法律上是“農(nong) 村自治組織”。這個(ge) 基層社區現在發生了很大變化,就是數量在大量減少,人數和地域規模在擴大。從(cong) 20世紀90年代初到現在,我國的行政村從(cong) 100多萬(wan) 個(ge) 減少到60多萬(wan) 個(ge) [2]3,現在每天都有幾十個(ge) 行政村消逝。減少的原因一是城市化了,二是撤鄉(xiang) 並鎮中的村莊合並。過去的農(nong) 村社區是以自然村為(wei) 基礎,現在一些大的行政村包括五、六個(ge) 自然村。城市化的過程使原來農(nong) 村的熟人社會(hui) 、自然人社會(hui) 改變成陌生人社會(hui) 、法人社會(hui) ,社會(hui) 的支持和組織網絡發生深刻變化,但失去了過去親(qin) 族、鄰裏、街坊、村落等傳(chuan) 統支持網絡的農(nong) 民,卻因為(wei) 戶籍等諸種原因在教育、醫療、社會(hui) 保障等方麵無法進入社會(hui) 製度化支持網絡。從(cong) 經濟組織方麵來看,農(nong) 村專(zhuan) 業(ye) 合作組織是分散的農(nong) 戶融入市場經濟和提高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專(zhuan) 業(ye) 化程度的有效載體(ti) ,在解決(jue) 農(nong) 產(chan) 品“賣難”和農(nong) 需品“買(mai) 難”問題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各地也都在積極推動和發展。但現在發現,農(nong) 民“被組織”的情況也不少,即形式上有了組織,實際上沒有真正發揮滿足農(nong) 民需要的作用。從(cong) 國際經驗來看,由於(yu) 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是季節性的,農(nong) 村專(zhuan) 業(ye) 合作組織必須是綜合服務性的,這樣才有可能維持常年的有效運轉,在這方麵國家還需要在政策和法規方麵予以支持,也需要進行深入的研究。從(cong) 社會(hui) 組織來看,農(nong) 村這方麵是最薄弱的,所以造成農(nong) 民的利益受損後缺乏群體(ti) 利益表達的渠道,我國群體(ti) 性的組織,有工會(hui) 、婦聯、共青團,也有科協、作協、商會(hui) 、企業(ye) 家協會(hui) 、老幹部協會(hui) 、律師協會(hui) 等等,但唯獨沒有農(nong) 協,而農(nong) 民恰恰是最需要維護自身權益的群體(ti) 。在我國“單位製”弱化以後,要建立新型的把問題解決(jue) 在基層的機製,就要發揮各種社會(hui) 組織的作用,所以需要認真研究建立農(nong) 民社會(hui) 組織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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