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新:金融給力縣域經濟發展的思考
發稿時間:2011-11-04 00:00:00
縣域金融是縣域經濟的核心。加大縣域金融對縣域經濟的支持力度,對實現國家“十二五”規劃戰略目標,加快全麵建設小康社會(hui) 進程具有重要意義(yi) 。目前,縣域金融對縣域經濟的支持還相當薄弱,必須進一步優(you) 化縣域金融生態環境,推進金融服務創新,不斷提升縣域金融服務功能,促進縣域經濟跨越式發展。
金融發力,撬動縣域經濟發展提速
金融支持縣域作用大。縣域經濟處於(yu) 鄉(xiang) 之首、城之尾,在我國國民經濟體(ti) 係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我國有2070個(ge) 縣(市),擁有95%的國土麵積,集中了70%以上的人口,貢獻了60%以上的GDP,吸納了65%的農(nong) 村勞動力,縣域經濟的狀況對整個(ge) 國民經濟的影響舉(ju) 足輕重。縣域經濟發展加速,需要功能強大的縣域金融體(ti) 係和完備的金融服務作支撐,因此,縣域金融肩負著很重要的社會(hui) 責任和曆史使命。
金融支持縣域貢獻大。從(cong) 湖北的情況看,2010年,在金融支持下,縣域完成地區生產(chan) 總值8923億(yi) 元,增長15.2%,高出全省0.4個(ge) 百分點,比上年提高0.2個(ge) 百分點。縣域經濟占全省經濟的比重由2005年的54.4%提高到56.5%。縣域經濟占據了全省“半壁江山”,“基石”地位日漸突出。
地方金融支持縣域力度大。作為(wei) 地方性金融機構的湖北省農(nong) 信社,近幾年來,勇於(yu) 擔當服務縣域和支持“三農(nong) ”的社會(hui) 責任,全麵實施“鋪天蓋地”和“頂天立地”兩(liang) 大信貸支農(nong) 工程,積極創新小額農(nong) 貸服務方式,千方百計滿足傳(chuan) 統農(nong) 戶貸款需求;積極創新農(nong) 村金融產(chan) 品,大力支持農(nong) 村新興(xing) 經濟體(ti) 發展,發揮了農(nong) 村金融主力軍(jun) 的作用。
麵臨(lin) 阻力,縣域金融存在諸多困難
資金外流,縣域金融存貸比不協調。2007年以來,受國家貨幣政策波動的影響,信貸總量控製得時鬆時緊對縣域資金形成擠出效應。鬆動時,金融流動性資金大量流向大中城市、房地產(chan) 、債(zhai) 市股市;壓縮時,實際壓縮的是縣域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導致城鄉(xiang) 金融資源配置及存貸比差距拉大,縣域資金外流“失血”嚴(yan) 重,資金虹吸現象沒有得到有效遏製。
縣域金融體(ti) 係不完善。主要表現為(wei) “四多四少”。一是農(nong) 村金融機構多,真正服務“三農(nong) ”的供給主體(ti) 少。資料顯示,至2010年9月末,全國縣域金融服務網點達到12.7萬(wan) 個(ge) ,但在每個(ge) 鄉(xiang) (鎮)的金融網點平均僅(jin) 2.13個(ge) ,平均每50多個(ge) 村僅(jin) 有一個(ge) 金融網點。二是國家對農(nong) 村金融服務的要求多,真正落實的少。三是“錦上添花”的多,“雪中送炭”的少。四是農(nong) 村金融需求方式增多,農(nong) 村金融服務的品種仍然偏少。
金融服務與(yu) 經濟發展不匹配。由於(yu) 地方性金融機構資本實力有限,對自身從(cong) 小扶持起來的企業(ye) 或農(nong) 村信貸客戶,一旦信貸需求超出了金融機構資本約束的限額,顯得無能為(wei) 力,存在有資金不能支持的問題。金融產(chan) 品創新受政策製約,農(nong) 村土地、宅基地及房產(chan) 等抵押存在法律、政策障礙,導致縣域金融不敢投。對農(nong) 村基礎設施,因產(chan) 權關(guan) 係不明晰,投資主體(ti) 不明確,致使縣域商業(ye) 性金融望而止步。
