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城鄉基本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將實行均衡配置
發稿時間:2019-07-15 14:01:58 來源:新華社
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guan) 於(yu) 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ti) 係建設的意見》。11日司法部法治調研局局長李明征在新聞發布會(hui) 上對意見進行解讀時表示,城鄉(xiang) 基本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將實行均衡配置。
據介紹,目前公共法律服務體(ti) 係建設存在著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主要體(ti) 現在法律服務水平在城鄉(xiang) 間、地域間、群體(ti) 間的差異依然存在。
李明征介紹,意見著眼於(yu) 基本公共法律服務資源不平衡問題,提出均衡配置城鄉(xiang) 基本公共法律服務資源的發展舉(ju) 措。主要措施包括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擴大法律援助範圍,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實體(ti) 平台、熱線平台、網絡平台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基層普法陣地、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司法所統籌矛盾糾紛化解、法治宣傳(chuan) 、基層法律服務、法律谘詢等功能,加快推進村(居)法律顧問全覆蓋,大力發展縣域公證法律服務等。
意見還著眼於(yu) 公共法律服務體(ti) 係建設的薄弱環節,加強欠發達地區公共法律服務建設,解決(jue) 地區不平衡問題。加強公共法律服務經費保障,並對欠發達地區特別是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予以傾(qing) 斜。
意見還以特殊群體(ti) 為(wei) 重點對象,提出保障特殊群體(ti) 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務權益的舉(ju) 措。將低收入群體(ti) 、殘疾人、農(nong) 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單親(qin) 困難母親(qin) 等特殊群體(ti) 和軍(jun) 人軍(jun) 屬、退役軍(jun) 人及其他優(you) 撫對象作為(wei) 公共法律服務的重點對象,引導律師、公證員、司法鑒定人、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積極參與(yu) 公益性法律服務,逐步完善公證機構、司法鑒定機構依法減免相關(guan) 費用製度等。
據悉,意見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蓋城鄉(xiang) 、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ti) 係。到2035年,基本形成與(yu) 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hui) 基本建成目標相適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ti) 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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