信用擔保功能不到位。縣域擔保體(ti) 係建設還比較滯後,擔保機構缺乏財政資金的有力支撐,商業(ye) 性擔保機構少,特別是在農(nong) 村地區擔保機構嚴(yan) 重缺位。
風險補償(chang) 機製不健全。麵對農(nong) 業(ye) 自然風險和政策性風險,“三農(nong) ”貸款缺乏風險補償(chang) 機製,導致金融機構貸款投放動力不足。由於(yu) 現階段農(nong) 業(ye) 保險險種不足,覆蓋麵不廣,農(nong) 村絕大部分農(nong) 副產(chan) 品,尤其是活體(ti) 養(yang) 殖缺乏保險規避風險,使“三農(nong) ”信貸資金裸露在自然風險之中。
地方信用環境不和諧。主要表現在:企業(ye) 和個(ge) 人信用征信體(ti) 係建設不完備,部門之間的征信信息缺乏有效對接和共享。
各方給力,謀求金融與(yu) 縣域經濟發展共贏
縣域資金要服務縣域經濟。縣域金融機構的資金外流,嚴(yan) 重製約著縣域經濟的健康發展。抑製縣域資金外流,需要國家和地方建立正向激勵和反向約束機製。一是國家信貸政策要兼顧縣域金融資源配置的平衡性,對縣域金融信貸資金應采取保護性措施。二是通過有關(guan) 金融立法,明確縣域金融機構存貸比和“三農(nong) ”貸款占所有貸款比重,確保縣域資金正常運行。三是要對縣域財政資金存款按金融機構貸款投放比例分配,限製縣域金融機構資金外流。四是對農(nong) 村合作金融機構不良率主要考核進步度,其涉農(nong) 貸款存量要予以獎勵和給予相應的費用補貼政策,充分調動縣域金融支農(nong) 的積極性。
縣域金融要勇擔社會(hui) 責任,支持縣域發展。縣域金融必須準確把握市場定位,切實落實“十二五”規劃要求,在促進縣域工業(ye) 化、改善“三農(nong) ”服務水平、發展縣域綠色低碳經濟和提高老百姓幸福指數等方麵發揮作用,才能助推縣域經濟社會(hui) 協調發展,從(cong) 根本上解決(jue) 農(nong) 村勞動力就近轉移就業(ye) 問題,緩解春運期間交通擁堵、農(nong) 村留守兒(er) 童和老人生活等社會(hui) 矛盾。
整合縣域金融資源,提高金融服務水平。一是加快推進農(nong) 信社組建農(nong) 村銀行進程,加強城商行和農(nong) 信社等地方性金融的機構整合。二是充分發揮政府和銀行業(ye) 協會(hui) 的指導、協調作用,加強縣域政策性金融和商業(ye) 性金融之間的資源整合。三是加快培育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本土化金融機構,加強民間及縣域的資本整合。
構建信用擔保體(ti) 係,切實解決(jue) 擔保難題。突破融資擔保瓶頸製約,促進縣域經濟發展,需要強力推進縣域信貸擔保體(ti) 係的創新。一是要充分發揮地方財政資金的杠杆作用和放大效應,引導組建多形式的擔保機構,通過少量財政資金的注入,培植信用主體(ti) ,撬動和引導經濟發展。二是要放開農(nong) 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盡快製定農(nong) 村土地、林權、荒灘、宅基地及房產(chan) 等抵押的具體(ti) 政策規定,讓農(nong) 村閑置資產(chan) 活起來,進一步拓寬貸款投放渠道,增加金融對縣域經濟的投入。三是要切實改進社會(hui) 中介機構的服務,盡快建立完善適合縣域經濟主體(ti) 的擔保體(ti) 係,簡化抵押評估、登記、公證等手續,降低收費標準,減輕貸戶負擔。四是要加大縣域金融服務和金融產(chan) 品的創新力度,根據中小企業(ye) 三品、三單、三表情況,作為(wei) 中小企業(ye) 評級授信的重要依據,積極探索發放信用貸款;穩妥推廣倉(cang) 單質押、應收賬款抵押等貸款方式,適應縣域經濟發展的要求。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